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听父亲说:“我们是满族不吃狗肉,因为是狗救了祖先的命。”所以从小我对狗儿有着特殊的感情和敬畏。

  读过很多关于狗儿的文章:狗儿用命救主、狗儿抢险救灾、狗儿对主人生死不离、狗儿千里寻家,狗儿忠诚负责导盲,让人非常感动。狗儿的执著、依恋、忠诚,耳鬓厮磨、情大于智,是让人最着迷的动物。就人与一只狗的感情而言,人永远是有负于狗的。因为你只把生命几分之一的情感给它,它想给予你的,却是它的全部。此等崇拜,不单是骨头的贿赂,更与狗的基因和秉性有关。但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埋没一条好的狗儿带给人的快乐和情感的享受。

  可说起我们小区的狗儿,虽然成了一道风景,也尽显特色,可不知为什么?心却总有说不出的滋味?恭维吧?心有余悸。批评吧?那不是狗儿的错。

  以前,小区的狗儿三三两两有时偶尔遇到,对于我们这些孤独的人倒是一种欢喜、一种娱乐、一种风景。可当今小区的狗儿成群结队,高贵的、贫穷的、家养的、流浪的随处可见。

  令人最感困惑的是,人与人关系的日渐冷淡,人与狗儿的关系却日益火热。人类的爱心已经不属于自爱,至少不是孔子期望的那种“仁者爱人”?养狗的人越来越多,狗儿越来越精神,可人看上去越来越“病态。”

  小区的冬日,下午的四、五点钟,被大雪覆盖的园林小路上,你能看到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穿着奇装异服的狗儿,让你瞬间会联想到人类的时装秀,只不过是人越穿越少,而狗儿却变得越穿越多。

  有的狗儿穿着有模有样的黄红相间的羽绒服,还连戴着帽子、有的狗儿穿着主人精心编织的三件套毛衣、毛裤和毛线帽子,也有的狗儿穿着马甲,还有的因为主人年龄大些,舍不得到狗儿专卖店去买服装,也会自己缝制改成特有的狗服。

  狗儿脚上穿着的鞋子就更让人大饱眼福,大多是专卖店买的,高档精致,有小靴子、有拉带鞋,有小球鞋,五颜六色、做工考究,那真是四蹄踏雪,五彩斑斓,不难看出主人对狗儿的倾情之爱,让人感动。

  可也让人联想……不知道中华民族几千年前,狗儿的祖先是不是也靠穿着衣服过冬?至少70年代前没见过,如果要有也一定会挨批判:“怎么能狗模人样呢?”

  狗儿也许不大理解主人的爱心,穿着时装照样在雪地上打滚,照样相互撕咬。一会那身时装就变了样子,帽子也歪到一边,双方主人赶紧拉开,露出彼此的无奈。

  小区里也可以看到,文明的狗儿相互打着招呼:“汪汪”、“呜呜噜噜”有的见面就亲亲喔喔,你舔舔我,我摸摸你,绝不在意周围人的视线,还有的见面就相互挑战,厮杀,相互充满敌意。有意思的狗事儿还真不少。

  有一只名字叫拉登的黑白相间的小狗,和另一只,高昂着脖子,尾巴散开,像一朵翻开的菊花,名字叫喯楼的黄狗,这两只原本都是流浪狗,都被主人收留,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也许是流浪时为了一块骨头结下了的仇恨?即使生活富裕了,也难忘那段苦难中结下的梁子,只要一不注意,就打得难舍难分,两狗的主人也英勇参战和狗儿一起:“汪汪”地喊叫着,相互谩骂,不知多少个回合,战争持续到喯楼的主人重病撒手人寰,喯楼再次踏上流浪之路。拉登从此悠哉悠哉地散步,享受着胜利者和平的日子。

  更有意思的是:在这个人狗同享的植物园里,也是常会听到让人不知道该喜还是该悲的寻找狗儿的呼唤:“儿子,快回家啊。”“宝宝,你在那?妈妈急死了。”“乐乐、妹妹,我在这呢?”在喊声的同时还会看到那些焦急的身影,奔跑着,呼唤着,那是发自内心的着急,担忧,真如同丢了自己的孩子。我不敢褒贬这些狗儿的名字,只是觉得听起来有些别扭,人这是怎么了?

  小区里有条大狼狗长得凶悍,叫声豪放、穿透力极强,让人感到毛孔悚然。前几年病了,后两条腿瘫痪,坐都无法坐下,只能靠前腿支撑,将上身抬起,狗儿失去了往日的彪悍,总能听到自卑的哀鸣。

  主人爱狗情深意切,竟然给狗儿做了个两个轮的小车子,车辕皮带架在狗的肩上,两条后腿搭在后轮上的小车箱里,于是两个后轮就成了狗儿的两条后腿,每天这条大狼狗被主人牵着满院子跑,那凶悍又回到当年,只要它一过来,所有的小狗都在路边竖然起敬,它就像检阅部队的首长,高傲地“汪汪”地和周围的小狗打着招呼,小狗的眼中充满了恐惧和敬意。

  此时我会联想到网上的一个视频:“儿呀,娘真想做你的狗儿啊!”那些瘫痪的老人,他们的儿女能像狗儿的主人对待狗儿一样尽心尽孝,那些老人死也能瞑目了,这种爱心的转移有时会让人心寒。

  我家原来邻居有条小狗儿,号称“贵妇人”种的“万人迷”,总是在第一时间映入我的眼帘,原本它住在我家对门,常常过来串门,有时候也让我抱抱,见面十分亲热,表现得让人感动。唐人潘图有诗,形容了落魄之人的还乡:“归来无所利,骨肉亦不喜。黄犬却有情,当门卧摇尾。”

  后来邻居家换了大房子搬到楼下,从此万人迷就成了势利眼,对我不睬不理,你一叫万人迷,它竟然甩着两只耷拉的卷毛耳朵,把头一转,装作听不见。

  它长了一身米色卷毛,样子很漂亮,冬日里,它的主人用一双巧手为它做了一身白色卷毛外套,穿上真成了一条纯种的“贵妇人”。万人迷会像跳舞一样跑动,会两条腿站立走路,听得懂主人的话,喜欢吃大虾,喜欢吃巧克力,喜欢吃水果,还因为它漂亮,它在狗儿中就是一个高贵的公主。

  高傲的万人迷,它不会搭理任何人,就是同类的公子,它也没有一个能瞧得上,13年了,它还是一个“大姑娘”。邻居婆婆家还有一条狗儿叫皮皮,也是同样品种,也有10岁了,可怜的皮皮一生只爱万人迷一个,日常生活中皮皮总是谦让万人迷,像一个绅士。它的玩具、它的地盘、它喜欢的吃的,只要万人迷想要,皮皮都主动的拿给它、谦让它。可是无论皮皮怎样向万人迷表爱意、献殷勤,万人迷始终不让它靠近,如今它们都老了,一个屋檐下,一对老冤家。至今皮皮还不离不弃,还是围前围后,也许到死它们还是一对“童男童女”,爱情对它们也许是一段悲剧。

  我还是喜欢万人迷,它高贵之处在于从不在人前大小便,总是跑到草丛之后,别人给的吃的从来不要,回到家里一定要洗手洗脚。看到别的狗儿,在路上大小便,它一定会严厉的批评它:“汪汪、汪汪、说你呢?为什么随地大小便,多不文明,让人们踩一脚怎么办?”许多狗儿听懂了它的批评,不好意思绕它跑过去,也有的狗儿不服气,对它狂叫:“汪汪、汪汪、你个万人迷,算老几,老子愿意,再管我,我咬死你!”万人迷看这种狗儿不可教也,也只有无奈的离去。

  小区的狗儿越来越多,爱狗之深的主人也越来越多,可是教育出像万人迷这样懂礼数,讲文明的狗却越来越少。

  有时候我会想:有些人养狗儿,声称是在这孤独、寂寞和欺骗、诡诈成习的社会风气中,感到“狗儿都比人强”,或是沉醉狗儿带来的快乐。尤其是不少的养狗者,从国外到国内,把狗的“忠诚”说得神乎其神。似乎人只要与狗为伍,这个世界从此就温馨和睦,就天真可爱,就趣味盎然。因为那狗儿能够对人一意顺从、俯首帖耳、惟命是从,哪怕成为你的出气筒,它也会毫无怨言……对了,它本来就不会说话。

  可不知道将狗儿拟人化、神奇化、甚至神圣化的人,是不是一种社会一种“精神传染病?”越来越多的狗儿造成很多社会问题开始让人纠结无比。

  一天我带王子出门康复锻炼,刚刚走出楼门的过道,一辆送快递的摩托车过来,看到我们,小伙子踩了刹车停了下来,一脚着地刚刚好踩上一摊还冒着热气的狗屎,龌蹉、纠结、倒霉一股脑地涌上小伙子的心头,他一边骂一边用树枝清除踩进旅游鞋底那些沟壑里的狗屎,我赶紧抽出包包里的手纸送给他:“小伙子别生气,都是狗儿干的,骂也没用,什么时候养狗的人懂事就好了。”我去安慰她。

  像这样的事时常发生,白天可以绕过狗屎,晚上就看不清楚了,自认倒霉吧!

  一天我看到一条小狗儿,头上戴了个黄色的唐老鸭的大嘴巴,只能往地上触触,无法捡拾地上的东西吃。

  我突然想起,60年代,驴马车进城,那些驴马屁股上都套一个帆布做的驴粪兜,为的是城市的清洁,不让驴马的粪便拉到马路上。我突发奇想,那些狗市,狗儿专卖店能卖那么多服装,玩具,为什么不生产一些狗屎袋,给狗儿套上,不就避免了满道上的狗屎,我这个专利不要钱,只希望爱狗之人多些文明,自己快乐也不要给别人带来烦恼。

  小区里有幸福家庭的狗儿,丰衣足食,可也有越来越多的流浪狗,在小区里徘徊,不要说衣服了,就是吃的也是饥一顿饱一顿。

  楼下的张师傅捡了一条被遗弃的狗崽子,养了起来,还用木板给狗儿做了一个四个轮子,尖尖顶的“房车”,可以拉着走,也可以作为狗窝。招来很多人的参观,一年后,这条小狗当了妈妈还生了两只小狗。可是这样有福气的流浪狗毕竟是少数,我和王子在小区散步总能看到一对相依为命的流浪狗,一只是长卷毛的黑狗,一只短毛的小黄狗,它们形影不离地跑来跑去,有了东西一起吃,有时也一起打闹,不管怎么说风餐露宿的日子有伴就好。可还有许多的流浪狗无家可归,有的死在车轮下,有的小狗被遗弃在草丛里。我真想呼唤养狗的人,不要爱之切,狠之切,喜欢时像爱儿子,不喜欢就随意抛弃,那也是生命啊,看了不能不让人痛心。

  小区有位余大哥,也是半身不遂,可是非常有毅力,无论是严寒酷暑,都能看到他锻炼的身影,在他身边总是跟着一条褐白相间卷毛、粗腿、耷拉长耳的狗儿,名字叫臭大美。这些年忠诚的臭大美一直都是余大哥的陪练,余大哥走10圈,臭大美一定也走圈,每天余大哥要不愿意动时,臭大美就会咬他的裤腿,坐在门口等他。余大哥说:“你想偷懒都不行,我现在能生活自理,多亏了臭大美了。”可去年臭大美12岁了,得了肝癌,肝腹水,余大哥抱着它,去了几个医院,医生都说:“不行了,别让它遭罪,干脆安乐死算了。”余大哥舍不得又抱了回来,可是看到臭大美肝疼遭罪,哀嚎的眼神,余大哥又抱到医院给臭大美实行了安乐死。

  我才知道,我们国家狗儿可以实行安乐死了。真希望人也应该有这个法律,生不如死时可以少遭些罪。臭大美被余大哥打了“棺材”,葬在后山。听余大哥说:“后山葬了很多狗。”

  听了后让我很担心,看着人们爱狗儿的趋势,怕是以后还会有商业化的狗儿墓地了,那么人越来越无葬身之地了。今早看到网上一个女人,清明去墓地祭奠死去的狗儿,好阔气的墓地和墓碑啊!

  真不知道,人狗之情越燃越烈,是好还是不好呢?

  我又想了:真正的“爱心”其实很难从狗儿的饲养中体现。相当一些人,对自己的狗儿似乎有爱心,可是对自己的亲朋反而少有爱心。言狗则皆为“忠犬救主”,言人则皆为“忘恩负义”。很多声称喜欢狗儿者,其实就是喜欢那种对宠物的绝对支配,和狗儿的那种绝对的依附。进一步言之,正如上帝一样,上帝就只喜欢自然而然的天真未凿,不喜欢心机诡谲自作主张的亚当与夏娃。我没有批评之意,只对我看到的狗事儿感慨而已。

  真希望人心真诚坦荡,在爱狗儿同时,不失于爱于人自身,不忘做文明忠孝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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