在写过一些都市小说之后,尤其在上了一定岁数后,市镇的繁荣喧闹光怪陆离不再吸引我,神乎其神的各种财富故事不再能诱惑我。这样的时候,回过头去,将目光投向乡村,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
我自忖凭着土生土长的乡村生活经历,凭着自己尚存的敏感和冲动,更凭着近年来有意无意的素材与经验累积,可资支撑一个乡土系列小说的写作。
为避免一些困扰,我把故乡的村子命名为石峰村,把老家的院落易名太屋场,故事就在此生发和演绎。村里的一砖一瓦一苗一木,都是我思乡的蛊惑;往生的或者还健在的各位故旧,都成为我怀念和心疼的对象。
只是,我们已读腻了太多的思乡怀旧小品——作者们在城市富足生活的滋养下,思绪汹涌地回忆乡村往昔所写下的文字。坦白说,我对那些忆苦思甜居高临下的读物印象不佳,其叙述风格也往往亘古不变,俨然一种新式八股文。
我所以改进叙述方式,设法免于那一种八股习气。我把自己内化、假定为故事的证人兼叙述者——因当年大学录取通知书被人私自截获、毁弃而被迫在家务农的一个中年农民。同时,为方便起见,我把家小也一并“迁”到乡下,轻便而不铺张地完成身份转换。
这样一来,所有的故事便都在“我”身边发生,为“我”所亲历或耳闻眼见,不再有时空上的分际,也免去了城里人怀旧时的那一种居高临下和言不及义。
乡村未必如城里人想象中的一派田园牧歌,深入其间,那里其实脏乱差,口音难懂,而且相对贫困。我也无意作态地去礼赞一棵树、称扬一头牛,或者讴歌一场雨;我更在意光义戴着捡来的斗笠在被失主认出时的慌乱和掩饰(《晴雨两便》),更在意月成因自觉捉蛇有功想提出分成却欲言又止的矛盾心情(《吃红》),更在意兰姑在丈夫去世后对于婆家迫其改嫁而起的怨愤和悲戚(《嫁是一个动词》),更在意四杰的入赘身份与被强制实施计生手术致男人尊严与身体健康双重受损后的忧谗畏讥与自暴自弃(《结扎》),更在意甲生花姑因猪瘟损失导致的夫妻向隅不复聊赖(《猪》),更在意梅红在妇女们关于娘家势力的明争暗斗中主动退让的沮丧和颓唐(《娘家》)……那些秘而不宣的人心隐秘,足堪咀嚼玩味。对人性的探究和怀疑,使我每每沉迷其间而不识归路。
乡村日益式微,留守人口越来越少,有些院落常年空着,地坪里杂草丛生,蔓延到阶檐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耕作习惯被摈弃,从土地里谋食的观念被破除。越来越多的田地荒芜了,土地不再向它的子民供给粮食和蔬菜,乡场上物价高得出奇……乡村生活本可以是田园的、牧歌的诗境,可惜终付阙如。
正是基于这样的心情,小说的故事背景大多定格于热闹的、人情温润的往昔,定格于畲土阳春靠天吃饭的时代——不只是怀旧,更试图召唤和挽留;却鲜少涉及劳动力年初外出年末返乡的、候鸟化迁徙的新时期。在一个有着理想倾向的怀旧者眼中,这个新时期盖因近在眼前而乏善可陈,苍白得留不下一丝痕迹。
这是我的第五部长篇。在风格上,沿袭了此前的一些作品:用小说的笔法写散文,以散文的情怀做小说。此外,从读者的阅读体验出发,舍去一切可有可无的议论——浮光掠影的皮相之谈,倒不如痛痛快快偷懒、老老实实藏拙。对一个文学作者来说,读者既看得见他的匠心和机巧,又何尝看不见他的作态与迷失?我很庆幸找到这样一个合体的叙述方式——小说,使一种乡土怀旧写作得以免于情调兮兮的情感抒发与堆砌,并使我能保持创作敏感,在不太长的时间里速战速决。
要说明的是,小说中提到的猪血丸子、小沙江金银花、望云山、学堂湾魏源故居、转角丘彭述之故居、滩头年画、李靖臣家族《望星楼正宗通书》……皆为写实。每一件都牵扯着故事,都渗透着沧桑;作为乡土风物的一部分,也是故乡隆回最好的注脚。我并试图通过唤起它们形成某种感应,就像歌里唱的,“告诉故乡的亲人,我很好”。
我每年数次回乡,其中清明挂青是一年一度的必修课。每次逢着屋前梨花开放,垂挂着晶莹水珠,背景是清明雨雾之下熟稔的山岗田野,凄清,冷寂,唯美,像一帧水墨画,惹人痛又惹人怜。
她年复一年,像特意在等——作为我这系列小说的插画?
作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