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鹈鹕马上想到的是醍醐灌顶,但是大谬矣,此 “醍醐”和彼“鹈鹕”完全不是一回事。醍醐是“酥酪上凝聚的油” 用纯酥油浇到头上,令人清凉舒适,更多的是听了高明意见马上茅塞顿。所以《敦煌变文集·维摩诘经讲经文》云:“令问维摩,闻名之如露入心,共语似醍醐灌顶。”唐·顾况《行路难》:“岂知灌顶有醍醐,能使清凉头不热。”《水浒传》第四二回:“宋江觉道这酒馨香馥郁,如醍醐灌顶,甘露洒心。”

       鹈鹕是一种鸟,它灌不了顶,它能抓鱼,中原地区并不常见,据介绍,鹈鹕主要栖息于温暖的湖泊,江河,沿海和沼泽地带,荒芜的岛屿,泻湖。鹈鹕体型粗大,成年鹈鹕体长约1.7米左右,翅展可达3米,它的翅膀强壮有力,能够把庞大的身躯轻易送上天空。体重可达13千克,是现存鸟类中个体最大者之一。

       鹈鹕最大的特点不仅仅是因为个体大,而是那史前动物一样怪异的大嘴,居然有30多厘米长,以至于使鹈鹕显得头重脚轻。陆地行走时摇摇摆摆步履蹒跚,就是因为大嘴十分碍事。鹈鹕擅长抓鱼,所以《庄子·外物》云:“鱼不畏网,而畏鹈鹕。”

       《本草纲目·禽一·鹈鹕》(明李时珍)介绍:“鹈鹕处处有之,水鸟也。似鹗而甚大,灰色如苍鹅。喙长尺馀,直而且广,口中正赤,颔下胡大如数升囊。好羣飞,沉水食鱼,亦能竭小水取鱼。”李时珍是南方人(湖北蕲春县)对于他鹈鹕不陌生,对于我这个北方人,鹈鹕是异物。

       《三国志·魏志·文帝纪》:“夏五月,有鹈鹕鸟集 灵芝池 。”也支持了李时珍的“处处有之”,好吧,就让我这个北方人遥远地看着鹈鹕“处处有之”吧。

      《诗经》时代,鹈鹕也“有之”,在《曹风 候人》中,曹国在山东菏泽市定陶县一代,那里是有温暖的水域的。我很有兴趣知道二千年前的古人是怎样看待鹈鹕的。

       彼候人兮,何戈与祋。彼其之子,三百赤芾。

       维鹈在梁,不濡其翼。彼其之子,不称其服。

       维鹈在梁,不濡其咮。彼其之子,不遂其媾。

       荟兮蔚兮,南山朝隮。婉兮娈兮,季女斯饥

       大意:。

       那迎送宾客的小吏,肩扛着戈和祋。而那些高官显贵,却有三百穿着那朝服。

       鹈鹕守在鱼粱上,抓鱼都不用湿了翅膀。那些高官显贵们,哪里配得上体现身份的衣着。

       鹈鹕守在鱼粱上,抓鱼都不用湿了长嘴。那些高官显贵们,哪里配得上获得的优厚待遇。

       乌云滚滚山雨欲来,而南山的清晨云雾升腾。我的小女儿多么的天真可爱,可她还得忍饥挨饿。


       候人,一位迎来送往的小官吏,对脑满肠肥的权贵很是不满,他们锦衣玉食,不劳而获,而自己美丽的小女儿却不得不忍饥挨饿,实在令人愤愤不平。鹈鹕竟然就是那不劳而获的替代,居然“不濡其翼”“不濡其咮”就可以轻易获得所需,鹈鹕差矣。

       但是鹈鹕不是这样的,虽然笨重,姿态不够优美,抓住猎物的大嘴和鼓胀的喉囔一发显得贪得无厌,但它们是确实靠自己的劳动获取食物的。那愤懑的候人有些冤枉鹈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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