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989年5月
注目窗外树叶上的蝶儿破蛹,是一件开心的事:那彩蝶从蛹壳中钻生出来,全身透湿地等待在园中自由飞翔的景象,真是令人感动。
在与犯罪打交道,改造人的灵魂中,我常常心痛于那些误入迷途的人,他们有若进化到一半的蛹,落得个虫也不是、蝶也不是的尴尬。作为检察官,我们的使命恐怕就在于如何让这些走了弯路的灵魂重生,破蛹成蝶。
他躺在病床上,面色苍白,双眼紧闭,瘦削的脸庞上,没有血色的嘴唇轻微地颤抖。
身穿橄榄绿检察制服的我,搬了一把椅子坐在他的床前。
他抬眼看着我,欠起身体,挣扎着想要坐起来的。我朝他摆摆手,让他不要动。
他神色黯然,无限的悔恨写在脸上。
突然想到,我在这个时候讯问他,会不会有一些残忍?
“我看过你的那些——绝命书。”我有些吃力地说。
他扭过脸去,无声地哭了,枕头被泪水浸湿了一片。
“父母二位大人:我犯了经济罪,自己了结了。我对不起你们。你们养我一场,我没尽到孝心,又给你们添了这么大的麻烦。不要太难过,只当没有我吧……你们辛苦一生,没得到我半点好处,原谅我这个不孝之子吧!永别了。博文1989年5月21日。”
“江平:我的妻,今天叫一声太晚了。我犯了大错!88年一年你一直蒙在鼓里,我拿到28万元,要在今年自己搞公司,我以为完成承包数,剩下的都是自己的。我之所以不和你说,是因为这个钱一分也不能花,我并不想贪污,是想自己干点事业,我怕和你说,你阻拦我。今天,我才知道这算贪污,怎么解释也不会通的,只有死路一条,只是苦了你了。你要想开点,把蕾蕾带大,教育她好好做人。你对我的恩情,来世再报吧!我没有尽到责任,不配做丈夫父亲。替我亲亲蕾蕾,我对不起你和孩子,永别了!博文1989年5月21日。”
“蕾蕾:爸爸真想再见你一面,亲亲你。我真爱你,可是不行了,我走到了这一步。你要听妈妈的话,妈说怎样做就怎样做,妈妈是正直的人,别像我不听话。长大了看看爷爷奶奶。上学好好学习,走路要小心,不要让汽车碰上。亲亲你,永别了。爸爸:窦博文1989年5月。”
“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看着手中这一沓他亲笔写就的“绝笔”,这段古语在我的脑海里油然而生。
窦博文扭过头来,眼睛里的泪水已经被他的心拧干了。
他对我说,我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了。
就在6天前的那个下午,司机李师傅驾驶着本单位的130卡车行驶在北京郊区一条不很宽阔的马路上。突然,一个男人从便道的土岗上猛虎下山般地扑向了卡车。
“找死呀你!”李师傅大叫一声,立即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刺耳的刹车声下,深深的轮胎印留在柏油路面上。
这个“找死的人”,就是受了轻伤此刻躺在病床上的窦博文。他今年35岁,北京XX总厂的副处级干部。
10天前,我院举报站根据群众举报,传唤了窦博文。经教育,他很快坦白交代了该单位另一名干部许某曾分给他1万元贪污款的问题。鉴于他认罪态度较好,我院给他办了取保候审手续。
没想到,他竟企图自杀。
交通队民警在查明司机无责任的同时,又及时通知了XX总厂。然而,当厂领导赶到医院时,窦博文却踪影全无。
当日深夜,一个黑黝黝的人影在一幢尚未竣工的17层楼顶上鬼魂般地游荡。他时而站在楼顶的边沿,想纵身跃下,了此一生;时而又退到楼顶的中央,望着深邃的夜空,想活下去。那闪烁的星光多像妻儿含泪的双眼。
他正是窦博文。
生与死在他脑海里冲撞,他心乱如麻。往事如烟,烟飞烟灭;昨日如梦,梦碎梦空……
窦博文,出生在一个旧知识分子家庭。1978年10月毕业于哈尔滨电子学院;1980年与同窗4年的女同学江平结为伉俪;1983年12月,他们有了爱情的结晶——蕾蕾,一个十分可爱的女儿。
1984年,深受领导信任的窦博文调任北京市XX总厂驻深圳公司的推广部经理,妻子江平也成为深圳某加工厂的厂长,一家人在深圳特区落脚,夫妻恩爱,家庭和睦。
为了成功有效地推销公司的产品,窦博文努力勤奋,常常是夹着饭盒往返于公司与用户之间。
南国的热浪曾使他这个冰城里长大的人阵阵晕眩、恶心,好几次中暑,但他咬紧牙关,没白没黑地跑业务。妻子说他“像个拼命三郎”。
在霓虹灯闪烁的不夜城里,有多少人在轻歌曼舞中享受生活,有多少人在温香玉软中放纵欲望,有多少人在纸醉金迷中挥霍生命……窦博文却是一个例外。
他从不涉足“卡拉OK”,也不混迹“迪斯科舞厅”,而是在灯下挥汗如雨地细读美国汽车大王《亚柯卡自传》和日本松下幸之助的《我的成功之路》……
说到这儿,躺在病床上的他脸上居然有了亮光,他有些兴奋地盯着我,好像忘了我是前来办案的检察官:“你知道吗,书中介绍的各种形形色色的推销术我都尝试过。所以,我很快打开了局面,几年间,为我们厂实现利润12万元,在公司所有的推销员中我的业绩最好。”
哦,我似乎也沉浸在他的创业故事中了,轻声回应了一下。
成功给他带来喜悦,也激发了他的“事业心”。他依然爱读《亚柯卡自传》和《我的成功之路》。然而,此时的他已不仅仅是研究推销术了,而是有了新的打算,他想做一个亚柯卡或松下幸之助式的人物,成为拥有大公司的总裁或老板。
年轮飞转到1987,机会终于来了:厂里出台了一个新规定,凡超额完成承包任务的,就可以得到超额奖金!窦似乎看到他的“事业梦”就在眼前。
“我都30多岁了,此时不干更待何时?我一分钱都不往家里交,我想积累资金大干一场。原以为,人生中的辉煌从此开始,没想到……”
为了他的“梦”,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截留利润、虚报冒领、索取回扣费的手段,一次少则3千元,多则16万元,自1987年至1988年,共贪污受贿将近28万元。
眼看着公司梦就要实现,他为即将诞生的自己的公司选了一处“风水宝地”——花了4·5万元在珠海市买了房。
肥皂泡的存在只是瞬间,梦境也是如此。
当他被传唤到检察院,听检察官对他说“你知道你的身份吗?你是北京XX总厂的推销员”时,他才从噩梦中惊醒。
那一夜,他辗转反侧无法入睡。他清醒地知道,私自将本应上交的超额利润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实际上就是把公共财产据为已有,这不是贪污又是什么?贪污28万元,已经上了“杀头线”。
与其在荒草丛生的刑场耻辱地结束自己的生命,不如先让自己葬身在滚滚的车轮下。
他决意以死谢罪。
于是,他紧闭房门,给家里的亲人一一写下绝命书,给厂纪委和检察院留下悔罪书以及28万元的存折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他定定地看着我,脸上呈现一种和邪恶的东西彻底分手的绝决。他一字一顿地说:“我就是死了,也不能带走我的罪恶,那些钱应当回到所有者的手上。”
我大概忘了自己的办案人员身份,一时有些激动,竟不知说什么好。
汽车的车轮没有碾碎他的生命,他也没有从17层楼顶跳进地狱。因为,在生命的十字路口,他最终作出了正确的抉择。
那你是怎样想通的?我开始刨根问底。
“说出来你也许不信,人在黑暗的环境里,反而能把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
黑夜里,他看清了自己的落魄:几天前,他还拥有28万元的资金,还在梦想当一个中国的“亚柯卡”或是“松下幸之助”。然而,此时此刻,这28万元几乎把他整个压碎。
黑夜里,他看到自己的下场:28万元呀,这笔钱可以把一个穷人变成富翁,也可以把一个犯罪分子送进刑场。想到此,仿佛有一颗致命的子弹在脑后呼啸,他被汽车撞过的疼痛异常的身体在冷飕飕的寒风里颤抖起来。
然而,“哪里有堕落,哪里就有拯救。”
黑暗中,他又看到了令自己眷恋不忍的情形:深爱着自己的亲人围拢在自己的身边,她们眼泪汪汪地拉着自己的手,劝自己不要做傻事。女儿张着小手向他跑过来,嘴里喊着:“爸爸!”
黑暗中,他又想到了曾经那样欣赏自己的厂领导还有秉公办案的检察官们。厂领导特别是纪委书记,都是看着自己长大的前辈,他们常常拉着自己的手说,小伙子好好干,前途无量。
检察官们也义正辞言地劝戒自己,还通情达理地给自己办了取保手续,纪委书记自愿做担保人……
“不!我不能死!不能死!要不然,怎么对得起亲人?怎么对得起厂领导?怎么对得起检察院?”
就这样,窦博文经历了一个晚上的思想搏斗,最终从精神崩溃的边缘站了起来,从17层楼顶走了下来。
我相信,对于“已经死过一次”的人来说,世界一定不是原来的样子了。然而,回首那个曾经走过的世界,他又会是怎样的一种心境?
他说,如果可以,我想重活一次。
第二天上午9点多钟,浑身是土的窦博文走回家中,他没有马上回答亲人们焦虑的询问,而是催促弟弟赶紧给厂纪委和检察院打去电话,表示他要投案自首,自愿接受法律的制裁。
彻夜未眠的厂纪委书记接到电话如释重负。当他得知窦博文伤情较重时,又连忙派车把他送进医院检查治疗。
已经当上副检察长的“铁嘴钢牙”也来到医院,他仔细地向医生询问窦博文的伤情,并对窦博文说,检察机关欢迎他自首坦白,对他的问题会依照法律和政策公正地处理。同时,还安排他的妻子在医院护理他。
窦博文潸然泪下。
窦博文的案子很快就查清了,因为他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贪污,所以他转的利润都在账上明来明去,每一笔都有他的签名,留的利润也都用他的名字存入银行。不需要像别的经济犯罪案件那样,要为追缴赃款而费时费力地奔波。
但是,承办这起案件的我们这些检察官们,却一点也不轻松。说实话,办了这么多年的经济案件,还是头一回碰上象窦博文这样的职务犯罪分子。
尽管他贪污的数额相当大,但是由于他特殊的犯罪动机,以及犯罪后的悔罪表现,还有他辛辛苦苦为XX总厂创造的利润(如果利润全部上交,他也可以得到一笔可观的奖金),特别是他对过去的忏悔和对走上新生之路的渴望,都让检察官们好生为难。大家此刻明白,挽救一个人,尤其是挽救一个象窦博文这样既有“高峰”又有“低谷”可改悔性极大的经济犯罪分子,比单纯办结一个大要案重要得多。
鉴于窦博文的思想和精神状态还不够稳定,检察院决定进一步作好他的教育挽救和疏导工作。此时,大家不约而同地想到了窦博文身边最亲近的人——江平。这个时候,妻子的劝慰恐怕比任何说教都灵验。窦博文之所以想到自杀,纵有许多原因,但最重要的是他唯恐失去妻子和孩子的爱。
江平,这个与窦博文同岁的东北姑娘,有着北方人的淳朴和善良。她与窦博文共同生活了8个春秋,对于他,她是太了解了。她反复地向检察官们述说,“他就是太好强、太好强了!”“他犯了罪,而且那么大的数目。我恨过他,为什么不告诉我?”“但是,我绝不会和他分手的,大家都向他伸出挽救之手,我作为他最亲的亲人,有什么理由离开他?我多次对他讲,让他到了检察机关,实事求是地讲清自己的问题,相信政府的政策。如果判了无期徒刑,也要好好改造,争取立功赎罪。等孩子长大了,我还可以带孩子去看他”。
有这样的妻子,是窦博文的幸运。
就在窦博文的案件即将办结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简称8.15通告),通告规定:“……凡投案自首,积极退赃的,或者有检举立功表现的,依照刑法第63条、第59条的规定,一律从宽处理。其中,犯罪特别严重,依法应判处死刑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不判处死刑;……”还规定:“本通告发布后,正在办理的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经济犯罪案件,犯罪分子有自首坦白、检举立功情节的,适用于本通告第二条的规定。”
“窦博文的情况符合8.15通告所规定的从宽处理的范围!”铁嘴钢牙最先敏感地意识到这一点。于是,他立即组织好所有的材料,向上级人民检察院作了汇报。有决策权的领导们最后一致拍板:窦博文应依法受到从宽处理,而且从宽幅度要大。但根据窦博文犯罪所得的数额,基层检察院还无权直接起诉,需移送本市检察分院审查起诉。分院的同志经过认真审阅我院的侦查预审卷宗,并提讯了被告人,核查有关证据之后,确认了我院认定的犯罪事实,认为窦博文已构成贪污罪,但有自首坦白、积极退赃等悔罪表现,应依法减轻处罚,于8月31日将窦博文贪污一案起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法庭审理,于9月11日公开宣判,判处犯有贪污罪的窦博文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是我们国家重要的刑事政策。办案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惩罚犯罪,还在于挽救犯罪分子,把他们引导到正确的人生轨道,使他们重新回归主流社会,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贪污28万元被判处缓刑,这在中国刑罚史上恐怕还是第一次。这也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高明之处,它的着眼点不仅仅是惩治,也在于挽救。
在窦博文的卷宗里,有这样一句耐人寻味的话:“我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充当了一个错误的角色。”值得庆幸的是,他选择了一条正确的出路,他遇上了一个难得的好机会。
中国法律的法意与人情,在这样一个案件中的完美交融,体现着法律的价值取向。这对我们办案人员来说也是一个考验,一个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创造性执法的考验。
美丽的蝴蝶在花丛中飞来飞去,而我依然关注窗外树叶上蛹变为蝶的那个激动人心的场景:当蛹体破裂,成熟的蝴蝶小心翼翼地从蛹壳中艰难地爬出来,不断扑打翅膀,然后身体表面的液体被风吹干,它们慢慢地展开了美丽的翅膀,接着飞向阳光明媚的天地。
历经生与死,灵魂的自我拷问和煎熬,窦博文也像那只花蝴蝶,飞向了阳光明媚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