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修顺奇回家,正赶上在城里婆家生了孩子满了月子回娘家的六姐抱着孩子回来了。修顺奇把六姐拉到了西屋,悄悄和六姐透露了方大群的这个“动作”。六姐说,他姓方的小子八成是看上你了。要不咱村儿在外边儿上班的年轻人有的是,他为啥不载别人,怎么偏偏要载你一段儿?修顺奇说,前些日子是曲华大嫂和我说过,要给我和方大群撮合对象的事儿,我没答应。让曲华转告他,我现在还不想考虑找对象的事。倒不是我没看上他,而是我压根儿就没想过在我妈家的眼皮子底下找对象。都在这个破山沟里住了二十多年了,还没住够啊?一辈子窝在这个小山沟里多憋屈, 能有啥出息?六姐支持七妹的想法,说七妹你长得比我们姐儿六个都漂亮,念的书又多,我们都在城里找到对象了,你到城里找个什么样的找不着?都让你那个倒霉的初恋战必胜给耽误了。他有什么资本脚踏两只船?既然他已经有了一个能给他解决生理问题的女人,那就叫他将来娶她做老婆吧。老七你跟姓战的分手就对了。他是老母猪长着一对玻璃花儿眼,有眼不识金镶玉……这回再找对象可得心里有数,睁大了眼睛,好好扒拉扒拉,精挑细选找个合适的。别管方大群如何上赶着讨好你,千万别失了主意,也别进了圈套。都四舍五入快奔三十岁的老姑娘了,耽误不起了。要吃一堑长一智,不能凑合,姐帮你参谋着,在城里找个条件好的。
六姐是过来人,说的话句句在理儿。修顺奇打定了主意不和方大群套近乎。她老远听到身后有自行车铃的响声,就拉着马小兰的手,靠路边儿走,不管是不是方大群,是谁她们俩都不理会。这样做谁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我修顺奇不单单是不搭理你方大群,我谁都不搭理。我看不到对方,我和谁都不打招呼。
马小兰有时开玩笑:“哎,七姐,我天天跟你一起走路,还咋咋呼呼地乱叫,会不会得罪了方大群呀?”
“怎么会呢?我跟他又没有什么特殊交往,就是不跟他搭讪怎么能得罪他?要是他真的那么小心眼儿,那他这辈子也别想找着对象了!”
马小兰若有所思地叹了口气:“唉!说实在的,要是方大群这么上赶着跟我套近乎,备不住我会心动了。”
修顺奇惊讶地站住了,盯着马小兰的眼睛:“真的?要不要七姐给你们俩牵个线、搭个桥?我还从来没给谁提过亲呢!”
“算了吧,我就是这么一说。方大群他妈那一身毛病就够人受的了。他挑了这么多年的对象也没挑个好的,不就是他妈妈在里面给搅和的?”
修顺奇点着头赞同。
农村姑娘找对象都爱说是找婆家,就是不但要看对方自身的条件怎么样,还要看他家里的父母怎么样。方大群是河沿儿村里唯一的一个独生子,相比其他孩子多的家庭他家条件算是不错的了。按理说他找对象不是一件麻烦的事情。可是他妈妈的参与再加上他本人的唯命是从就造成了他婚姻的障碍。
“再说,就我这样的要个头儿没有个头儿,要长相没有长相的条件,方大群肯定看不上。说不定他追你是他妈妈的主意呢,要不他怎么那么大胆地当着我的面邀请你上他的车呢?”
“我不是早就跟你解释过了嘛,那是他的一厢情愿,跟他妈妈也没有关系。我对他根本没有想法,也就是你常说的‘不来电’。” “那可不一定。一样的事情分在谁的身上发生。就方大群这态度,说不定天长日久就把你给感动了。”
修顺奇不屑地摇着头、摆着手:“不会!不会!小兰你真是小看你七姐了。他就是感动了老天爷也感动不了我!真是的,你把你七姐看成什么人了?别说他是骑了一辆永久牌自行车了,方大群就是开着一辆小轿车‘嘎’地停在我身边,请我坐我都不会上去坐!”
马小兰撇了撇嘴,摇了摇头。
“你不信?我长这么大压根儿就没想过要在河沿儿村里找对象。你是知道的,我对男孩子从来都不拿眼皮‘夹’他们,你说我多看谁一眼了?我上赶着追过谁了?这破地方谁稀罕哪!这个山沟旮旯还没待够啊?再说了,我跟他的个头儿也不般配,差距太大了。你没看出来?我就是脱了鞋光着脚站他身边也比他高出几厘米哪!呵呵……”
修顺奇见马小兰叹息了一声。
“哎,小兰,你们俩站一块身高倒是挺搭的。要不我试试,给你们俩当个红娘吧?”
修顺奇调侃着马小兰。马小兰的脑袋摇得像个拨浪鼓:“不要不要!别说他压根儿就不会看上我,就是他真的看上了我,就冲他那个‘贼精八怪’的妈我也不会去他家当儿媳妇!方大群跟小香儿断断续续地谈了三年的对象了,归齐怎么样?还不是被他妈妈给搅黄了。我要是成了她的儿媳妇,还不天天挑我的毛病呀?我可受不了!我妈跟我嫂子就是个例子,天天打得鸡飞狗跳的。婆媳关系本来就难相处,我的脾气又是得理不饶人。再说了,我做梦都想离开这个破山沟。村里再好的小伙子我也不会动心。哎,七姐,我看你当他家的儿媳妇挺合适的,你长得这么漂亮,又人高马大的,他妈妈不敢欺负你。”
“你看你,言不由衷,出尔反尔。闹了半天,你也是个飞鸽牌的自行车呀!你都奔着在城里找个婆家,还想叫你七姐成河沿儿村的‘坐地户’啊?没安好心!”
马小兰申辩着:“我可没有什么坏心,我就是觉得吧,方大群这么追你,你要是老不搭理他,有点儿怪可怜的。你要是嫁给他呢, 我又觉得有点儿怪可惜了。他这个人心眼儿倒是不坏,可是他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啊!七姐,在咱们河沿儿村,哪个姑娘能赶上你长得好看哪?念书的时候谁有你的学习成绩好啊?既然你没看好方大群,那你就让你姐姐们给你在城里再介绍一个比战必胜更好的。给我们带个好头儿,把我们村里没有对象的姑娘都推销出去。将来你就是咱村儿姑娘们的大恩人,带领大家脱离苦海的大救星 !哈哈……”修顺奇点着头:“嗯嗯,好好,借你吉言。哈哈……我六姐倒是说要帮我在城里找个好的。可我都往三十岁上数了,哪有那么合适的好小伙儿呀?唉,我都烦死了!一天天过得真快呀!”
“好饭不怕晚,说不定城里哪个纸箱厂里有个好小伙儿在等着你呢?你可别丧失信心。我们河沿儿村的姑娘们都等着你的好消息呢!”
“呵呵……我努力争取,努力争取……哎?你说话就是带味儿,怎么把我往城里的纸箱厂里塞呀?那不都是残疾人糊纸盒子的地方吗?你就不能说在城里的花前月下,或者是电影院门口,有个潇洒帅气的小伙儿在等着我?”
马小兰跑了起来:“你要求的太高了吧?河沿儿村的姑娘去城里找对象,只要是城市户口的就行。纸箱厂里糊纸盒子的小伙子有要你的就不错了!还挑什么花前月下电影院门口呀?哈哈……”
修顺奇虽说是无心再搭理方大群,还怂恿马小兰经常拿方大群开心逗乐,可是架不住方大群的锲而不舍和天公作美。大概是故意戗着修顺奇那句“方大群就是感动了老天爷也感动不了我”的话来,不久,老天爷真的给方大群创造了一个表现的机会。
那天,正值下班的时候下起了瓢泼大雨,还刮起了十几年不遇的台风。回村的路被洪水拦腰冲出了一段儿大沟。路旁的树也被台风刮得东倒西歪,有些横在了路中间。修顺奇和马小兰还有几个在村外上班的人都被阻在了公路旁,擎着的雨伞被台风吹得成了“光杆司令”。姑娘们一个个被大雨浇得像落汤鸡似的,哆哆嗦嗦地在暴风雨中缩成了一团。
正在修顺奇冻得浑身发抖、苦于无法回家的时候,突然有人在她身上披了一件雨衣。她侧身一看,见是方大群。方大群把身上的雨衣脱掉披在了她的身上,自己却被暴雨浇得呱呱湿。
身旁的马小兰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嫉妒地撇了撇嘴,白了方大群一眼。嘟囔着:“哼,真会献殷勤。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修顺奇听到了,她不好意思穿,执意要脱掉雨衣,却被方大群那双翻砂工有力的手按住了。修顺奇冻得冰凉的双手被方大群的手握在了手心里,一阵儿暖流通过,好像铁水倒进了模子里……天这么冷,奇怪的是方大群的手心里却是热的。暖流通过手心传遍了修顺奇的全身,从里到外,烧红了她的面颊。
那天傍晚,修顺奇和马小兰还有河沿儿村的姑娘们,就是由方大群在前面蹚路,一个个手拉着手,一步步蹚过了湍急的洪水,又跨过了一棵又一棵横七竖八倒在路中间的大树才回家的。
大龄男女的感情,有时候是很微妙的。他们不需要甜言蜜语, 不需要虚里冒套,不需要朝夕相处,也不需要卿卿我我……也许要的只是一个灵感,要的只是一个眼神儿,要的只是一个心动,要的只是一个碰撞的火花儿……也许就是因为一句平常话,也许就是因为一个简单的动作,也许就是因为一个偶然的对视,也许就是因为一声短促的呼吸……就被缴械了,就被俘虏了,就被征服了。
当晚,不知道方大群是不是失眠了。修顺奇可是大睁着两只眼睛,独自躺在炕上,细听窗外的风声和雨声,回忆着方大群一路上对她的精心呵护,想来倍感亲切。方大群握着她的手,那么自然, 那么随意,就像是哥哥大雨天去接下了班的小妹妹一样。两个人的手好像已经握过无数次了,一点儿也不陌生,一点儿也不排斥。修顺奇和姑娘们被雨水淋湿了的短袖衫紧紧贴在了胸罩上,丰满的胸部隔着一层塑料雨衣也能看得清清楚楚,而方大群的眼睛根本就没往那儿瞥一下。就连几次把修顺奇和姑娘们从横在路中间的大树上抱上抱下,方大群都没有表现出一点点儿过分的举动。他的神情是那么自然,他的双臂是那么有力,他的举动是那么无可挑剔。方大群的身体和姑娘们接触的细枝末节,都掌控得恰到好处,就像是事先演练过了一样。修顺奇感叹,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修顺奇和方大群两个人首次牵手,顶风冒雨,一路走来,他俩甚至没有说过一句话。直到方大群目送着修顺奇进了她家的院子,他们也只是互相摆了摆手而已。
其他姑娘会不会也有同样的想法和感觉?会不会有主动看上他追求他的?
修顺奇脑子里乱糟糟的,理不出头绪来。蓦地,她的脑海里蹦出了交往多年的初恋男友战必胜的影子,在心里把他和方大群放在一起做了比较。分手这段时间,战必胜来了四趟,目的很明确, 就是要和她当面道歉,承认错误,恢复恋人关系。他一再澄清他遇见的那个女孩儿是他家的亲戚,他把她当成小妹妹看待。那小妹妹是个独生女,非常地黏人,爱撒娇。他就是哄着小妹妹玩儿的, 根本不是什么解决生理问题的性伙伴儿。修顺奇不信,也不愿意听他的解释,只是虎着脸隔着门帘撵他赶紧走。修顺奇躲在西屋里不和他见面,让爸爸妈妈挡驾,劝他死了这条心。她觉得他们俩缘分已尽,没有什么好谈的。分手就是分手了,无所谓谁对谁错,也不需要道歉。
如果是这样的天气战必胜遇到了我,他会怎样关照我、呵护我?他会毫不犹豫地脱下雨衣披在我的身上吗?他会牵着我的手先下到湍急的洪水里,冒着随时会被脚下的碎石绊倒甚至是被洪水冲走的危险,在前面深一脚浅一脚地探路,然后再让我和姑娘们踩着他刚拔出脚的地方蹚水过河吗?他会一个一个地把村里的姑娘们都安全带回村里吗?不会,不会!危急时刻,他先想到的一定是他自己,是他自己别出了什么危险,别受了什么委屈。他曾经说过,到了什么时候他也不会亏待了自己。修顺奇最不能容忍的是战必胜在跟她保持恋爱关系的同时还跟另一个女孩儿有联系。她曾经质问过战必胜为什么要脚踏两只船,战必胜不屑地回答为了解决生理需求,后来又否认……修顺奇的头在枕头上转了转,战必胜原本高大的身影随即在她的脑海里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即刻,方大群原本并不高大,也并不威猛的身影再一次占据了修顺奇的脑海。而且突然比先前变得高大了,变得威猛了,变得英俊了,变得熟悉了,变得亲切了,变得完美了……
修顺奇要踮起脚尖儿仰视他,才能看得清楚。过去修顺奇忽略了的一些寻常小事,凡是涉及方大群的,此刻都争先恐后地挤进了她的记忆,令她在这个风雨交加的不眠之夜里回味无穷。
修顺奇辗转反侧,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么多年忽略的东西太多了。怎么心里老向往着城里?怎么眼睛只盯着战必胜一个人?对别人不屑一顾,甚至从心里排斥。河沿儿村的小伙子怎么不好了?人家招你惹你了?对你笑一笑怎么了?多看你一眼又怎么着你了?你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多念了两年书,个儿头儿比别的姑娘高出了几厘米吗?你对战必胜感情专一,他是这么对待你的吗?
修顺奇越想越觉得对不起方大群,越想越觉得不该撺掇马小兰羞辱方大群,越想眼睛越亮,越想越睡意全无。她觉得有好多话要和方大群说。她想现在就去找他,向他解释,向他道歉,和他说她从未遇到过这么体贴她的男人,和他说她愿意和他交往,和他说她想成为他的女朋友……她盼着雨快点停,风快点住,她盼着明天快点儿到来,盼着方大群骑着自行车突然停在她的身边,还说那句话:“上来吧,我载你一段儿。”于是她根本就不瞅马小兰一眼,痛快地跳上了他的自行车,搂紧了他的腰,脸儿贴在了他的后背上…… 想到这里,她的脸在发烧,心跳加速,快得让她无法继续躺在枕头上。她一骨碌爬了起来,倚着墙发呆。
“我这是怎么了?封闭得严严实实的心,就这么容易被他攻进来了?这块坚守了多年的‘阵地’就被他不费一枪一弹地占领了? 我……举手了?投降了?被他俘虏了?被他征服了?”
修顺奇这么想着,想着,独自笑了。虽然看不到那两个浅浅的酒窝,她知道它一定也跟着她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