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婪的人!他在世界各地奔走。他在追逐金钱,死亡却跟在他背后。 

      ——[波斯]萨迪
                 
  时间:1994年8月
                 
  他实在是太不起眼了!
  他的身高也就在一米六五左右,窄窄的瓦刀脸灰里透黄,细而小的双眼泻出晦暗的光,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从墙角洞口边探出脑袋的小老鼠,他的身材十分单薄,两条细而短的腿在肥大的裤子里瑟瑟发抖,再加上被剃光后刚刚冒出的参差不齐的头发和一身不伦不类的衣着……活脱脱一副“小瘪三”的模样,全身上下惟一的闪光点竟是扣在他手腕上的那副锃亮的手铐。
  简直无法想象,他就是那个胆大包天“硬性”侵吞巨额公款全部用于私人挥霍过足了“大款瘾”的特大贪污犯。
  真是“人不可貌相”,我收回难以掩饰的惊诧,开始向他发问。
  他懵懵懂懂地抬起头,目光呆滞,嘴唇颤抖,那份卑微、那份怯懦、那份绝望,明明白白地写在脸上。
  他叫王冰,1969年生人,犯罪时年仅24岁,是北京某研究设计院财务处的出纳员,参加工作不足三年。
  他有一个无可挑剔的家庭,父亲和母亲都是60年代的大学生,二人分别毕业于不同的大学,为了响应党的号召,他们不约而同地奔赴青海支边,又仿佛是“千里有缘来相会”,他们被分配在同一个工厂,共同的经历和命运把两颗相爱的心结合在一起,他们爱情的结晶是四个儿子,王冰排行老三。
  或许是双亲高智商基因的遗传,四个儿子中有一半“金榜题名”,一个是王冰的二哥,现在XX科学院攻读博士学位;一个是王冰的小弟,考进了全国重点高校人民大学;大哥在深圳经商,也是当今令人羡慕的“弄潮儿”;最不争气的当属王冰,可他好歹也有个大专文凭。1988年他考入安徽省芜湖市机电学院专科学校。毕业后,他被分配到北京某研究设计院工作。
  按照正常的逻辑,像他这样一个出自书香门第,在阳光般和煦的家庭气氛里长大的年轻人,即便不能有一番作为,也不应当轻易踏上犯罪之旅吧?
  面对我的不解,他嗫嚅了半天,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由此我断定,他不聪明,甚至有点“木”。
  当然,也不能排除另一种可能:他已经预料到自己年轻的生命即将在刑场的枪声里化为乌有,死亡的阴影让他无法正常地思维。
  在这种情形下,如不改变“穷追猛打”的盘问方式,势必让他产生更严重的消极情绪乃至是抵触心理,于是,我换了一种很轻松的口吻对他说:“跟我讲讲你的童年吧?” 
  他冲我点了点头,眼睛里多了些生动的颜色。
  他开始一点一滴地讲他的故事,语速很慢,语言也很干瘪,声调像寒秋里蟋蟀的低鸣,可是,他的故事却弥漫着一种近乎歇斯底里的疯狂。
  王冰出生在“横扫一切”的文革岁月,父亲被揪斗,母亲被逼着去唱样板戏,还在蹒跚学步的他又因为“爱吐奶”被托儿所拒之门外。上小学二年级的大哥只好休学,在家带着他……
  不知是不是因为小时候营养摄入的不足,四个男孩子里,属王冰的个头最矮,身体最孱弱。
  母亲总觉得对他有一份无法弥补的歉疚,总是把更多的母爱给与他。哥哥和弟弟们,也都很懂事地让着他、护着他。
  就像是落生在冰天雪地却始终没有离开最温暖的炉火一样,王冰的童年还是幸福的,在家人的宠爱中,他一天天长大了。
  王冰告诉我,他之所以明知是死罪都没有携款潜逃,就是“害怕连累家人”。
  “习惯了被他人呵护的生命,会不会因此缺少一种天然的抵抗力呢?”我突然这样想。
  22岁那年,王冰正式走向社会,在一个很体面的研究设计院里,他有一份薪水不高但旱涝保收的工作。
  他的母亲曾预言,别看王冰学业平平,工作起来绝不会比他的兄弟们差。王冰也多次想过好好干,让最爱他的母亲真正为他骄傲一回。
  可那时,父母还远在青海,他只能住单身宿舍。每天“三点成一线”(宿舍——单位——食堂)的生活节奏,渐渐让他感到寂寞和枯燥。
  在单位,他又常常笼罩在一种无法排遣的孤独中。
  财务部门通常是女性的天下,王冰所在单位也不例外。可他作为“少数民族”,偏偏又缺少男性的英俊、魁梧和高大,外出游玩时,财务处的大姐姐们常把他当作小弟弟般地楼着照相,女同事们戏称他为“小花妞”。他嘴上不说什么,但内心深处男子汉的那份尊严也难免受到一种“甜蜜的摧残”。与此同时,一种不可名状的冲动也开始在他的心头升腾。
  终于有一天,他发现了最吸引自己最值得自己舍命追求乃至真的输掉了性命的“人生目标”。
  那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给单位买东西路过富丽堂皇的五星级酒店——王府饭店,那些进进出出神气活现的“大款们”磁石般地吸引了他的视线。
  他微微踮起脚,瞪大眼睛观望着:那个“大款”西服革履手持“大哥大”气派十足,这个“大款”挎着靓女春风满面,还有些“大款”步履悠然地直奔歌厅……霎时,平常听到的、报刊上报道的、电视上播放的那些“大款”们的生活场景,在他的想象里被幻化成一个个具体的影象,他觉得自己的灵魂出窍了,身体失重了,一种又酸又涩的感觉在他的心头涌动,一股又嫉妒又垂涎的火焰在他的心底燃烧,一种难以抵御的诱惑瞬间占领了他心中的王国。

  “我也要当‘大款’,我也要尝尝当‘大款’的滋味!”王冰跺着脚,在心里发狠。
  犯罪行为有时就是这样,起点于一个狂妄的心理冲动。
  如果说,靠着自己诚实的劳动,能当上一回真正的“大款”,尽管看不出更高尚的动机,谁又能过多地指责他呢?
  然而,王冰想的却是另一套:“大款,不就是腰包里揣着成沓成沓钞票的人吗?我王冰个人虽然没有多少钱,但每天经过我手的公款又何止成千上万?”一种被称之为犯罪的意识悄悄潜入他的大脑。
  当然,真正给他帮上忙的,还是他的“职务之便”。
  那天,从外地出差回来的一个同事来财务处报销旅差费,退回预借款1700多元。王冰灵机一动,把借据撕毁,将这笔钱揣入自己的腰包。事后,他一直胆颤心惊,生怕被会计发现,可是谢天谢地,一个星期过去了,竟无人察觉。于是,王冰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放心地动用起这笔钱。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得来全不费功夫”的1700元公款就被王冰挥霍一空。
  初尝“大款”的滋味,就像吸上了第一口鸦片,想戒也难。自从1993年3月他掌管单位的空白现金支票及负责到银行提款的职务后,贪污公款更无异于“探囊取物”,他采取提款不入账或少入账的极其简单的手段,明火执仗地侵吞公款。而银行帐一般到年底才核对一次,用不着天天提心吊胆。
  “可到了查账的时候还是会发现,你难道没想过?”我无法理解。
  他回答说,我没有想,也不愿意想。
  见鬼!他分明是在走向监狱,走向死亡,他甚至还不愿去想?也许,这就叫利令智昏?“他在追逐金钱,死亡却跟在他背后。”
  随着“大款欲”的不断升级,王冰的胆子也愈来愈壮,胃口愈来愈大。先是每月作案一至二次,每次不足3万元;很快攀升到每月作案五至七次,提现款也上升到近4万九千多元,甚至接近银行规定的每次提取现金不得超过五万元的限额。
  在不到一年时间里,他连续作案达41次之多,贪污公款145.8万元,王冰的腰包真的象气吹的一样鼓起来了。
  而每一笔赃款到手,他都会迫不及待地去圆他的“大款梦”:款吃、款喝、款嫖、款玩、款住、款行……他疯狂地挥霍金钱,疯狂地销蚀人格,疯狂地走上绝路。
  款吃——王冰在“吃”上有一番忘我的投入,所耗的公款高达14万余元,从王府饭店吃到“新阿静”,从国际饭店吃到明珠海鲜,从鸿宾楼吃到京城一个个有名气的酒楼和餐厅。
  款喝——王冰是典型的“今朝有酒今朝醉”,八、九百块钱一瓶的洋酒,王冰喝过20多瓶,至于扎啤、饮料就数不过来了。
  款嫖——王冰说,自己也是一俗人,自然会“饱暖思淫逸”。开始他还担心那些漂亮妞嫌他个子矮,吃了不少“增长乐”,个子虽然没见长,但身边围着的小姐却越来越多。这下他算明白了,只要兜里有钱,就是癞蛤蟆也不愁没有天鹅飞进怀里来。据调查,至少有15个歌厅小姐,主动或被动地与王冰有过嫖宿记录。他每次出手都很慷慨,一般都在4000元以上,仅此项的支出就超过10万元。
  款玩——王冰信奉的就是“人生得意须尽欢”。他“玩”的主项是泡歌厅,花销的公款至少有40余万元。从保利大厦的伊甸园到长城饭店的天上人间,从王府饭店的迪厅到雅克夜总会,从点歌台天国娱乐城到太上宫城……到处都留下过王冰“潇洒走一回”的歌声。在上等包间里,服务小姐此起彼伏地唤着“王先生”,提供着最殷勤周到的服务,他在“人间仙境”里一次次忘情地陶醉。其次是旅游,他和女友在南京——合肥——北京之间飞来飞去,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里他们尽情享受,仅此也花掉公款8万余元。再次是打保龄球,5万元左右的公款都搭了进去。
  款住——王冰也学会了“金屋藏娇”,为了嫖娼以及外地女友来京住宿方便,也为了不让家人知晓,他在白塔寺、洋桥、亚运村租房三处,少则两居室,多则三居室,用掉公款2万余元。
  款行——王冰说,穿梭于各大宾馆、饭店,我总不能坐公共汽车吧,打“面的”也掉价,我至少也要坐夏利出租车,一般都是高级出租车,仅这笔费用也在8万元以上。
  除此之外,王冰还给自己和女友购置了照相机、电视机、移动电话、寻呼机、金银首饰、高档服装、化妆品等,挥霍公款30余万元。
  当上“大款”后的王冰究竟啥模样,我从案卷中的一张彩色照片上得到了感性认识:在装饰豪华的酒店包间里,他身穿笔挺的名牌西服(价值4千元左右),足蹬进口的名牌皮鞋(价值4千元左右),精心吹烫的分头泛着一层亮光,一副金丝眼镜弥补了小眼睛的缺陷,雪白的衬衣领口系着高档典雅的领带,衬托出他脸庞的白皙,他的神态甚至是斯文的、俊秀的。一个妖艳的歌厅小姐风情万种地依偎在他的身旁,他微微扬起下巴,在小姐的脸颊上印了一个温情脉脉地热吻……那份得意,那份满足,淋漓尽致地折射在他的举手投足之间……
  我不得不承认,这个时候的王冰果然有了“大款相”。
  终于有一天,王冰发现自己挥霍的公款已足够“杀头线”时,强烈的恐惧感占据了他的全部身心。然而,歌厅小姐们不停“寻呼”的诱惑,当“大款”的上瘾和“死要面子”的畸形虚荣心的支撑,终使王冰丧失了最后的理性:“反正钱也还不上了,索性再多提点钱花了算。”

  在兜儿里仅剩下4千元的时候,他又铤而走险,携带改锥深夜潜入财务室,企图撬锁偷取支票去提现金,但也许是“小花妞”的秉性使然,他楞没能把抽屉撬开,盗窃未遂。
  纸终究包不住火。1994年1月,王冰所在单位开始了1993年度的财务决算工作。王冰自知大难临头,急忙托病在家。连续几个夜晚,他都被一场接一场的噩梦惊醒,耳边甚至响起了枪声。
  王冰的“一病不起”终于引起了单位领导的警觉,立即安排他人代替王冰与银行对账。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136万余元的“大窟窿”赫然出现在对帐单上。
  我们检察院院接到举报后,仅用四天时间,就将此案顺利侦破。也难怪。王冰的作案手段再简单不过,又几乎没有作过什么“手脚”,彻底查清易如反掌,王冰很快落入法网。
  透视王冰犯罪的轨迹,我不想过多地指摘他的家庭,虽然父母的溺爱强化了王冰人格上的孱弱;我不想过多地责难他所在的单位,尽管单位财务制度上的漏洞也是王冰犯罪得逞的一个不可否认的客观原因;我也不想过多地谴责社会,尽管某些媒体在对“大款”、“致富”的宣传上多少有些导向性的失误;我甚至不想更多地谴责“人上人”的大款们包括王冰被拘留的当天从晨曦微露呼寻呼到夜半三更的歌厅小姐们,因为,把王冰推上绝路的恰恰是王冰自己。
  正是由于王冰价值取向上的严重扭曲和自身人格的严重缺陷,以及对物质享受近乎疯狂、病态、自杀式的追求和挥霍,使王冰最终断送了自己的一生。
  更令人痛心的是,“王冰现象”并非偶然,也并非罕见。
  2000年,一位也在基层检察院工作的同事通过对该院3年来查处的30岁以下公职人员贪污受贿等案件进行研究后,发布了一份调查报告,归纳出职务犯罪的“26岁现象”,引起主流媒体继而引起高层决策者的重视。
  同事的那份调研报告,将“26岁现象”的犯罪原因归纳为8点:错误的金钱观的影响;为了实现自我价值不择手段;人生阅历浅,法律意识欠缺;为家人解决困难;社会环境使年轻人盲目追求高消费;单位家庭忽视了对30岁以下公职人员的法治教育;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缺乏;一些年轻人交友不慎,人格不健全。报告认为:“26岁现象”相对“59岁现象”而言,年轻人由于社会阅历、经验不足,对自己的行为性质和后果缺乏清醒的思考和认识,这部分人犯罪动机比较单纯,手段很简单,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只要这一现象能够引起全社会的重视,有些犯罪是可以避免的。
  曾以为圆了“大款梦”的王冰可以“死而无憾”,没想到他却说他依然留恋生命,依然向往自由。
  一直没有忘记他和我告别前说的话:“进了看守所才知道,人生最宝贵的是自由。如果还能重活一回,我会凭着自己的本事在社会上立足,哪怕物质上不那么富有。”
  1994年8月,王冰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大款”,梦断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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