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砭时弊篇(十七):抓水害元凶 要舍得斩“马骥”】

  从2014 年1月至今,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在全国范围内至少有10个地方,发生了“自来水异味”事件:杭州特大污染环境案,湖北武汉市、安徽宿州市、湖北随县、山西天镇县、甘肃兰州市、上海崇明县等地,都曾遭遇不同程度的自来水异味问题。(环球时报)

  自来水“水味异常”给人们敲响了警钟:水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物资。人人都要关心水,看好水,不能让水出一点问题。如果水出了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水就会害人,甚至成为害人的“首犯”。对使用者造成危害,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及时抓出水害的元凶,容不得半点马虎。

  我国从2012年7月1日起,就开始强制执行最新饮用水标准。新标准与国际接轨,要求达到106项指标,与世界上最严的水质标准——欧盟水质标准基本持平。可是,为什么还会连续发生了自来水异味事件,甚至成了一些地方的多发病和常见病呢?

  笔者认真分析这些案件时,发现自来水异味的发案地点,虽然不尽相同,但是大体有这样两种情况:一是水源污染。杭州市就是由于叔丁基苯酚的化学污染造成的,涉嫌企业就有10多家。二是管道设施污染。邯郸、连云港、海口等地,就是由于管网、泵站、水池等设施出了问题。

  尽管发生严重危害自来水安全问题的地方,也采取了一些积极办法:有的污染企业停产停排,有的减半收取用水居民的当月水费。但是,力度是不是够大?还会不会死灰复燃?值得认真深思。

  这种就事论事的解决办法,虽然可以现得利,但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弄不好,当事人还会感到不疼不痒,不以为然。很难确保自来水水味异常的问题不再发生。我们常说:治病要去病根。那么,自来水异味的病根又在哪里呢?笔者觉得,病根在于缺乏实质性的惩罚措施,没能引起地方政府、用水、管水和经营水等有关部门的重视,他们没有把水当成第一件大事来对待。

  要除掉自来水异味的病根,政府要制定更加严格的狠招,出重拳进行打击。三令五申喊10遍空话,不如实实在在的重击一拳。对危害水的案犯不能手软,要舍得斩马骥,杀一儆百。用水者也要睁大眼睛,同损害水的部门和坏人进行坚决的斗争。让自来水不再成异味水,确保人人用上健康水。(中原网2014年3月19日首发)


  【针砭时弊篇(十八):不能让“一元购物游”伤害诚信】

  前几天,云南女导游嫌购物少大骂游客的视频在网上曝光后,引起轩然大波。网友先是对导游的欺诈行为进行愤怒声讨,后又对游客贪图便宜的行为纷纷谴责。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涉事旅行社严肃处理了当事导游,给游客道歉赔款。这件事终算平息了,但却给人们留下了很多的反思。

  一元钱能游昆明、大理和丽江吗?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买卖双方当事人都心知肚明。那么,为什么还有人做一元购物游的生意?为什么还有人信以为真?说穿了,他们都被钱迷住了双眼:一个为多挣钱,睁着眼睛说瞎话,一个为捡便宜,闭着眼睛信假话,最终结果可想而知了:说瞎话者没有挣到钱;信假话者也没有捡到便宜。在这个生意中,买卖当事双方没有赢家,还让道德受损,让诚信受伤。

  理智地想想,“一元购物游”,没人买单,旅游不购物,导游咋挣钱?不花钱,白旅游,世界上还能捡到这样的便宜?可是,双方当事人却只顾打自己的算盘,宁可信其有,不愿信其无。一元购物游就像一块试金石,让当事人不讲道德和盲目轻信的丑陋面目原形毕露。也让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的漏洞一览无余。

  建立文明和谐有序的旅游市场,既要立竿见影,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更要追根溯源,找到病因,彻底根治。国家有关部门1993年就出台了《旅游法》,明确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导、欺骗消费者。”现在出现了一元购物游的问题,查处当事导游固然必要,但更应一案双查,挖挖病根,追追是谁批准抛出一元购物游大诱饵?如果简单处理,必然会按下葫芦浮起瓢,久治不愈。在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问题,是百病之源。如果没有类似一元购物游等不合理低价的诱因,游客就不会图省钱,去捡便宜了。导游就不会嫌购物少大骂游客了。

  笔者认为,解决一元购物游问题,要做到双管齐下,一方面国家旅游局等有关部门,依法加大对不合理低价等行为的监管力度,全面开展不合理低价专项治理行动,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另一方面要培育国人的核心价值观,坚守道德底线,不能让一元购物游伤害诚信。铲除这个病根。类似一元购物游这样不合理低价的事,才会没人敢搞,没人再信。(哈尔滨文明网2015年5月11日首发,中国文明网首页报题,在“深度评论”栏目转发, 人民网再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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