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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生书苑”第四期读书沙龙

主题:法治与文学

时间:2018年8月26日 14:30——17:30

地点: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文生书苑” 

摄影:刘杰

速记:璧晗 

整理:独上月楼

参加人员:银河悦读网参与法治征文颁奖仪式的部分文友及文生书苑有关人员约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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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行政法律事务部部长、辽源市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顾问、中共辽源市委党校教授、吉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周莅春

周莅春:

我上午在受着感动,体会着文学与法治的结缘,产生着被鼓舞被鼓励的香火。我是一个从小到大看电视剧、看作品会流泪的人,所以我真的觉得我们这个社会走向文明,走向法治需要一个一个富有沉甸甸的责任感的国人的付出。

所以今天我们下午的学术沙龙我要感谢两位法律人,都是活跃在检察战线上的两位法律人,也就是我身边的这两位法律人:王文生主任和李玲(曾经的副检察长)。

私下里,我也经常称文生主任为王检,因为我是有幸作为一个法学教授,既可以做教授又可以做律师。我和文生律师、文生检察长很早就结缘,因为我们有一个共同的信仰,就是用我们自己的点点滴滴来贡献共和国的法治。

今天我真的被激励和感动,就是法治与文学。

《人民的名义》我看了,也沉浸了,也思考了,所以在看过、思考过之后,我们今天这么多文学人在我们睡觉的时候可能还在耕耘,才能有这么好的作品;还有前段时间《阳光下的法庭》,我觉得都凝结着法律人的心血。

我要感谢大家,你们的贡献让大家更幸福,更高尚,更有格局,让我们一起来分享你们的思考,来感受你们的境界。

下面有请今天下午第一个发言人,银河悦读中文网长篇编辑部主编、山西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青梅煮酒作主题发言,让我们掌声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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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煮酒:

各位领导朋友下午好,我现在来谈一下我的看法,我听完发言之后有感触,从法治来说我是外行,从文学上说也不太透,所以我从我的角度谈谈我对法治文学的理解和想法。


原本是我们网站跟读书会是两个主题,我用法治文学这四个字串在一起。也就是说我今天下午有三个板块,第一是法行天下,简单对我们征文做一个回顾;第二是文驻人心,关于今天的报告我跟董事长做了好几次沟通,最后进行了调整,我知道我们长春有这样一个读书会,因此在发言中我就具体根据几本书,譬如《中国法治文学的导论》以及《女检察官手记》等等谈谈我对法治文学和法治影视的了解。所以我最后把我的题目定为《法行天下》,契合我们的读书会,契合我们将来发展的趋势。


第一个板块:

关于银河悦读法治征文。这个征文是2018年4月12日在网站发出,从目的来看,我们的董事长跟我们整个这个网站的核心层,我们就是要打造““弘扬法治精神,讲好法治故事”这样一个主题,就是要讲述从1978年到现在长达40年的时间我们中国法律和法治文学所走过的艰难道路,以及我们的老百姓如何从法盲到懂法、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捍卫自己的生活质量,我们就要讲好老百姓自己的法律故事,以及执法人员走过的道路。


因为我是长篇组的,所以我对我们长篇所收到的作品做一个简单的梳理。


我们这次40年的法治征文意义非凡。在我们中国大大小小的网站实在是太多了,有几千个文学网站,在这么多网站当中我们银河悦读网站首先开了法治文学这个方面的征文。我要感谢我们的董事长,也要感谢编集为我们遴选好的作品,所以我们这个征文意义非凡,这归公于首创。用文学记载我们中国40年来所走过的法律路途。


这次我们的长篇小说一等奖空缺,可能有些故事人物非常丰满,情节非常生动,但是可能跟我们的主题有一点不符,所以最终经过我们核心层一讨论之后,我们决定把一等奖空缺下来,是希望吸引更多的作家把更好的作品奉献给我们的网站。其实短篇作者有很多,但是我们觉得如果短篇给一个一等奖觉得对长篇作者来说有一点不公平。


上午的时候跟马部长交流,据马部长说文学有300多种解释,我站在我的角度对文学做一点我的发言。文学:语言文字作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的艺术,包括小说、诗歌、话剧、散文等。蒋勋先生说“文学是传送的故事或歌谣”我觉得我们今天的文学贴近于蒋先生所说的文学。文学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些人、故事、歌谣、诗词等等。


法治文学是文学的一个种类,对法律我是外行,对法治题材的作品我读的也不多,我觉得法治文学就是以法治建设作为题材,反映我们普通老百姓他们的法律生活,宣传推广法治观念的文学作品,是我们所有文友用文字的形式记载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过程。说到法治文学,大家发现可能有法治、也有法制。今天跟大家介绍一本法制文学书,法制这个概念的提出是1981年7月,魏军提出“中国社会主义法制文学”文学概念,创建法制文学理论学科。我今天说的是文学层面的法制文学,它不是法律层面的法治文学,也不是学科建设层面的法治文学。


关于法治文学发展的趋势,我个人觉得(可能在座各位都是搞文学和法治文学研究的,我觉得我讲可能有点班门弄斧),法治文学应顺应时代回归现实,法治文学应贴近生活,贴近老百姓当下的生活,贴近人性。百姓发展法律照亮他们的生活,所以可以借文学这种形式降低法律的高度和难度,普及法律。用文学的形式展示司法过程中的正义价值,用法律理念、语言、逻辑、解决社会问题。


下面我介绍一下《女检察官手记》,坊间有很多美誉,我觉得都非常中肯、贴近。文学是传承的,发展借助一个平台深入到民众和读者的心。这部小说最初是从网络起步的,2001年的时候,银河网站董事长独上月楼最初在榕树下这个网站开始连载,单篇作品点击量超过了5万次。故事是从1981年开始一直截止到2002年,恰好是法治文学走了一半的时间。这部法治文学文学最早是借助网络,回到今天,回到我们银河悦读所践行的这个征文,我们也是希望把更好的作品和老百姓需要的精神食粮推广到千家万户,所以网站做的传承的工作是值得肯定的。

《女检察官手记》具有非虚构文学的特点,比如借助独特的场景渲染和凸显发生的经过,用细节描写,凸显血肉丰满有个性的人物形象,采取不同角度的观察描述,使读者了解主人公的心理活动和人物特征的,细腻的心理描写,增加文章的温暖度和情感色彩。


现在我们一起听一下来自各方的评价:


出版社:在浩浩荡荡的网络文学的发展历史上,不过是短暂的一瞬间,但因为她与中国的法治进程有一种不可忽视的内在联系,也就有了重新发表的意义,这种价值立意,会透过一个个真实的案例深入浅出,让读者从罪与罚的过程中领悟法治的精髓,以及中国执法者任重道远的历史使命。(略)


【详细课件在银河悦读中文网“小黑板”专栏推送,与文友们一起分享,地址链接:】


周莅春:

我评价一下刚才青梅煮酒老师的发言,“深刻人性的思考,认真精彩的表达。”一个很功利的大千世界里活着很多很多很纯粹的人,在老师发言的时候我就在想,老师和在座的每一位,就是这些人当中的一个。

作为耕耘在共和国法治一线,讲了30年法治课的,我今天非常深刻地感受到我并不孤单,并不孤独,共和国的法治有我们这么多人在耕耘,所以今天我们的法治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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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玲(独上月楼):


关于青梅教授提出的法治纪实文学生命力的这个话题,我作一个简短的补充发言。


开会之前,我找到一篇10年前由王智慧、郑博超署名发表在检察日报的文章《以文学形式展现法治进程——改革开放三十年法制文学回顾》,该文对30年的法制文学作了一个回顾。如今,中国的法治文学走过了40年历程,回首读这篇文章,依然有值得借鉴的意义。


文中写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的发展,法制文学也日趋繁荣。它不仅在普法教育宣传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已蔚然成风,成为新时期文坛上的重要一翼。法制文学以法律与犯罪这一独特叙事视界切入社会与人生,通过描写执法与违法、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掘进到人性的深处,使读者在被曲折情节吸引的同时,也加深了对社会、对法治以及对人心的全面洞察。


作者将30年法制文学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1.“伤痕”累累的控诉。如以《大墙下的红玉兰》为代表的“大墙”系列作品,《带手铐的旅客》《法庭内外》《第十个弹孔》等电影文学以及话剧《于无声处》,在当时都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2.忧患深沉的反思。如海岩的小说《便衣警察》;3.人性和社会痼疾的剖析。如余华的《河边的错误》、韩少功的《前科》、刘醒龙的《合同警察》等;4.法律人的自我展示。


我想结合自己的《女检察官手记》重点谈谈第四阶段,也就是“法律人的自我展示”。


作者认为,进入新世纪,随着网络的发展和草根文学的勃兴,法制文学界出现一股新的潮流——越来越多的法律工作者以手记的方式,记录法律人的情与思,通过个人的视角展示中国近二三十年来的法治的变迁。警官手记、法官手记、检察官手记、律师手记纷纷涌现,从网络论坛到个人博客,从纸媒书籍到影视作品,手记体法制文学正呈现出方兴未艾的发展态势。


作者认为,《女检察官手记》是其中的代表作。该书由担任了11年副检察长的女检察官理灵所著,真实地记录了她在职业生涯中亲历的20余起案件,不仅把一桩桩触目惊心的案件呈现给读者,而且颇有深度地剖析了个案的历史根源、社会背景及犯罪嫌疑人的复杂人格和变态心理。该书先是在网络上连载,产生了很大反响,后结集成书并被改编拍摄成电视系列栏目剧《女检察官手记》。


作者认为,手记体的法制文学兼具艺术性和资料性,既有以文学的形式记载法治进程的宏大意义,又能满足百姓揭开司法人员和司法工作神秘感的探求欲,因此这种文体是有生命力的。但是这种文体刚刚出现,很大程度上还具有自发性,如何在形式和技巧上更趋成熟,如何提高作者的写作水平,挖掘作品的思想深度,产生真正的文学巨著,还是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刚才倾听了青梅教授的主题发言,受益良多。其间,她多次提到《女检察官手记》,有些评价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十分感谢。


距离《女检察官手记》在网络上首次发表已经过去了17年,这种“法律人的自我展示”还有没有生命力?我认为,这种手记体的法治文学依然具有生命力。当下最有说服力的例证莫过于,在《女检察官手记》出版之前还有一部《女法医手记》,最近根据这部纪实作品改编了网剧更名《骨语》,依然在网络上热播、发酵。我的女儿是80后,一直在跟剧。


青梅教授说,手记体的法治文学首先得益于它的非虚构,兼具真实性、艺术性和资料性。正如《以文学形式展现法治进程——改革开放三十年法制文学回顾》一文所指出的,她的优点在于“不仅把一桩桩触目惊心的案件呈现给读者,而且颇有深度地剖析了个案的历史根源、社会背景及犯罪嫌疑人的复杂人格和变态心理。”所以,“她既有以文学的形式记载法治进程的宏大意义,又能满足百姓揭开司法人员和司法工作神秘感的探求欲。”但这种文体也有局限性,“在很多程度还具有自发性,如何在形式和技巧上更趋成熟,挖掘作品的思想深度等”,还需要深入探讨。应当承认,我的《女检察官手记》还是有局限性的,在形式和技巧上还欠成熟,感谢青梅教授的鼓励。


我最想说的是,我们在座的有警官、检察官、大律师等,如何以更为娴熟的手记体展示法治进程,以司法者的独特眼光和文学创作的艺术感染力,揭示每一个案件背后的多重诱因,包括历史的、社会的、观念的还有人性的,相信会对促进法治理念的深入起到积极作用。譬如这次征文中的《110在行动》,譬如宫桦警官20年的110经历,譬如在场的王文生大律师办了那么多漂亮的大案要案,如果再做一下深加工或者与丁振阳老师联手创作有影响力的报告文学,有可能的话,改编成网剧,想必也是会深入人心的。


一句话,我们司法工作者大有可为。(因时间关系现场发言有删节)

 

周莅春:

我觉得这种有感而发的这种交流更贴近于沙龙,我记得以往在开研讨会的时候我就有这种观念,我觉得我们有一些研讨会在各说各话,我觉得我们这种自由的有感而发的交流真的非常好。可以进行插入式的交流。下面我们有请丁振阳副主席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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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振阳: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作家:大家好!


我叫丁振阳,来自辽宁阜新。阜新市成立于1940年1月1日,从成语“物阜民丰欣欣向荣”而得名。阜新在历史上称作“蒙古贞”,蒙古贞是古时成吉思汗的警卫部队,因此提起蒙古贞那是赫赫有名的。


昔日的蒙古贞,今天的阜新市,文化底蕴丰厚,源远流长。概括起来说,阜新是:玉龙的故乡,契丹的摇篮,佛教的圣地,三丰的故里。阜新交通落后,经济不发达,是有名的“塞北沙荒”。改革开放40年,虽然也发生了沧桑巨变,但和发展快的地方比还是有天壤之别。


由于经济落后、交通闭塞,法制观念淡薄,也是大案、要案的频发地,在和犯罪斗争中,涌现出了“任长霞式的公安局局长”;也涌现出获得国家表彰的农民出身人民警察——“草帽警察”,英模辈出,不胜枚举。这就给法治文学提供了极其丰富的创作素材,也是法治文学作者大显身手的时候。


我曾在《蒙古贞日报》工作25年,当时公安局破获一件大案,写一条消息,像“草帽警察”那样的人物写一篇通讯,总感到是远远不够的,于是我开始了报告文学创作。在20多年的时间里,我一共撰写法治方面的报告文学近20篇,其中有一部是长篇报告文学。写法治文学也给我带来很多的荣誉,2009年,我获得辽宁省报告文学创作成就奖,全省只有三人获得此项殊荣。


我的法治纪实文学远的不敢说,在我们本地还是特别受欢迎的。那么如何写好报告文学?我认为细节是一篇报告文学成功与失败的关键。报告文学,报告文学,首先是报告,她必须真实,不能像小说那样编造情节和人物,第二是文学,要调动一切文学手段来写。我常说报告文学是“骡子文学”,她是小说和通讯杂交的产物。写好一篇报告文学,或者说写好一篇纪实文学,除了人物、故事、结构安排,没有比细节更重要的了。细节是报告文学的血脉。


刚才提到《女检察官手记》有一篇《杀死儿子的父亲》,我也曾经写过这样一篇报告文学,标题是《俗话说虎毒不吃子 父亲为何打死儿子?》。我的这篇报告文学里的父亲叫马春生,是农业局一位农业技术干部。我们报社曾经发过他的事迹,对他也挺熟。这天早晨一上班,就听说老马把儿子打死了,已经投案自首。(去看守所、采访他老婆、女儿、父亲、群众给报社写信、农业局联名,最后无罪释放)。这篇文章之所以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就是细节起到的艺术效果。文章中,对儿子马驰骗爷爷的棺材本;对妹妹的淫念无理;对母亲的恶狠霸道等细节,都进行了淋漓致尽的描写。文章中还有三次马春生的心理描写,第一次,是马春生感到儿子天天不干好事,应该加强教育;第二次,是马春生觉得不可救药,开始对儿子拳脚相加;第三次,是打死儿子前的心理细节描写,马春生想,不给这个孽障送入地狱,老婆、女儿早晚都得毁在他的手里;不给这个孽障送入地狱,亲戚朋友都不得安生;不给这个孽障送入地狱,好心人,善良人就会受到无辜的伤害;儿子就是一堆臭气熏天的狗屎,必须立刻铲除;儿子是社会的一个毒瘤,必须立刻切除……这段心理描写是马春生为什么打死儿子动机,也引起了读者同情与极大的愤慨。


细节是打开读者心灵的钥匙,没有细节就没有作品的成功。那么作者怎样才能获得更多更好的细节呢?我的回答是,走向生活,走向群众,尤其是报告文学作者,必须进行艰苦细心的采访。今年6月份,我在银河悦读网发表了一篇纪实文学《血溅青纱帐》,分上下两期发表的,16千字,点击率1千多次。这篇作品发表时11月份,正赶上报刊订阅的时候,《蒙古贞日报》由二万左右一下子猛增到28000份。当时《血溅青纱帐》连载后,读者曾经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不正当男女关系,不违法,属于道德范畴,可这些狗扯羊皮没脸的事,三扯两扯,最容易扯出人命来,出了人命才违法,是不是在道德和违法之间规范一下这些没脸没皮人的行动呢?至今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我也没有找到答案。


写作的实践告诉我,没有细节的报告文学,就会瘦骨嶙嶙,像个干巴树杈子,没有爱读。报告文学一定要写好细节,让你的人物血肉丰满,让你的故事精彩动人。


借此机会,我还要表达一下自己的诚挚谢意,我已经从事文学创作40余年,发表了很多文学作品,出版各类文学书籍32部,这些作品都是通过纸媒发表的。去年十月,我入驻银河悦读中文网站,先后在网站发表长篇小说一部,长篇纪实文学2部,中篇小说4部和20多篇散文、小说。是银河悦读给了我新的艺术生命,是银河悦读给我插上飞翔的翅膀,在此我要向银河悦读的董事长,银河悦读的编辑深鞠一躬,谢谢银河悦读的老师们,祝愿银河悦读中文网站,群星灿烂,一天比一天灿烂辉煌。

 

 

周莅春:丁老师的一席话让我们能够感受到土生土长于民间和老百姓性命相连的这么一个作家,是老百姓特别喜欢的那种接地气的作家,我特别能理解,作为老师,我向您深深鞠上一躬。我特别理解丁老师,新媒体时代网络给了他一个生命绽放的平台,所以我觉得这个世界是人和人紧紧相连的世界。这个交流可能让我们被每个人、每一句话、每一个眼神所感动,我们需要正能量去激发我们每个人,更开心、更自由、更快乐。下面进入自由发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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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生(冠衡律师事务所主任):

听了青梅煮酒和丁振阳大作家的发言收获多多,我感受到我们90高龄的中国诗书画苑院长在五一的时候为我们“文生书苑”送的一幅字就和胡忠元大师的题字相对应了,大家送了这么多的好书,胜开花。

我们“文生书苑”自从升入“书香吉林讲书堂”这个品牌以来,确定以前是每个月举行一次读书沙龙,古有讲武堂,今有讲书堂,我们基本确定每个月请一个名家讲一本名著,第三期读书沙龙是龙翼飞教授讲《马克斯列宁主义对婚姻家庭立法司法的影响》,获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天青梅煮酒的大作家超额完成了我们“文生书苑”的任务,讲了好几本书。讲身边的法律故事,使法律从法学家的殿堂上走入千家万户,使人民群众能够知法、懂法、守法,所以今天的颁奖仪式和读书沙龙契合“文生书苑”的主题,讲法治故事讲得也非常好。

丁振阳老师虽然讲的时间不长,但是内容很丰富,他们两个的发言是精彩纷呈的,我小时候就有很多梦想,最开始是离开农村,有电话楼上楼下就行,和法官在一起又产生了法官梦,看了《风暴》又产生了当律师的梦,我的梦一个个都实现了,其中小时候我还有看小儿书和一些文学作品对我产生了一些深远的影响。

2004年我到辽源检察院之后,我又有了创作的欲望,我从事法律几十年,办了很多案件,青少年犯罪,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领导职务犯罪等等就萌生了写电视连续剧的想法。我还买了很多怎么写电视连续剧的那些书,还找人专门给我辅导。后来我从刑法理论上终止犯罪的概念就停下了,因为我看了《血色湘西》,我就罢手了,因为我感觉我的功力不够,人物的两面性的刻画我不可以,所以我还要继续努力。

今后我要好好学习李玲同志的《女检察官手记》,看看她是怎么写的,将来我也争取写出好的作品来。

最后我想说,本来我们所是培养杰出律师的摇篮,但我觉得我可能不经意间也可能会成为培养作家的摇篮。我希望,我们律所的律师也都能够成为作家、文学家、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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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兴启(《北方法制报》副社长):

今天感谢文生老师,首先对来自全国各地的各位老师到长春到北国春城表示欢迎。刚才我写了一段感悟。今天参加这个有奖征文仪式,让我们感受到法治的温度,同时也让我们感觉到文学的情怀,法治的振兴和民族的梦想。刚才看有92篇征文作品,这些在岁月深处写下了文章,很有品质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更需要我们这些人并肩携手、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后衷心地希望各位老师在我们最有人情味儿的北国春成玩得、休息得安康,快乐。

 

周莅春:

压轴的戏是最有份量的戏。我先向大家透漏一个小秘密,我自己是一个很有特点的人,我说不上在什么时候就会产生一种情愫,我在聆听上午的整个颁奖过程中,我就突然对我们马部长情有独钟,我就喜欢上她了。我今天也叫收获满满,我就正式地认下了我的姐姐。下面我们用掌声邀请我的姐姐马会长作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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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丽莉(中国检察官文联影视协会 会长)


鼓之以雷霆  润之以风雨

——德丰利达杯“弘扬法治精神,讲好法治故事”征文颁奖暨文生书苑第四期读书沙龙活动发言

2018年8月26日    

马丽莉

 

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

“八月在宇”,气壮金瓯。今天,大家怀着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的豪迈,带着学习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的振奋,乘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的激励,济济一堂,参加“德丰利达杯‘弘扬法治精神,讲好法治故事’征文颁奖暨文生书苑第四期读书沙龙”活动。正是改革开放40年这个光耀中华史册的历史契机,正是8月下旬这两个重要会议的重要时间节点,给我们这个非官方组织但主题严肃的小型活动,赋予了鲜明的政治主题、大局意识和社会意义。


这是一次向改革开放40周年的虔诚献礼,是一种深情的回望和致敬;“不知来者视之往”,我们亲历和见证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波澜壮阔,亲历和见证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铿锵步伐,也呕心沥血亲笔抒写了礼赞改革开放、礼赞法治的篇篇诗章。


这是一次对刚刚闭幕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的集体学习,是一种坚定的对标和实践;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重要讲话;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的重要讲话。


这是一次书友网友对全民阅读的礼赞和希冀,更是一种读书学习的头脑风暴;“诗书万卷圣贤心”,“读书有味身忘老”,大家互相激励,在读书中汲取营养弥足珍贵,在提高中创造未来,志在万里。


这是一次没有宣言的誓师和出征;“事兴则志远,情切则思深”,有力提升了我们崇尚法律、遵守法律、弘扬法治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我们‘兴文化、展形象’的责任感、使命感,提振了积极投身繁荣法治文学创作的自信和自觉。


这是一次法治与文学交融的盛会,是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联合奉献的法治文学的精神盛宴。自古以来,“以文会友”,是传统文化中最圣洁、最高标、最令人心驰神往的境界;“友朋论道”,是闭门读书、开门纳客、寄情家国的人生仰止的境界;这两种常人可望不可即的崇高境界,在银河悦读的平台上“一网打尽”。让我们的人生插上友情、道义和学问的翅膀,更有滋味,动力无穷。


在座的各位,有一生执著于、奉献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伟大事业的老领导,有致力于、投身于司法实践的法律工作者,有热心于、有志于法治文学研究与创作的专家、作者,有倾心于、关注于学习和阅读的文友书友网友。虽然来自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但都围绕“法治精神、法治文化以及如何讲好法治故事”的主题,结合自己职业阅历、学习阅读和写作实践经验,进行了积极发言、广泛探讨,多有大家之论。听后有启迪、有补益、有感触,想从自己曾长期从事检察宣传的角度,谈谈自己的体会。


先贤告诉我们,“先见者明,先手者利”。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进一步指明了文以载道,德以化人,立德树人、以文化人的实践方向;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进一步明确,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我们从事法治文学创作,更应该以此为圭臬,高点定位,倾心思考如何在创作中,深刻领悟、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用“以文化人”的力量,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


关于法治文化。从根本上说,文化是化人的,艺术是养心的。文化是人类独有的以审美把握世界、坚守精神家园的一种生存方式,最富包容性和渗透力,最具精神张力和社会张力,能以“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力量,熏陶引领影响着社会生活。文化的“价值宣示、行为塑造”二元工具性作用。给人思想启迪、心灵震撼、精神激励。正如法国作家雨果所说:戏剧富有一种民族的使命、社会的使命、人类的使命。法治文化是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实践中产生的文化现象,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先进文化母体衍生的一种分类文化形态。法治文化,是承载着法治精神和理念、法治原则和实践的文化形态,是法治的灵魂和基石。


关于法治文化的本质。法治,是法治文化的血统,是法治文学的DNA;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是法治文化的政治烙印。“非取法最高境界,不能开独造之域”。法治作为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是迄今为止最公正、最客观、最有效的社会治理方式。法治精神,是法治文化的核心文化元素和艺术创作支点,是这一类型文化的DNA主题风格。中国的法治文化,强烈的蕴含着鲜明的政治立场,坚定的信仰信念和崇高的精神。指导思想上的先进性、本质核心上的政治性、价值取向上的人民性、发展模式上的开放性、思维方式上的创新性、实践要求上的公正性,是法治文化独特的本质要求和精神血脉。


关于法治文化形象。“一切文化最终都沉淀为人格”。法治文化形象,是法治文学创作中,着力着墨、精心塑造的典型形象,更是执法者政治形象、历史形象、执法形象、职业人文形象乃至于整体社会形象中最典型、最富包容性、感染力和渗透力的部分。塑造好鲜活生动、个性化、人格化的法治文化形象,是创作的核心元素,是创作亟待破题的当务之急,是提升艺术品位、审美价值的肯綮。习近平总书记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提出的,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就是法治文化形象的职业人格底色。


关于法治文化创作题材。法治文学创作,通常强调4种必备题材要素,即案(事)件的艺术典型性,侦破工作的神秘性,善恶(正义与犯罪)的强烈冲突性,主人公爱国主义英雄主义司法情结等。而司法实践,就是这些题材要素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和富矿。


关于创作方向。自有文字以来,写作就以其独特的形态存在于社会,服务于人类。它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特殊工具,从事精神生产的主要形式,是再现生活、表情达意的重要手段。“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特别要注意的是,法治文学创作中,任何削弱、淡化、模糊或丢失本质要求,创作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思考者可以个性化,文章家可以情绪化,艺术形象可以多样化,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不能扭曲矮化,执法者的职业精神、执法意志不能自由化。这都要求法治文学创作,要坚持突出本质特色、深深植根司法实践,让历史与现实相遇,思想与艺术交融,深刻感悟文化意蕴、情感归宿和时代法治的精神彰显,向时代法治精神做出艺术回应,通过文学艺术作品传播“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正能量,这在一定意义上,也是法治文学创作的春秋大义。


发展繁荣法治文化,是时代的需要、社会的期盼、民意的呼唤,更是法律人、文化人共同的一种政治觉悟和职业使命,一种法治情怀和文明追求,一份社会责任和文化担当。让我们共同努力,以对两个百年中国梦的追随,以对法律的崇尚,对法治文化的热爱,对创作的虔诚,对生活的激情,吹响领跑法治文学创作的集结号,用心去品读感悟、用眼去观察、用情去体验、用良知去弘扬法治精神,在创作的深度、广度、精度、力度上下功夫,收获“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精品力作,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神图谱上,绘出法治反腐的文化坐标。让国家法治的力量、执法者的职业美德与文学艺术的魅力,树立起熠熠生辉的法治文化形象,描绘出一道道更加绚丽多彩的文化彩虹。


尊敬的各位书友网友,以上拉拉杂杂的说了一些感悟,因是一己之见,难免偏颇,还请大家见谅。

谢谢大家。

 

周莅春:我想说,马会长的总结是有高度,有境界,有格局,有责任的,铿锵有力的表达,对我们未来法治文化的建设是方向,是引领,是要求,是期待。感谢马会长的精彩总结,为我们本期读书沙龙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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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会友美好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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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会长和周教授相见恨晚,文结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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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留联系方式,友谊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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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会长与摄影师刘杰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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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法制报》与腾讯、银河悦读相互携手,为法治文学鼓与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