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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什么?”与“怎么教?”是课堂教学永恒的话题。其实,此二者是不可分离的,“教什么”只有在“怎么教”中体现出来,“怎么教”只是对“教什么”而言才有实质的意义。但为了研究与学习的方便,暂且将其人为的割裂开来,但在论述的过程也是难以完全分开的。

  前几天,我与几位历史教师进行了非正式座谈,谈话的主要内容是历史教学内容的问题。对于历史课堂究竟应该教什么?许多教师共同的认识是“课标要求什么就教什么”“教材呈现什么就教什么”“考试内容要求什么就教什么”。这种初听起来还很有道理的看法,引起了我的一些思考。

  思考一:从食谱到食物

  课程标准是国家对基础教育课程的基本规范和质量要求。它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价与考试命题的依据。它是规范学科教学、评价及管理的权威课程文件。它对课堂教学做出了一些规定和要求,但它不是课堂教学的具体内容。况且它的要求是指导性的不能作为课堂教学的内容。它就如我们的一个食谱,它规定了我们每天的营养要求,食物类型以及摄入标准。或许我们买菜、做饭时,要参考食谱,要以食谱为标准,但它只是一个指导性的标准,买那些菜,怎么做,每个人的口味要求,都是要求厨师认真考虑,精心地选择,创造性地工作。如果机械的按照食谱购买食物,能满足个性的口味与营养要求吗?

  教材所呈现的内容一般是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整合的,但文本的知识是“静态的”,学生的思维、情感以及求知的欲望,是个性的、动态的、复杂的。“静态的”文本知识如果不具体化、个性化,不“活”起来,能滋润学生的心田,启发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智慧吗?用一个不恰当的比喻,教材的内容就像做衣服的原材料,原材料是按照“标准”购买的,但再好的原材料,我们不裁剪、不加工、不按照学生的身材制作,都不会成为一件适合学生的“好衣裳”。而且裁缝师对“原材料”作用非常重要,同样的原材料在不同的裁缝手上会产生不同的产品及效果。所以,教材呈现的内容只有在教师与学生共同的作用下,才会成为真正的教学内容。

  考试是手段不是目的,把考试的内容当作教学的内容是当今教育的最大悲哀。试问古今中外对人类社会有杰出贡献的人有几个是考出来的。耶稣、释迦摩尼、孔子、老子是考出来的吗?牛顿、爱因斯坦、华佗、李时珍是考出来的吗?马克思、华盛顿、毛泽东以及秦始皇、朱元璋、唐太宗是考出来的吗?不是,都不是。当然我们不应该用特殊人物与普通人做简单的对比,但它毕竟为我们深入思考这一问题提供了思路。考试是对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与学习成果的检验,如果考试内容制定的科学还可,如果考试内容制定的不科学,又把不科学的考试内容作为教学内容的主要导向,那简直是教育的灾难。古代科举制度“党八股”的危害还不够吗?

  所以,“教什么?究竟真正应该教给学生什么?”是我们教育工作者应该认真考虑的问题。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全美学生开学时演讲《永远不要放弃自己》中说道“你们中的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擅长的东西,每一个人都是有用之材,而发现自己的才能是什么,就是你们要对自己担起的责任。教育给你们提供了发现自己才能的机会”。所以我们对教学内容的选择,最好能够给学生多提供一些让学生发现自己的机会,让学生按照正确的方向发展。方向比努力更重要,这确实值得我们深思。

  思考二:理性与非理性的选择

  作为教师,我们应该如何理性地选择教学内容呢?其实理性与非理性是相对的。根据黑格尔的辩证法认识问题的法则是“正、反、合”,根据《周易》理论“阳极生阴,阴极生阳”,认识问题既要看它的正反两面,又要看它的发展变化。过于理性也是不理性的真正表现,过于不理性有时又回归到理性。笔者认为,理性与非理性是应该有个前提的,或者说是目标问题,或者说是价值取向的问题。昨天,我在一座幼儿园门口的电子屏幕上看到“教育属于生活,教育为了生活”的“标语”。这不知处于哪位名家之手暂且不要考虑,但由此是我想到我们过去一位教育学家提出的“生活即教育”,我们许多人体味出“生活即现实”“现实即利益”“利益即金钱”,并由此而出现诸如“知识改变命运”“教育就是金钱”的口号。这与旧社会农村教育孩子的话“少时读书不用心,不知书内有黄金”“少时读书,长大吃肉”有什么两样?更有甚者,在南方有一所中学门口挂着两双鞋,即一双破布鞋,一双高级皮鞋,意思说努力学习考上大学进入城市工作穿的是高级皮鞋,考不上大学回村务农穿的是破布鞋。教育、知识、学校、考试、教学内容等等成为压在学生与教师心头上的一块块重重的石头。在这样背景下教师对教学内容选择的“理性”会是什么?学生学习内容选择的“理性”又会是什么?相反,有些乡村学校条件艰苦,师资缺乏,学生升学无望,校长们抛弃一切压力,顺应学生的发展规律,个性化的选择教学内容与方法。这种看似“非理性”实际上又是真正的“理性”。所以,我们对“理性选择”的认识要宽泛,佛教的三个法理是“体、形、用”,对我们认识问题也很有指导意义,“依据课程标准,研究教材内容,结合学生的特点”这些可能是我们选择教学内容理性的“体”,“课程标准、教材内容、学生特点”是它的形,我们理性的选择教学内容关键是要研究它的“用”。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思考三:识记与记忆的碰撞

  历史课程标准对历史课程目标的表述是“三个维度、七个方向”,即“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种表述的科学与否暂且别论,就其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而言,基本上把教学内容分作两个层次,即第一个层次是识记;第二个层次是理解与分析。从知识的量比来看,识记层次占百分之七十,理解与分析层次占百分之三十。笔者以为这个权重是正确的,因为初中学生年龄的特点,他们理解与分析能力有限,课堂教学的内容对学生过高的要求是不且实际的。但问题的关键是我们教师对“识记”的理解。“识记”顾名思义就是“认识并记住”或者说“认识中记住”。在现实的教学实践中,许多教师把“识记”理解为“记忆”。“记忆”包括两个方面,即“记”牢记,记住侧重知识的积累;“忆”回忆,侧重重新表述。一字之差,意义甚远。我们在历史课堂教学中的教学内容是对这些内容的“识记”,不仅仅是对这些内容的“记忆”。就如我们对一个人,我们认识一个人,对这个人的外貌特征、家庭环境、文化素养、个人爱好、为人处事,业务能力等方面,通过观察、言谈、共事等方式有所认识,认识了可能就记住了,下一次见了这个人的话,一下子就认的,或许能对他做一个深入的介绍或评价。这样“识记”就化为“能力”。笔者以为历史教学内容也是这样的,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圈定”一块为课堂教学内容或者说教学的重点与难点,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就像前面说的“食谱与食物”“布料与衣服”只有在“做”的过程中才能体现出真正的本真的“内容”,脱离“做”或者说“教”的“内容”是残缺的。再回到我们历史教课书上,课程标准规定,中国近现代史的内容主要让学生掌握重要的历史人物,比如孙中山、毛泽东、洪秀全、张大千等;掌握重要的历史时间,比如鸦片战争、太平天国运动、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等,而这些内容都明白无误的在教科书上呈现出来了,这些是教学内容吗?是,可以说不是。这些只有与教师能动的“教”与学生的“学”才能成为真正的教学内容。如果没有这些能动的劳动这些只不过是一些教学的“材料”,并非真正的有实际意义的教学内容。况且一样的“材料”可能因人不同,也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与影响。比如,站在一条滚滚向前的大河旁边,“大禹”会说这是灾祸一定要治理或者疏导;孔子会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老子看见河水滋养万物不图回报,会说“上善若水”;如果一位以卖水为生的商人路过,他会发出惊叹“哎呀,这全是黄金”。虽然给大家讲笑话,但事实确实是这样,相同的“材料”,相同的“环境”不同的思维方式,会获取不同的东西与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笔者以为文本的内容只有教师的正确加工,或者说“认识”才能升华为真正的教学内容。

  由于对此缺乏深入的研究,以上谈几点思考,抛砖引玉,以期引起大家讨论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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