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子敬神秘失踪后,在白宇华的授意下,金宁市公安局就急于将他抓捕,但对他定什么罪却引起了争议。说他盗卖国家文物,理由不充分,因为他虽给了古鸿生十六尊佛像,可古鸿生说郭子敬并无收受分文,只是暂存于古鸿生处,并未构成盗卖行为。说他伪造国家文物,无论是《刑法》还是《文物法》都没有这一条,修复或复制文物都不触犯法律。说他商业欺诈,也没有足够的证据。最后,省公安厅以“侵吞国家文物罪”立案通缉,由常务副厅长郑国华亲自挂帅,省厅刑侦处为主,金宁市公安局配合协助。

  不知是出于何因,在抓捕郭子敬这事上疑云密布,扑朔迷离。今天有“可靠情报”说他在云南,过几天又有“可靠情报”说他在河南,再过几天又有“可靠情报”说他在江河市,弄得办案人员疲于奔命,苦不堪言,又毫无收获,一时失去了行动的方向。

  在这样的情况下,郑国华出于多方面的考虑,要求江河市公安局一起配合协调,他在向顾国生打过招呼后,要求此事由张小虎负责,为此,先与张小虎单独进行了一次谈话。

  张小虎问郑国华,“按照属地办案的通行做法,这样的一般刑事案应由金宁市负责,为何省厅要抓在手里,且由您亲自挂帅?”

  郑国华说:“这是我和新上任的沈清明厅长商量后决定的。因为我不认为这是件一般的刑事案件。首先,郭子敬为什么要逃跑?这批南朝佛像的来源本与他无直接关系,如果真品在他手中,他只要主动交出,将功赎罪,并不会受到多严厉的刑事追究,而他选择了逃跑,像他这样智商很高的人,难道不知道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的道理?所以,他的逃跑另有其因。其次,这批真品佛像是否真的被他侵吞?如果不是被他侵吞而在别人手中,他这种行为岂不是在转移视线?为别人寻求对策而争取时间吗?再次,你我都知道,金宁市公安局早就盯上了郭子敬,既然如此,为何会轻易让他逃走?逃走后为何又出现了这么多混淆视听的所谓可靠消息?这是否说明金宁市公安局内部有人在操作此事?而金宁市公安局受谁的控制,这一点我们都是心知肚明的。”

  张小虎听了郑国华抽丝剥茧般的分析,觉得逻辑严密,尤其是最终矛头所向,与自己的判断不谋而合,心中感到非常欣慰。他又继续问道:“那您为何把我们江河市公安局作为配合协助单位,这是不是会让金宁市公安局不舒服?”

  郑国华说:“金宁市公安局肯定有人不舒服,我就是要看一看什么人不舒服?这些不舒服的人又会作出什么举动?我请你们配合协助,一是因为你们对这批南朝佛像早就介入,知道很多内在的情况;二是因为我充分信任你;三是因为有关郭子敬在江河市出现的情报,是我的内线提供的,可信度较大。根据我的分析,郭子敬不可能远走高飞,他就藏匿在江河市,如何早日找到他,解开其背后的秘密,主要任务就落在了你的身上,你的担子重,既要不畏任何权势,又要进行周密部署。有困难吗?”

  张小虎说:“承蒙郑厅长如此错爱,我哪还有推卸、退缩的余地?困难当然有,最大的困难可能就在于我的顶头上司顾国生的干预。”

  郑国华说:“我相信你的抗干预能力。另外,省厅的沈清明厅长是个正直、睿智的领导,他会像我一样全力支持你的,加之李毅书记又很信任你,你不必有什么顾虑。”

  张小虎微笑道:“你把事情说得这么轻巧,万一我遇到什么挫折,可能会令你失望啊。”

  郑国华紧紧握住张小虎的手:“我们之间的信任和友谊已经过无数次考验,如果还得经受一次,那就拭目以待吧。”

  张上虎与郑国华谈话的第二天,就成立了一个抓捕郭子敬的行动小组,成员仍是原来负责郑凤祥案的原班人马,黄绍光任组长,加上老张、老李和虚静。张小虎这次把虚静作为主力队员,主要是为了发挥她的专业特长,另外,也是为了让顾国生彻底放弃调动她的念头。

  上次为了调动虚静一事,最后还是召开了局长办公会。当顾国生提出将虚静调到办公室的意见后,张小虎首先坚决反对,并陈述了自己的理由。常务副局长韩效平态度明朗地支持张小虎。另一位副局长罗永平也跟着附议。只有即将退居二线的陈和生两头都不得罪,说调动与不调动都有道理,局长看着办吧。顾国生自己几乎成了孤家寡人,心中十分恼火。但是,他想到自己调动虚静的真实目的,毕竟见不得阳光,加之感到自己对全局控制还得假以时日,搞点动作,最后,只得以“暂时搁一搁”的名义收场。

  当顾国生看到张小虎上报的行动小组成员中虚静赫然在目,气得七窃冒烟,但又不便发作,转而以冠面堂皇的理由要求加强力量,增加刑侦支队第一大队中队长谢寒为行动组副组长,说他经验丰富,且在古玩鉴定和绘画上有特长。

  张小虎明知顾国生这一着是“掺沙子”,因谢寒是顾国生的老乡,与顾国生关系密切,有时甚至拉大旗作虎皮。但张小虎知道,僵持或对抗对整个行动计划不利,便勉强同意了顾国生的意见。

  当黄绍光知道这一情况后,对张小虎说:“既然顾局长掺进了沙子,我们的行动情况他就会了如指掌,不合他的旨意就会受到他的阻挠,我们不如来个‘埋沙子’——让谢寒名义上在行动组,但主要计划和重大行动都瞒着他,使他成为聋子的耳朵,摆设而已。”


本网站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凡发表在网站的文章,未经作者本人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