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华迟在园内侍弄花草,川红在酒窖监造百花醇,请迎儿在铺面当炉。忽然进来两个衙役,要见华迟,急忙通报。

  华迟出来,见了衙役,问道:“差官何来?找小人有什么事?”

  “县主大人传唤,不敢耽误,快跟我们走。”

  迎儿又急忙奔告川红,川红亦随后赶往县衙。

  大堂之上,县官一拍惊堂木,大声喝道:“华迟,你知罪吗?”

  华迟:“大老爷突然传唤,不知什么缘故?”

  “你私自酿酒,违反了朝廷颁布的烧锅令2,还不认罪认罚?”

  川红作为华迟的代理人,出庭应诉。

  川红:“大老爷息怒。据我所知,朝廷颁布的烧锅令,针对的是粮食类白酒。我家生产的百花醇,属花露酒,不在禁令之列。”

  县官一楞:啊!碰到懂法的了!

  转而又道:“虽然不在禁列,但未办理生产许可,未经本县同意,也属违法。”

  “朝廷颁发了酒类生产标准,但未规定必须办理许可证照。按照‘法无禁止皆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之规,我们没有违法行为,大老爷倒有滥用职权之嫌。我抗议!”

  县官又一楞:啊!碰到硬茬的了!

  恼羞成怒。大声道:“那么税收呢?是否足额缴纳?给我查!烧锅税、落地税、印花税3等税收,一律翻翻征收!”

  县官不得不放了华迟。

  师爷对县官的无能表示不满,责备道:“你堂堂一个县主,科班出身,满腹经纶,怎么连一介女流都对付不了?我很失望呀!”

  县官分辨说:“师爷不知道,那个女人精通法律,口舌如刀,说的句句在理,我无法反驳呀。”

  师爷:“‘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你一定要华迟坐牢,一定要逼他交出秘方!”

  “师爷不必着急,我们另想办法。”

  “你说,你还有什么好办法?”

  一个衙役进来,报告说有一个在押犯人,突然死了,问怎么处理?

  县官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对衙役说:“暂不要处理,也不要告知家人,先以冰块覆盖保存尸体,过两天再说。”

  又对师爷道:“大牢内这个暴死之人,明早就叫人挂在‘三百堂’门口,就说是吊死的,天明拿人,看他还有什么话说!”

  师爷:“好计,妙计!就这么办吧。”

  沉重的赋税压得华迟和川红喘不过气来。税收增加了,理应提高产品的售价,降低原材料的进价。但是,对客户的承诺,与村民签订的产销合同,使他们为难。夫妻俩心心相印,心灵相通:产品不能加价,原材料不能压价!哪怕破产,也不能丧失良心,丧失诚实和信用!

  早起,华迟开门清扫。一出门,头顶被什么物件绊了一下。抬头一看:门楣上挂着一个人!用手一摸,冰凉冰凉,是一个死人,一具尸体!大惊。命家仆解开绳索,放在地上。早起村民及路过之人,皆来围观,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两骑快马,风驰电掣而来。下来两个捕快,大声叫道:“官府办案,闲人闪开!”又叫:“这家主人是谁?快快出来!”

  华迟应声道:“我是家主,可以说话。”

  两个捕快拿出铁链子,锁了华迟:“说什么话!到大牢里去说吧!”

  又拿了几个围观者,作为证人;又拿了几个家人,将尸首抬上,一同来到县衙。

  县官升堂。惊堂木一拍,大声喝道:“华迟,又是你这个刁民!快说,人是怎么死的?你是怎么逼死人的?”

  “小人不认识这个人,不知道他是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县官大怒:“到了大堂之上,还不说实话,不如实招供!给我打,先打他二十大板,杀杀他的锐气。”

  二十大板下来,华迟皮开肉绽。

  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击鼓声。

  门役进来报告:“有两个人击鼓鸣冤,一男一女,轰不走的,一定要进来。”

  县官无奈,只好命人带进来。

  问:“你们是何人?为何击鼓?有什么冤情?非要在本县断案时进行干扰?”

  男人说:“小民常乐,傍边跪的是小民的嫂嫂。现今大堂上的停尸是小民的哥哥常欢。因涉嫌欠税罪,被关在大狱听判。今天早上,小民在外行走,至‘三百堂’门口,见门楣上吊着一个人,认得是哥哥常欢。哥哥本在大狱内关押,怎么出现在狱外?又吊死在‘三百堂’门口?着实不明就里,就约了嫂嫂一同来申冤。”

  县官听了大惊:“尸体已经变形,你怎么认定就是常欢?”

  常乐:“哥哥前额上有一个痦子,颈部有一处伤疤,所以认得。”

  嫂嫂:“大老爷如不信,可以揭衣查看,隐私部位还有一些标记,我都记得。”

  县官顿时目瞪口呆,嘴巴大张,表情呆滞,仿佛被雷轰了一样。

  县官无语,大堂上鸦雀无声,掉下一根针都能听见。

  案子无法继续审理了。

  停了一会儿,宣布:“本案案情复杂,头绪凌乱,还须继续侦查。常乐你且退下,华迟收监,改日再审。现在休庭!”又敲了一下惊堂木,不过声音比开头小多了。

  师爷前来探监,他带了一瓶金疮药,还有些酒菜。他看着趴在一摊稻草上,表情痛楚的华迟,表示同情。

  师爷:“兄弟这是怎么搞的?你可实话实说,我可以帮你。”

  华迟:“我什么也不知道啊,说什么!”

  “我知道这个县官,心狠手辣,你要小心,只怕你这次性命不保。”

  “师爷前来,所为何事?”

  “我是来救你的。”

  “师爷怎么救我?”

  “县官贪财,你只要拿出三千两银子,我去疏通,保你无虞。”

  “师爷说哪里话!我哪有这么多的银子,就是把我的‘三百堂’卖了,也不值这个价。”

  “要不这样,我们做个交易吧。银子我出,你只要把生产‘百花醇’和‘百花膏’的配方交给我,等于我以三千两银子作价购买了你的配方。”

  狼子野心暴露了,华迟终于明白了这一切的缘由。真想大骂他一顿,发泄心中的怒气,但又怕再吃苦头,只好虚与委蛇。

  “所有配方均由我的妻子川红一人掌握,我也不知道,怎么给你呀?”

  梁大人没酒喝了,梁夫人没膏擦了,正在烦恼。门役进来通报:“有人击鼓,请大人升堂。”

  梁大人立刻更换官服,来到大堂。

  堂下跪着一名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川红!

  大人哈哈大笑:“正在想‘百花醇’呢,造酒的主儿就来了。说吧,状告何人?有什么冤情?”

  川红说:“大人在上,容民女禀告。昨日早起,突然发现一具尸体挂在‘三百堂’门口,不知是何缘头。由是,我家相公被县府拿去,严刑拷打,生死不明。据说县官开堂审理之时,另有一男一女二人鸣冤,说死者是男主哥哥、女主丈夫常欢。因涉嫌犯罪,在押于县狱,不知怎么又跑到外面来,又吊死了。其中必有缘故,我家相公必有冤情。因此前来状告县官,恳请大人做主。”

  大人:“有这等奇事、怪事?”又呼叫师爷。

  一个衙役应声道:“师爷不在,看见他一早出门,说是办理他事去了。”

  又命衙役:“你们带上我的手谕,速去县衙,将一干人犯及证物一并提来,本案由本府直接审理,并请县官一同过来。”

  又安慰川红:“你且起来,本府一定查清案情,还你一个公道。”

  又问川红:“你怎么不给我卖酒?我可没酒喝了。”

  川红道:“县里赋税不断加码,我们承受不了,都快破产了。”

  “还有这等事?我倒要问一问。”

  梁大人升堂断案。头顶着“明镜高悬”匾额,如狼似虎的衙役分列两班,手中拿着水火棍,高喊“威武!威武!”堂下跪满了人犯、苦主,庭前旁听人员黑压压一片。

  大人宣布开庭:“苦主川红所告县官滥权一案,苦主常乐及其嫂所告兄、夫常欢离奇死亡一案,现由本府合并审理。听审人员必须如实回答问题,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

  问川红:“你陈述一下案情及理由?”

  川红:“昨天拂晓,突然发现一具尸体挂在我家门口,遍询家人,均不认识尸主,不知是何人。我家相公华迟即被县府拿去,严刑拷打,吃尽了苦头。民妇看了尸体尸斑,此人的死亡时间应在三天之前,也不是吊死的。”

  “有什么证据?”

  “吊死的人因呼吸不畅,舌头摒出,伸在外面,死者舌头紧含,没有丝毫外延,由此可知。”

  命验尸官以尸检表格对照。

  尸检官:“根据尸检报告,死者确实死于三天之前,死者的舌头也没有外露,苦主川红所说属实。”

  又问常乐:“你说死者是你兄长常欢,有什么证据?”

  “哥哥前额上的痦子,颈部的伤疤,均可证明。”

  又问女苦主:“你说死者是你丈夫,有何证据?”

  “丈夫私处有一块胎记,色玄,核桃大小;臀部亦有一块胎记,色赤,孩拳大小,大人可当堂验证。”

  命尸检官立即验证。

  尸检官验毕报告:“死者臀部确有一块红色胎记,私处确有一块玄色胎记,大小如女苦主所述。”

  问常乐:“你哥哥既然在县狱关押,他怎么又死在狱外,你可知道什么原因?”

  “小人不知,此事应问县官。”

  问县官:“知县有何话说?”

  县官无言可对。沉默半饷,又看看一旁记录的师爷,师爷面无表情。

  县官:“此事本县也不知情,尚容调查。”

  又问师爷:“师爷可知其中情节?”

  师爷:“这些事情,我怎么能够知道呢。”

  梁大人沉吟片刻,道:“本案相关事实,大部已经查清,另有常欢死在狱外之事,还需调查。现就查清部分作出宣判。”

  判词如下:

  “所告苦主川红所告县官滥权一案,苦主常乐及嫂其兄、夫离奇死亡一案,经本府合并审理,部分事实已经查清,现宣判如下:

  一、苦主川红所告县官滥权,其夫华迟蒙冤一案。查华迟原为‘三百堂’主人,以酿酒等业为生,被人悬尸门口,意图陷害。现已查明,常欢死亡之事与华迟无关,华迟无罪,当庭开释。

  二、常乐及其嫂所告其兄、夫常欢死亡一案。查常欢原为县府住民,因拖欠税款,被羁押于县狱待审,突然在狱外死亡,原因待查另判。现将常欢尸体发还家属,实行安葬,入土为安。

  三、 上述两案,均与县官有关。关于华迟蒙冤一案,县官未经查实,即拘捕嫌疑人,施以酷刑,造成冤案,已涉嫌‘入人罪4’。关于常欢死亡一案,虽还需继续侦办,查清缘由,但县官作为一县之主,应为一县之事承责,不能以‘不知情’为由一言以撇之,至少有失察之责。现判罚县官纹银一百两,六十两交与常乐及其嫂,以补丧葬之费;四十两交与华迟,作为赔偿。

  四、 本案常欢死亡、县府之责等未尽事宜,继续侦查,待查清全部案情后另行处置。”

  庭前听审人员纷纷拍手叫好。

  梁大人退堂后至后衙,命人叫来师爷问话。

  师爷知道大事不好,战战兢兢,汗流浃背。

  大人:“师爷!我看你与县官在大堂之上眉来眼去,知道你必与本案有涉。请你如实陈述,如有隐瞒,严惩不贷!”

  师爷知道瞒不下去了,心想:纸里包不住火,不如讲出实情。此案又与衙内有涉,牵扯到大人,大人知道了,还可庇护。心存幻想。

  于是,将与衙内买酒不成,心生怨恨,又图谋秘方,勾结县官,陷害华迟一事,和盘托出。

  梁大人听了大怒:“好你个奴才!竟敢背着我干出这么大的事情来,你知罪吗?”

  师爷跪在地上,捣蒜似的磕头:“小人知罪。还请大人看在主仆情分上,从轻发落。”

  大人坐不住了,站起来踱了几圈,沉吟了一阵。

  大人:“师爷!我为官一生,上为朝廷尽力,下为百姓效劳,虽不敢说一心为公,也自认为公道廉明。现在,我一世的清名都被你毁了!你不但毁了我,也毁了我的儿子。可恨,可恨!”

  又思谋了一会,道:“看在你跟随我多年,以前没有出过大错,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又是初犯,我放你一马。但我身边断断不能再容得下你了,你走吧,走得越远越好,今后不得再见面。”

  师爷走后,又传来儿子,问道:“你可知罪?”

  衙内已经知道父亲发落师爷之事,不敢抵赖,跪下道:“儿子知罪。”

  大人:“师爷与县官交通,你可参与了吗?”

  “师爷与县官谋划,儿子没有参与,儿子也没有见过县官。”

  大人泪流满面,道:“你若不是我的独子,必交衙门办理。现我老了,膝下再无多人,不得不护护犊子了。”

  命执行家法,鞭打二十,幽闭于后花园读书,不得外出。

  华迟和川红洗脱了冤情,梁大人又降低了赋税,于是重整家业,再造佳酿。“三百堂”前整日车马不绝,人来人往,恢复了往日繁华景象。

  商量如何酬谢梁大人,华迟说送酒,川红说送匾。两人正在争论之时,迎儿来了。

  迎儿:“姐姐姐夫,姐妹们想你们了。今晚聚宴,梅姨命我来请你们。”

  旧地重逢,昔日景象再现。姐妹们互相拥抱,嘘寒问暖,十分热闹。

  梅姨:“为庆祝川红和华迟重开‘三百堂’,生意兴隆,姊妹们再聚。今晚一定要喝好,不醉不归。”

  大家相互敬酒,浪声四起。

  川红:“如此喝酒,一会儿就醉了,不如行个令儿,更加热闹些,又不容易致醉。”

  丹姐:“好。行个什么令呢?”

  川红:“行个‘击鼓催花令’吧。花到谁手,就出个谜语,由左邻猜,猜不中饮一杯,猜中出题者自饮一杯。”

  于是,由一女持一枝凌霄,一女背面蒙脸击鼓。

  鼓声咚咚,时急时缓。嘎然而止,花儿落在丹姐手上。

  丹姐慢慢站起身来,道:“君子指鹿傲风雪——打一花名。”

  左邻:“梅花,是梅花。”

  猜对了,丹姐饮了一杯。说道:“谜底是梅花,梅姨应陪一杯。”

  梅姨亦饮了一杯。

  鼓声又响,停下时,花儿落在川红手上。

  川红:“天子欲求真国色——亦打一花名。”

  左邻:“是牡丹,龙颜牡丹。”

  川红饮了一杯,丹姐陪了一杯。

  鼓声再响,花儿落在妦儿手上。

  妦儿:“国艳——亦是花名。”

  左邻:“这是海棠。”

  妦儿与川红各饮一杯。

  继续传花猜谜。

  “花母——打一四字成语。”

  “妙笔……是妙笔生花。”

  “花父——打一古人名。”

  左邻答不上来,饮了一杯。

  “噬花郎——打一今人名。”

  左邻是华迟,亦答不出来,只好饮了一杯。

  众女嗤嗤欢笑,大声喊道:“傻瓜,傻瓜!抱着你手中的花儿去吃吧,吃花儿去吧!”

  华迟又一次大醉,不知饮宴所终。

  注释:

  1、  绝知此事要躬行:宋陆游诗句,上句为:纸上得来终觉浅

  2、  沐休日:汉代官员周休制度,每五天休息一天

  3、  烧锅令:指禁酒令,清代早期颁布过。烧锅税、落地税等,均为清代酒税税种

  4、  入人罪:清代罪名,指以无罪之人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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