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们便在这幢庞大的阴暗的屋子里安顿了下来。那屋子装着红色的大门,黑色的百叶窗,占地二十三英亩,附近有两个小湖,还有一个幽谷。作为对亨利的让步,弗朗西兹养了些鸡,想创造一个田园气氛。不过此地还有些吓人的地方。布鲁柯·海沃德把它叫做“查尔斯·亚当姆希”。

还在麦吉二年前与勒兰德离婚后搬来这里,海沃德家已在格林威治建立起了滩头堡。布鲁柯发现,他的母亲与亨利非常相似峄已对人“都有惊人的需求,”“二人都是格林威治共和党人中的左翼,颇有特性,从来不把别人的想法当回事儿,这很适于住在格林威治村,却不适于康涅狄格州的格林威治。”那儿有几个乡村俱乐部,人们文质彬彬地喝着饮料,打着桥牌。海沃德和方达两家谁也没参加这些俱乐部,所以孩子们就更觉得惹人注意。从好莱坞搬到格林威治,使人觉得是一堂实地教学,仿佛要让他们体会一下父母认为是“实际”的东西。

弗朗西兹为了孩子,放弃了对“H夫人”的敌意,这样他们便恢复到原来好像一个大家子的人一样,避免了一件不幸的意外事。那是布鲁柯和她的老朋友打召唤时叫她“小姐”,却得到了一声冷淡的回答:“我的名字是简,‘单’的‘简’,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孩子们发现了新的方达的家。每次在他们家玩游戏,总是简当主角,布鲁柯当导演,她妹妹布莉杰特扮演天真的小姑娘,彼得演反面人物,贝尔演他的跟班。布鲁柯觉得,她是第一次见到老朋友:“彼得聪明而脆弱,有创造性。简在这方面一点也不行。人们说她是个刚勇的女人,仿佛是铁打钢铸的一般。你从来不会怀疑,不管环境如何艰难,她都会适应的。”

弗朗西兹把潘送到南方的一所寄读学校。彼得入了布兰斯维克学校。简念的是格林威治学校。那是一所女子学校,学生们穿绿色运动茄克,棕色运动鞋,还有行礼时就会碰地的百褶裙。作为亨利·方达的女儿,简一下子就成了人人皆知的一个六年级学生。她要保持这种地位,挑了几个孩子去学校操场上的小屋里,给他们讲有关旅行推销员的肮脏故事,老师们把她的行为看作是好莱坞颓废道德的一个例子。她和布鲁柯·海沃德加入了女童子军,却几乎立即被踢了出来,因为她们的言谈举止带有娱乐行业的味道。她们来到格林威治,并准备接受它。可是与好莱坞的开放型社会相对照,这里总带些装模作样和偏见,俨然是个修道院的世界。亨利不适应,是因为他的政治观点与职业上的关系。弗朗西兹的不适应,是因为她并不干一个母亲该干的事——去学校接送孩子,照料他们的娱乐活动。那地方经常说“犹太人”这个词,仿佛在讲一个外国人。彼得回忆道,他们搬到那儿后,很快就由电影权势人物大卫·O·赛尔兹尼克把他们接到了他那巨大的游艇上。格林威治港有许多泊位停船,可是该镇的祖父们都不让他停在那里,因为他是一个犹太人。

外部环境并不是问题的所在。由于搬家并没有达到把他们的父母重新带回到一起来的目的,随着那家人又一次陷回加利福尼亚最后那些日子里的阴郁的牢笼之中,孩子们受罪不少。布鲁柯·海沃德怎么也不能把她所认识的沉默寡言的亨利·方达和她母亲所说的无忧无虑又非常有趣的年轻人对上号。他们一起吃饭时,弗朗西兹好像总是在加紧的房间里,雕刻着亨利的头像,搞出些气急败坏的摔泥声。亨利在饭桌上,即当爸爸又当妈妈。孩子们非常怕他,有时竟领悟不了他的隐晦的幽默。不过贝尔·海沃德却在一直盯着他,以防亨利在饭桌上出个他喜欢弄的“小品”。他假装有什么东西卡在了牙缝里,他足足折腾了好一会儿,最后把一块藏着东西的餐巾——比如是块鸡腿骨吧——再慢慢地把骨头拽出来,好像就是那块骨头一直在折磨着他似的。此时,大家都会看着他。不过亨利并不理会他们,简直就像他精心搞的这套令人忍俊不禁的把戏完全是为了他自己。

彼得因为沉默寡言的紧张情绪,使得他患有折磨人的肚子疼病。他的家庭教师给他量体温,看到体温正常,便告诉他身体没病。简的恐惧便有个名称:离婚。她恨母亲,巴不得她这样。可是她又怕这样。“我想象着他们做何感想,”每提到父母亲离过婚的朋友,她便会如是说。“我的唯一感觉是,那一定像失足掉进一个黑洞里一样。谁还会爱你?谁还会照料你?接着我就会想,噢,天哪!也许我家也会这样,正是我们会夹在裂缝当中。”

没有人来安慰他们。他们的母亲陷进一个狂郁症循环之中:他无缘无故地兴高采烈再不就是气急败坏。他开始做房地产生意,走得如此之远,他在圣劳伦斯河畔卖下藏身之处,以便婚姻自行恢复之时使用;他把那叫做“方达小岛”。孩子们可以把它看作是神经衰弱的人在瞎操心,仅此而已。(在布鲁柯·海沃德看来,“孩子们知道,她忧心忡忡,筋疲力尽,情绪压抑。”)亨利的稳重性格才是他们唯一可以依赖的。他不理睬他们时,那可真是大难临头了。

在《罗伯兹先生》现场,他常常因为小事生气。(格雷·库帕尔和妻子在演完一场戏时来到后台,看亨利用头撞着铁皮更衣柜,因为他觉得他们让他演一出差劲儿的戏。)在家里,他喜怒无常,吹毛求疵。他常对彼得的忍耐说法是:“天哪,你什么时候能走上正路呢?”他教训简一直为了得到别人的关心所耍的把戏,尤其是她极力想要什么总是千方百计地去得到它。她的某些怪癖——比如咬指甲——使他恼火,因为这有些神经病的味道。有时她非常害怕他发现指甲快咬出血来了,吃饭时两手放在屁股底下坐着。

他会冷淡地插进话来,不过他不言不语时就更叫人受不了。简说:“即使我和父亲在一起,他也常常是一句话也不说。我们开车去个地方,连话都不说。”

亨利对自己的性格感到内疚,却又改不掉。与弗朗西兹的事情算完了,他们受了伤害的关系淹没到他生活中的其他方面去了。他恨那种再次离婚,是因为那代表惨重的失败。事后他说,他一生中的今天,自己的父亲说的那些对他不利的话,就像另一个世界传出来的口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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