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封信 因祸而得福,被告竟胜出
焦书记:
您好!现在我就向您说明从延寿县司法局调转出去的真实原因。因为县司法局有些人背后搞串联,给县委写黑信,对我进行诬告。这种情况下我不适合在司法局继续工作了。
我到司法局任职以后,团结同志,努力工作。可以说把整个心思都投放到工作中了。可万万没想到,身边会有人对我下绊子,要把我搞臭、轰走。
上封信里,我写了松花江地区司法局和黑龙江省司法厅都想调我去工作而我却没有去。若是我离开延寿,这事就不会发生了。然而,我却没走,问题由此产生了。因为有的同志对局长这个位置很在意。有的人也很在意让我离开司法局。于是,这些人背地里就搞起小动作来了。在这件事情明朗化之前,司法局出纳员、退伍军人冯占清有一天到我办公室来。他把我办公室的门关上,一边摇着头,一边对我说:“周局长,你是个好人。有件事情,我得告诉你。现在,局里有人要整事,要告你,要把你整出去。”
他说的这些话,我根本不相信,就说:“这是真的吗?”
他说:“是真的。这几个人把司法局的班子都安排好了。谁当局长、谁当副局长、谁当办公室主任、谁当基层股股长,都分好工了。其实,原来的金太玉局长人也挺好,就是两个副手不好好配合,净出难题。加上有时金局长喝点酒,影响点工作,就让他们抓住小辫子了。现在他们又要像整金局长那样整你了。你可要多加点小心。”
我对老冯说:“谢谢你给我掏耳朵。俗话说,脚正不怕鞋歪。我倒要看他们能把我整到哪儿去!”
老冯当过兵,老实巴交为人正派。他绝对不会没有根据编这种耸人听闻的谎话。他一定是听到了啥风声,感到气不公,才来给我报个信。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躺在炕上辗转反侧难难以入眠。回顾到司法局不到三年时间的所作所为,我觉得没有什么值得局内同志去上访告状的失职和违法之事。倒是有个同志在会上,被我批评过。但是,这位同志言行有错误,不批评也不行。我还想起来,有个乡镇司法助理员由于涉嫌非法拘禁,我让上访当事人到检察院法纪科提起控告。可是,我对他是有言在先。这件事发生之前,他已经出现一次类似问题了。那次,我和一位副局长到当事人家里好顿做工作。赔礼的小话可没少说,就差没给人家下跪磕头了。后来,好不容易得到上访人的谅解。夜半时分,在返回途中,我对那位司法助理员说:“这种违法违纪的行为,你今后绝对不能再发生。咱们司法行政人员决不能执法犯法。再出现这种事,局里绝不再保你,再跟你丢人现眼。”那位司法助理员当时很是感激,一个劲儿地说:“请局长放心,今后我们这儿绝不会再出现这种事情。”
可是,不出半年,还是那个乡镇,还是那个人,还出现那种违法违纪事情。你说气人不气人。那被非法拘禁的农民带着手铐跑到县政法委上访。政法委让他到司法局找周局长处理。我在办公室接待了他。听当事人一说,我就对他说:“这位司法助理员的所作所为触犯法律。我当局长的,不能再袒护他。我告诉你到检察院法纪科去控告他。”
这位被非法拘禁的农民随后就到检察院法纪科进行了控告,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
这件事情,我当时必须这样处理,也只能这样处理。不能再偏袒下属违法违纪的行为。我想,即便是这个人要整啥事,也掀不起大浪,也不会涉及到司法局的上上下下。我的念头一转,锁定局机关一位经常自诩“扛炮弹的井冈山骆驼”的老同志。
这位老同志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成立司法局由法院调过来。他在局里负责基层指导工作。他工作也很认真,上下关系处得也好。我对他始终很尊重。乘车下乡,也总是请他坐在前面。只是开玩笑地纠正他那句口头禅:“井冈山上驮炮弹的是骡子,不是骆驼。”再有,他家那件最难心、最难办的事儿,他独生女儿参加工作的事儿,还是我出头找主管县长和人事局长给办妥的,以正式编制落在司法局,当打字员。帮他办这么大一件事,他吝啬的连狗肉汤都没请我喝一顿。再有,他的生日很是特别,是腊月三十。这样,那三年每年大年三十上午,我都得带两瓶酒,给他过生日。其实,这两瓶酒倒不值多少钱,那可是一年到头合家团聚的黄金时间。由此,自己家里的团圆饭有时都不能按时吃上。我实实在在地和他相处,他也不至于在背后对我下黑手啊。想来想去,我实在想不出谁能伸头对我放冷箭。再有,就是那位分管常务的副局长,他是从县人民武装部转业到司法局的。他为人挺热情,办事能力也强,就是私心重、主意正。我批评过他两次。一次是因为从省司法厅财务处争取经费的事。那笔经费到账之后,他对会计说其中有3万元是给他维修住房的。会计对我说这件事。我表态只要省厅财务处没有这种说法,就按局里申请这笔经费的口径处理。文件报的是什么项目,这笔钱就花到什么项目上。不能截留也不能挪用。还有一次是卖车。延寿县司法局一共7个编制。配备两台用车。一台罗马吉普、一台金杯面包。因为吉普车况不好,局里开会决定将其出售。那位副局长说他在吉林有熟人,可以卖出好价钱。这件事就让他带着司机承办去了。没想到从外地返回时,他和司机竟然一人驾驶一辆车回来。我理所当然批评他擅自改变局务会议决定,责令其将撤退回。难道是这位副局长为泄私愤在背后整事?我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直到后半夜,我才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就像一场大战爆发之前的战场,总会平静一阵子那样,接下来几天,司法局机关比往常平静多了。不知为什么,基层到局里办事的人也明显少了。大家仿佛都在等待着什么。
终于,几天后,县委组织部打来电话,说:“县政法委刘秀峰书记带队到司法局考核领导班子。这次考核,除了到局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还要到乡镇司法所。司法局要把车辆给安排好。考核从明天开始,时间服从质量。局长和副局长要进行述职,要抓紧准备述职报告 ”
我问一句:“述职时间的上下限如何确定”
回答是:“任职以来。”
听到这里,我顿时明白了。 那时并不是县委组织部正常考核科级班子的时间点。看来,这是以考核的名义对上告信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好吧,都听清楚了。我马上向局机关、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的全体同志传达。全力配合县委组织部的考核工作。”
接完电话,我就召开会议进行传达,并告诉副局长做好述职准备。通过开会述职、民主评议,个别谈话和到乡镇司法所查证核实等形式,刘秀峰书记带领考核组用了大约一周时间完成了这次特殊的“考核”任务。
考核组完成考察核实任务之后,县政法委书记刘秀峰代表考核组反馈考核情况。他谈的情况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之外。他肯定我的优点,比我自己评估的要多许多;他指出我的缺点,比有的人凑的少很多。对上访信中不实之词,明确给与否定。其结论是;周铭德不仅胜任司法局长的工作,而且还是一位优秀的县直部门领导干部。希望他戒骄戒躁,带好班子,带好队伍,把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做得更好。
听到考核组的这个结论,会场里的人们表情很复杂。有兴高彩烈的,比如老冯。 有低头不语的,也有表情尴尬,感到失望的。
焦书记,您说,只有七个人员编制的司法局,在发生这种虽破釜沉舟却“政变未遂”的情况下,我这个局长还怎么能当下去。如果我接着当这个局长,那几位同志的思想压力该有多大。所以,我想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吧。
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考虑离开司法局的。这样离职,没给您丢脸吧?考核组撤离半个月左右,县委组织部通知我到松花江地委党校学习。
后来,刘秀峰书记在路上遇到我,笑着对我说:“周铭德,那些人没白告。这次上告,让县委和组织部发现了一名好干部。你都该好好请他们撮上一顿。”
您说,我是不是因祸得福。要不然,一个县两名科级干部到地委党校学习的名额怎么会落到我的头上。那期“全区优秀中青年干部学习班”可是号称松花江地委的“黄埔第一期”啊。
又快到子夜时分了。明天我再向您汇报在“黄埔第一期”学习的情况吧。
您的老部下:周铭德
201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