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醒的父母,完全应该是义务的,利他的,牺牲的,……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这是一件极伟大的要紧的事,也是一件极困苦艰难的事。 ——鲁迅《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 


  引子:1992年2月16日,北京某报第一版刊登了一则令人侧目的消息《母亲玩忽职守儿子糟蹋幼女王梅彦母子分别被逮捕、少管》。 


  时间:1993年8月 


  电风扇带着“钢啷钢啷”的杂音,在办公桌前不停地旋转,阵阵被搅起的人工凉风不和谐地扑面而来。 

  “整整两年过去了,那些受害的孩子还有他们的父母,现在究竟怎样了?” 

  整理着面前的剪报,又见我当年采写的那则消息,好像是一根导火索,一下就点燃了囤积在心里的炸药,心被炸成碎片。 


  1991年8月,酷暑难熬。 

  座落在北京市XX区的一所幼儿园里却是一片静谧。 

  幼小的孩子们午睡正酣。 

  隔窗望去,托儿班的寝室内,却有一个高大的男性身影,鬼魅似的在孩子们的床前晃来晃去。 

  他是该托儿班老师王梅彦的儿子。 

  已经不止一次了,他来幼儿园与母亲共进午餐,尔后,母亲去洗澡或回家干私活儿,他替母亲照看班上的幼童。 

  而《托儿所安全制度》第一条规定:“值班人员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加强责任心,必须做到………不擅自离开孩子,精神高度集中,防止发生事故。” 

  王梅彦擅离职守,一幕惨剧就此拉开序幕。 


  张岩,王梅彦的独子,时年15岁,身高将近1.80,眼神有些浑浊,表情冷漠,似乎过早地褪去了属于他这个年龄的稚气。 

  当他的目光接触到一个个躺在小床里的小生命时,一股渴望被触摸的冲动,突然在他的心海里升腾。 

  这冲动,时起时伏,如海浪推沙,把一幕幕的往事清晰地垒到他的眼前。 

  也是在这样的年龄,年轻的母亲把他轻轻地抱在怀里,贴着他的小脸蛋,喃喃地唤着“我的宝贝”。 

  不知有多少回,他就是嗅着妈妈身上那种很好闻的体香,在妈妈的抚爱中,走进甜甜的梦乡。 

  梦里,他和妈妈玩捉迷藏的游戏。 

  妈妈四处翻找,没有放过地面上的每一处角落,但就是找不到他,妈妈急得哭了。 

  他只好悻悻地从高高的顶柜里爬了出来。 

  兴许,这不是梦?也是儿时美好的回忆。 

  他说,他也记不清了。 


  可是,随着自己一天天地长大,阳光般和煦的母爱也似乎一天天地离他而去。 

  隔三岔五,他就可以听到母亲跟父亲不依不饶地争吵。 

  “哐啷啪嚓”,母亲又在砸盆摔碗:“噼里啪啦”,父亲又把耳光打在母亲的脸上:“我不活了!你打死我吧!”母亲披头散发,抱着父亲的腿号啕大哭。 

  这种刺耳的“节目”,周而复始地上演。 

  原本温馨的家,渐渐变成了硝烟弥漫的战场。 

  他被吓呆了,常常躲在角落里悄悄探寻这其中的隐秘。 

  终于,他听懂了,是长期外出工作的爸爸有了相好的女人,妈妈变得歇斯底里。 


  一天,妈妈从外面带回几盘录像带,神情很诡异地对爸爸说:“看了这些东西,你就不要上外面‘花’去了。” 

  趁父母不在家的时候,张岩偷偷看了那些录像带,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些一丝不挂的男人和女人们,疯狂地抱着,疯狂地咬着,疯狂地发泄着……大人们的世界,原来是这样的刺激,这样的过瘾。 

  一阵阵地脸红心跳,一阵阵地口干舌燥,张岩感到了生命中最强烈的战栗,身体里掠过一种从未有过的冲动。 

  晚上,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手淫。 

  …… 


  突然间,一个小女孩抬起了胖乎乎的小腿,把毛巾被蹬到了脚底下。 

  张岩的血在涌,汗在渗,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你几岁了?”他瓮声瓮气地问。 

  “4岁。”一个脆生生的回答。 

  录相带里那些淫秽的影像又在脑海里重演,好象魔鬼附身一般,张岩下意识地抱起这个小女孩,慢慢地解开了她的裤子…… 

  接着,又有两个4岁半的幼女也被他糟蹋了。 

      张岩的如实供述,像一把锐利的刀刺进我的心脏,心在滴血。 


  我不懂,人世间怎么会有这样不负责任的母亲和父亲? 

       一个鲜活的生命,从他有了第一声啼哭开始,就受到国家法律的庇护。赋予他们生命的父母,在法律上便被称为监护人。监护人的第一要义,就是保护教育自己的孩子健康成长。 

  毕竟,孩子是未来的公民。 

  而家庭则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为人父母者,理当“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孩子们——作者加)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 

  只管生养孩子,不能施以良好的教育;毫无顾忌地在孩子面前展示人性的低俗,做着不堪的示范;甚至放任龌龊的东西污染孩子不健全的灵魂,导致无辜的生灵被践踏,这是作孽! 

  张岩走到今天,他的父母有太多的责任无法推卸。 


    法律是公正的。 

  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将猥亵幼女的张岩“少管”二年,我院也依法批捕、起诉了涉嫌玩忽职守罪的被告人王梅彦。 

  1992年6月30日,一审法院判处王梅彦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任何触犯刑律的人,必将受到法律的裁判。 

  然而,生活的悲剧并没有因害人者的锒铛入狱而划上句号。 


  被害幼女的家长以浸透泪水的万言控告书,向人们诉说着无法弥补的一切(节录):1991年8月X日,对我们家来说,是一个黑色的日子。 

  当天下午5点多,孩子由父亲接回家后,她边喝水边说:“哥哥让我吃他的鸡鸡呢。”我懵了:“哪个哥哥?”她说:“就是王老师家的哥哥。” 

  我们不敢相信这个可怕的事实,震惊之余,我们踉踉跄跄地赶到托儿所追问。 

  最先见到了小黄老师,从她惊惶失色的表情中,我们知道悲剧真的发生了,孩子确实出事了!在我们之前,已有一对双胞胎的父母先去了托儿所,他们的两个宝贝女儿也惨遭戕害。 

  他们已经向派出所报案。 

  当不幸被证实的那一刻,我险些晕倒。 

  我和我的先生(一位港商——作者注)人到中年才有了妞妞,一直把她视若掌上明珠。这样的打击,如何让我们承受得了? 

  一夜之间,我的头发白了一大片。 

      我们不敢问孩子,也不打算问,生怕强化她的“印象”,只能在心里苦苦地哀求上苍,让孩子把这段可怕的记忆快快忘掉罢! 

  灾祸,在我们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降临了。一时间,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时时刻刻困扰着我们,我们家失去了往日的宁静和欢乐。 

  痛定思痛,我惊心动魄地发现,一年来,孩子发出过许多的“求救信号”,而作为母亲的我,当时都未能察觉,未能理解! 

  就在几天前,妞妞从幼儿园回来就喊:“嗓子痛!”我以为是上火了,孩子说,不是,是张岩给我杵的。 

  我以为张岩是孩子班上的小朋友,想着男孩子手重,手指杵一下没有什么了不起,就给孩子塞了一丸“至宝锭”。 

  可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竟会是那样一种暴殄天物的情况呀! 

  大约在半年左右的时间里,我至少有三次给孩子洗屁股时,她都拼命喊疼,不让碰,大阴唇红肿不堪,棉花蘸蘸也不行。我还是粗心地认为,女孩子屁股容易被腌,涂些鞣酸软膏止止痛就行了。 

  有一次,妞妞一见我就说疼,连走路都哈着腰。可我着急买菜,竟没有理会。 

  想想我那可怜的孩子有几次突然玩命地在小一班门口,两只小脚丫蹭着地不愿走,一声声地说,我不去托儿所,不进这个屋!孩子满脸泪水地抱着我不放,我却狠心地一次又一次把她推进“火坑”! 

       ......

       特别要指出的是,直接受害者不仅仅是报案的几个,不仅仅是女孩,也有男孩。小齐老师就对我说过,她就觉得奇怪,这个班(小一班)的男孩子们没事就掏出小鸡鸡来玩。齐老师没有结婚,也不知道怎么说他们? 

  作为我们,已经40多岁的母亲和50岁出头的父亲,我们自责没能保护好我们的孩子,孩子反常的迹象未能引起我们足够的怀疑。 

  但是,国家正规的托儿所,应当是培养祖国花朵的园地;幼儿教师们,也应当是辛勤的园丁;她们有责任保护好我们的小天使呀! 

  可是,有谁能够想到,孩子们的天堂竟然变成了色狼的乐园。 

  不追究王梅彦的渎职罪,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谢天下! 

       我甚至想过,就算孩子在幼儿园摔个腿断胳膊折,搞得头破血也流,这都可以谅解,可以补偿,可以医治,而心灵上这种残酷的蹂躏、创伤与扭曲如何才能抚平呢? 

  四岁半,似懂非懂,似是而非,一个多么关键的年龄。谁也无法保证,岁月的脚步就能销蚀她幼年时的黑色记忆! 

  全世界婴幼儿何止千百万,有寒冷的幼年,有饥饿的幼年,有遭灾无家可归的幼年,然而我的妞妞,有爸,有妈,有穿,有吃,却度着一个可怕的黑色的幼年! 

  一旦孩子懂事了,她的心灵是否会扭曲?她的性格是否会压抑?甚至,她会不会自暴自弃?能不能得到爱情、婚姻和家庭的幸福?这些,在性观念相对保守的我国,并非杞人之忧。 

  有一点对我们家长来说,确是真真切切的,那就是这片阴影永远罩在我们的心头,永远也抹不掉。 

  我们活着一天,这阴影就存在一天,这沉重的精神枷锁会压得我们一辈子都透不过气来…… 


  看到这里,一阵痛苦的痉挛滚过我的心头,眼泪不禁夺眶而出。 

  我不敢想象,如果这个灾难落在我的孩子身上,我会怎样? 

  一个家长的话振聋发聩:“现在我国国情是独生子女,一个孩子牵动着两三代人,三五个家庭,一大片亲友,可见幼教事业有多么重要,托幼事业受国家之托,社会之托,家长之托,只要有起码的责任心,这一点并不难做到。” 

  幼教事业,千钧重任。 

  责任,重于泰山。 


  见到王梅彦的时候,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悲愤,我向她宣读了每位家长的来信,期盼她有一个刻骨铭心的忏悔。 

  然而,她像祥林嫂似的,翻过来倒过去就是那么几句话:我错了,我失职,判我多少年我都认了,可我的孩子还小,求你们给他一条生路。到后来,她只剩下一句话:“救救孩子!” 

  说到底,她还是一个母亲,尽管极不称职。 

  记得俄国作家冈察洛夫说过,母爱是盲目的。做儿子的却多半没想到与母亲共享荣华。可是,哪怕你意气消沉,智能愚钝……人家都疏远了你,你在人群中无立足之地,而你在母亲的心坎里却总有容身之处。她会把丑陋的、不幸的孩子紧紧搂在怀里,越加长久越加热诚地祈祷。 

  然而,一个偏私的不称职的母亲,对于自己的孩子,也是最可悲的领导者。 


  “救救孩子”,那是鲁迅先生70年前在《狂人日记》中发出的呐喊,文章猛烈抨击了吃人的封建礼教。 

  “救救孩子”,也成为今人无力解决孩子们成长中遇到的种种困惑和迷茫时发出的“SOS”。 

  “救救孩子”,最需要救助的,难道不恰恰是那些身心都受到严重摧残的无辜的孩子? 

  当然,不是说你们的孩子不值得救,但首先要救的是他被扭曲的心灵。如果你们做父母的能有一个好的示范,你们的孩子何至如此? 有时,必要的惩罚也是一种挽救。 

  王梅彦低下头,双手捂着脸,泪水从手指缝里涌了出来。 


  翌日,我就此案写了一份《情况反映》,题为“幼儿教师王梅彦玩忽职守案留给我们的思考”。在文章的最后我提出四点防范措施:一、加强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真正把托幼工作看成保障国家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人口素质、利国利民的神圣事业,建立健全各种必要的规章制度,并切实加强监督和检查,不可有一丝一毫的疏漏。 

  二、提高幼教队伍的素质,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对那些不适合做幼教工作的人,要坚决采取断然措施,不得让她们继续从事这项工作。 

  三、建议将此案通报全国幼教系统,以儆效尤,吸取教训,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对淫秽刊物的清查销毁工作,坚决打击传播淫秽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现在想来,一个基层检察院的调查报告,想要引起全国幼教系统的重视和关注,谈何容易? 要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仅靠一份简报当然不可能全部奏效,但总比沉默好! 

  毕竟,这类案件触目惊心,关乎孩子们的未来。

  思虑再三,我还是把这份《情况反映》同时抄送了区教育局。 


  三个月后,我院收到区教育局的一个回函,很久以来萦绕在心头的阴霾,顿时驱散了许多。 

  区教育局在回函中说,我院的《情况反映》引起了他们的高度重视,结合市教育局刚下发的另外几起摧残幼儿事件的通报材料,他们向全区托幼园所发出了《关于XX幼儿园发生女幼童被猥亵事故的通报》,要求各园所进行一次职业道德规范和《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一次安全制度和安全工作的大检查活动。 

  区教育局的这次通报,在我区托幼园所引起极大反响。许多园所结合通报查找了本园所的事故隐患,制定了防范措施。 

  如,某医院幼儿园没有院墙,门口就是化粪池,为了孩子们的安全,他们很快进行了改造,还建立了安全小组每日一查制度。 

  如,某校幼儿园专门腾出一间房,作为客人接待室,严禁外人直接接触幼儿。 

  再如,某幼儿园对本园加强了午睡巡视工作。 

  不少幼儿园还就安全工作与班组签订了责任书。 

  王梅彦所在的托儿所所长痛心疾首地作了检讨:自从事故发生后,我们做了全面的反思、检查和整顿。但无论怎样,给孩子造成的伤害是不可弥补的。我们对不起孩子,对不起家长,我们欠了孩子一辈子的。(据了解,受害的几个孩子已经调走,还有很多家长也纷纷把自己的孩子转到其他幼儿园,这个托儿所的声誉从此一落千丈。) 

  区教育局在回函的最后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对幼教工作的关心和帮助。 

  我想到“亡羊补牢”的故事。 


  拨通了受害人母亲的电话,自认为我的“报告”可以让她露出些许欣慰的笑容。 

  没想到,她的情绪依然无法平复,声调颤抖:“是的,是这样,罪犯该抓的抓了,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也追究了,托儿所该整顿的也整顿了,但对受害人和她的家庭呢?就是把XX托儿所拆了重盖,里面三新,受害人还是受害人,受害的家庭还是受害的家庭。有些伤害是永远无法弥补的!” 

  我无语。 

  心,再次坠入谷底…… 


  为人父母者,恸思,儆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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