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封信 挥笔论党建,抵制法轮功
焦书记:
您好!今晚,让我们把目光投向1999年。这一年的春夏之交,以李洪志为首的被国外反华势力豢养的走狗们用歪理邪说,蛊惑一大批不明真相的“法轮功”习练者到党政机关和新闻单位非法聚集,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破坏改革发展稳定局面。特别是一些党员也参与其中,损害了党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党中央的部署,我和木兰县委组织部的同志们积极投入到教育转化修练“法轮大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中。面对那些习练“法轮功”的正、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受党培养教育多年却中毒很深,不愿回头的痴迷者,我对他们的信仰方面的迷失感到非常痛心。
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我了解在全国不少地方也存在诸如此类的问题。在感到震惊的同时,我敏锐地意识到,这种现象的发生绝不是偶然的,是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的。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除国际反华势力作祟和李洪志的蛊惑宣传,“法轮功”忠实信徒暗地里的煽风点火之外,基层党组织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与缺失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原因。那么,如何才能吸取教训,改进和加强相关工作呢?
经过几天认真思考,我找研究室主任宋志文交换了意见,志文同志非常赞同我对党员干部参与“法轮功”问题的认识和看法。我们认为,党员干部参与“法轮功”问题,暴露出我们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上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作为基层党务工作者,应该直面问题,深入研究,从基层角度,对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出我们基层的意见建议,并形成调研文章。
按照这个思路,我俩分别查找相关资料、素材。宋志文还到当时主管该项工作的“610”办公室进行调查了解,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我们又就材料的具体起草工作进行反复研究,确定了一、二级题目和主要内容。由我负责材料前半部分起草,由志文同志负责后半部分起草。大致用了两三天时间,我们就分别完成了起草工作,最后合作写出了《解决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斗争给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带来的反思》这篇文章。
文章直面问题,指出在这场严肃的政治斗争中,各级党组织都要在四个方面进行反思。一是在学习时间的安排上,注重阶段性的强化教育,忽视长期性的巩固教育。二是在学习内容的安排上,注重党组织和党员思想的先进性,忽视社会政治势力及社会思潮的复杂性。三是在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象的确定上,注重在职党员,忽视离退休党员,存在片面性。四是在党员管理和监督的范围上,注重封闭性、单一性,忽视开放性、多样性。同时,文章还从注重效果,健全科学的学习机制;在学习对象上要保证整体性;在计划上要坚持长期性;拓宽视野,建立全方位的管理机制;消灭盲区,建立全天候的党员监督机制五个方面,对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出对策建议。
1999年8月,文章首先在木兰县委组织部工作刊物《组工信息》上发表。之后,我和宋志文一起专程赶到省城把这份《组工信息》送到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和黑龙江省委主办的《党的生活》刊物编辑部。两个编辑部的同志热情地接待了我们,说这篇稿子很有针对性,实效性也好,可以在近期刊物发表。
听后,我俩都感到很高兴。能够在“法轮功”邪教猖獗之时,迅速响应党的号召,拿起笔做刀枪,迎头痛击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适应新形势需要加强党员队伍思想建设的建议,我们觉得尽到了一名地方党务工作者的责任。
1999年第九期《党的生活》杂志刊登此文;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哈尔滨党建》1999年第九期发表;2000年中国言实出版社还编入《跨世纪领导干部热点观察》一书。
文章陆续发表后,在当地引起了一定反响。绝大多数同志称赞我们政治敏感性强,文章写得及时。也有个别人善意提醒我们说,“你俩不怕‘法轮功’顽固分子报复啊?”听了这些话,我们明确表示,在这场解决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斗争中,党员干部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人类正义和党的立场,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同“法轮功”邪教做坚决斗争。能够在这场斗争中贡献我们应有的一点力量,我们很自豪,何怕之有?
2002年3月,我作为中国摄影家代表团成员赴新加坡参加《魅力中国》画册首发式。回国途中,在香港黄大仙庙附近遇到一伙“法轮功”宣传者。我和几位影友勇敢地走上前去,与他们进行辩论,有理有据地驳斥李洪志那套歪理邪说。香港的导游后来在车上对我们说:“不能信他们讲的那一套,信那一套,能过上好日子吗?”
您的老部下:周铭德
201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