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婆母叶秋菡走时才五十八岁。

   一个秋天的傍晚,她有点吃不下饭,说是头有些昏,早早地就睡了。第二天早上,秋阳依旧清朗朗的,叶秋菡却再没睁开眼睛。

   所有认识我婆母的人都说叶大夫走得有福。

   可能上了些岁数的人都是这样,如果没图到好活,就会一心一意图个好走,尤其是在医院见多了生老病死,对人的终极问题变得是格外的豁达开明,更是把安乐死当作最幸福的大事。例如我婆母,我至少有三次听她提到过有关善终的问题。

   第一次是在三年前,她参加一个最要好的老姐妹的葬礼回来,就说,可怜哟,得个肺癌,最后的日子躺也不是,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整个人只有出气没有进气,等死,却死得很不容易。我要是落到这样地步,你们不要劳什么事,就让我安乐死好了。那才是对我最大的孝敬。我们就笑了,安乐死是不合法的,谁敢呀?

   此后不久她的远在外省的大哥也过了,却折折腾腾地要把骨灰埋进家乡的祖坟。这时她的家乡已经没什么后人了,而姊妹中算她离老家最近,所以她为此事的操累可想而知。她操累完后回来足足捶腰捏背弄了些时日,每每下班回来我总能看见她坐在阳台的小竹椅上,寂寥地对着在楼群里下降的太阳想些什么事。腰背好了以后,她有一天就发话了,图个什么呀,还是个教授呢,最后就折腾出一堆黄土。我不要那堆黄土,死了,就什么也不是了,黄土也不是。以后我的骨灰你们全给我撒了,我要彻头彻尾地无。她这样说的时候我和她儿子端着饭碗就有了些吞咽困难,而我的儿子她的宝贝孙子就扯开嗓子问:“婆婆,什么黄土什么骨灰呀?”

   她第三次对死亡发言是针对我母亲来的。

   那次我正没日没夜地准备职称考试,突然就被父亲派人急急叫回乡下。却是七十岁的母亲患了重感冒,一个劲地喊着所有子女的名字,说是见不着面死不闭眼。当然当我们围住她的床前时,她精神气一下就上来了,病也好了。类似这套把戏母亲从六十出头就玩了几次了。母亲不是一般地怕死。在生命的后一阶段她整个就是一副等死的心态了。先是催我兄长们早早地备下了棺木,说是寿木做得越早人越长寿;后来又是说铺底的灯芯草越多越好,到了那边睡得软和,这样我姐姐就不断地给她买回灯芯草,堆得母亲的老衣橱里满当当的;再后来她就开始一而再再而三地对我交待寿衣寿被放在床头第几只老樟箱里了。这些事且都按住不提,但那次她的再次闹事却把我的职称考试耽误了,因为没有职称,在接下来的精减过程里,我理所当然地到了一个又脏又累的岗位。

   对于这个事件,我婆母叶秋菡的理论就出来了:日子都是自己过出来的,迟早都要死的,死后的日子长着呐。活着时不去好好地享受生的乐趣,倒把死的味道提前品味了,急什么呀,太不划算。

   有必要交待一句,我的婆母并不是什么大大气气或是风风火火的女人,所以她在上面的所有叙事中的表现其实是不温不火的,你尽可以想像一个宁宁静静的女人在对死亡发言时的样子,自然,平和,不做秀,像风和雨,要吹就吹了,要下就下了。就是这样。

   叶秋菡的性情温和,像小溪的水一样静,是一种叫男人喜欢的静,静到她儿子的父亲在无奈离开她时是这样交待儿子的:你以后找对象,就要找你妈妈这样的人。

   不瞒你说,就因为这句话,我从和她儿子谈恋爱时就喜欢上这个女人了。我认定一个女人活着的最高境地,就是被一个老男人对另一个长成的男人说:你要找和她一样的女人。在我看来,老男人并不完全是在教说后人,而是他潜意识里在想,如果有来生,我还要找这样的女人。

   一个男人愿意今生和来世都想着同一个女人,我看这就是身为女人的万幸了。这就是一个女人的无边风月无尽魅力了。


   二

   按照风俗,在入葬前,要清理出有关主人生平的东西,凡是对主人重要的物什,都要随主人而去。

   我和她的儿子一起来整理曾经属于她的一切。

   站在故人的房间,经年沉积的檀香味从家具内外、从地板缝里、从墙壁墙角墙里墙外温温和和地渗出,又不容商量地洇入我的周身,望着靠窗的简易桌上摆放的景德镇蓝釉广口花瓶,望着花瓶里过分安静的一束白色芦芒花,我有点恍恍惚惚的。

   你有过为故人整理东西的经历吗?我没有。但我看过一个女人,比我还小来着,她有一天来到我的办公桌对面为死去的先生整理东西。东西其实很杂乱,多是些废纸破条什么的,他先生一经患病就总有时间一步一步地整理着琐碎的生平,所以我居然以为有时候等死也有等死的好处,所以当太太的现在能做的只是一个象征,老天只是安排她来把先生在世界最后一个角落的痕迹彻底抹消而已。尽管这样,那天我还是摒着气一言不发地看着她倒空了所有的抽屉,她同样一言不发地在把多数物什装进垃圾筒后,站了起来,礼貌地问我该倒向哪里,我说你不熟我去倒吧,我就去倒了,我把我同事活过的最后一点痕迹从七楼的垃圾通道“噗”的一声就倒了个灰飞烟灭。

   那个女人,那天带走的有几条劳保性质的光明肥皂还有两瓶英雄牌墨水。

   现在,我钻进的是我婆母的生命隧道,我要替她打扫干净这条隧道了。人要是像鸟一样能够预知死亡就好了,就不用麻烦后人来打扫一路的尘埃了,更何况,有些尘埃是不宜让生者去打扫的。正如有些秘密是永远不要开启的好。这时候我更加赞同等死的好处了。

   她儿子说:“从哪下手?”

   我答:“先从书橱开始吧。”我显得有些迫不及待了。

   这话一落地我的脸就有了些微的红,你可能猜出来了,我是因为窥见了自己的私心而不好意思了。我突然发现自己的私心里是很想打探婆母的秘密的,事实上是婆母总是上锁的老式书橱早就勾起了我的好奇。

   现在,她的儿子,我的先生瞪着红肿的双眼,很狐疑地盯了我一眼,很不情愿似地,慢慢掏出曾由她母亲总是带在身上的钥匙,打开了书橱。我知道他一直像爱一个女人似地爱着他的母亲,这个场景里的我在他眼里竟有了几分母亲情敌的意味了。

   我对你说吧,他的眼光的确让我检讨起自己是有过吃婆母醋的时候,而且是那种毫无来由的纯小女人心眼的吃醋。比如同她上街总有老少不一的男人会拿眼光扫过来,瞄的却不是我,而是我身边大我很多庄庄重重又优优雅雅的婆母;比如婆母给我儿子示范钢琴时的举手投足,让我怦然间竟会荒唐地想我要是个男人就会爱上她;比如她总是穿着一个固定的老裁缝做的各种中式服装,总是白色、藕色、灰色、米白色轮换着,让我无比嫉妒这些衣服款款上身的样子。

   我检讨完自己后还是坚决地把目光贪婪地投向了婆母的书橱。在我的眼光快速地掠过稀拉拉地排着队的几行书本后,你一定猜到了我的大所失望。书本都发黄了,无比寂寥地竖在我眼前,失去了主人的书们死沉沉的,百无聊赖地散发出一股樟脑丸的气味。拉开窗帘,光线匀匀地照过来,多少就让生硬的氛围变柔和了些。一些四十年前的医学院教科书,一摞记得工工整整的课堂笔记,几本文革版的毛选、马列著作,几本钢琴乐谱,一两本菜谱,一本打毛衣的书,一本《红楼梦》,一本《青春之歌》,还有一本手抄的张扬的《第二次握手》,还有一些不必一一列举的医用小册子。

   我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把《第二次握手》抽了出来,是我婆母娟秀的小字,奇怪,七十年代末期她是个奔四十的人了,竟会有这样的闲情?再看看有些地方,墨迹有洇开的痕影,怕是抄书时落下的泪水。女人的内心与时代和年龄无关——幂幂间,就有一道神启点破我的心智,我好像突然找到了进入女人叶秋菡内心的通道,这样我鼻子一酸,泪水就扑扑簌地落了下来,这是生者和故人相通的泪水啊。再看看她儿子,正一古脑要把橱里的东西当破烂卖了的意思,收拾完后,他征询地望望我,意思是我手里的手抄本怎么办。我略加思索,声音有些发喑,说,把《红楼梦》和这个一起烧给妈吧。他很快就明白了我的意思,就郑重地把这两样放在了一边。他这样一个心灵的契合让我很是受用,我第一次清楚地知道了我的先生是一个很懂得女人的男人。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我忘了这是谁说的了。

   我没再让她的儿子陪我收拾衣橱。我想叶秋菡这样一个女人不会喜欢一个男人来翻动她的衣物,儿子也不行。我把平日里她最喜爱的衣服一件件清了出来,我想她在那边也是会穿得很素雅好看的。但是,一件纯净的天蓝色的重磅真丝旗袍让我停了手。旗袍做得很地道,却不张扬。半高领,中袖偏短,中长摆,叉也开得略低,领下右偏襟上的两个盘扣精致紧巧,平俗中透出一种大洁大雅。我托着旗袍,很惭愧地想了半天,怎么都想不起这件旗袍她是何时做下的,又从不见她翻晒过,又从不见她穿过,还有这个天蓝色,在她的衣物里也是一个惟一了。

   很显然,我不知道旗袍的来历,不知道故人对它的喜恶,如果主人喜欢为什么从不让它露面,如果主人不喜欢,又为什么它如此贴紧着主人的格致。我不知道拿旗袍如何是好。

   问她儿子,他答总归是“妈的东西,烧了吧。”

   我当然知道是“烧了吧”,但总有些烧得不明不白的感觉,多好的一件旗袍啊。怎么个烧法,和其它衣服堆一块,太对不起它呈示出来的格调了。我想建议让妈穿着这旗袍上路吧,又不敢言声。有个说法故人是一定要穿特制的寿衣的,否则会影响转世投胎。


   三

   黄昏,太阳斜下去的时候,我总觉得事情有些不太对劲。

   叶秋菡曾经对我说过,安然,你这么喜欢写小说,哪天也为我写篇小说吧。我说好啊,你有空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她说不用讲,哪天我把我的日记全给你看就是了。

   对了,是日记,婆母一直有记日记的习惯,为什么清理东西时没发现呢?

   晚上,她儿子从外面忙完回家后,我对他讲了这个迷惑。他也觉得奇怪了。就又进入故人的房间,再打开书橱,再找。书橱分上下两层,全封闭的橱门。还是没有。

   她儿子目测完上下层的高度和书橱总高后,发现了蹊跷。试试中间的夹板,果然是一个厚厚的夹层。抽开活动板,老天,一模一样的深蓝缎面本子整整齐齐地码满了夹层。数一数,整三十本,最上面的那本,才记了一半。还有几本杂色的,却是更早期的日记了。叶秋菡,我的婆母,在几十年前的某一天竟然一气就买下了这许多相同的日记本,到底日子里的一件什么事触发了她这样一个行为?这是一个怎样对待生命的女人啊。

   没有一本是空白的,我吃惊极了:难道说婆母当年用心买下的这些日记本的数量和厚度,竟然正好量完了她一生的路?这是一个巧合还是一个天意的安排?

   对了,差点忘告诉你,这个夹层里还发现了一本画册,画册很新,就是近两年出的,作者是我市赫赫有名的大画家,现任画院院长章天浩。

   离婆母的葬礼只有三天了,我却像是撞入了一个女人的生命迷宫,隐约发现了一个出口,我固执地以为我是能走出她的迷宫的。

   怀了一种对故人的心虚,我快速地翻读起岁月深处的婆母。

   叶秋菡日记的写法很有点意思,你很难从她的文字里找出日子里的琐屑,生活的原生态在她的笔下只有偶然的一两笔。但她很在意铺陈过日子的心境,灰的亮的,好的坏的,忧郁的伤感的开心的潦草的,完全是一部女人的精神流浪史。

   日记带着弥久不散的陈年气息,很重,弄得我不停地打着阿嚏。当我很辛苦地从日记堆里抬起头时,我终于凭借叶秋菡的零碎叙事,拚凑出一个女人的完整故事。叶秋菡曾在日记里一而再再而三地设想过这些文字的命运,到后期她甚至频繁地对幂幂中的那个读者有所交待,她说如果您不小心从世间的一个角落拾捡起这些文字,您会知道在您之前曾经活过一个这样的小女人。请您付之宽容一笑,然后烧了它。

   命运真有意思,让我一个做媳妇的人,赶在婆母的葬礼前,掌握了她一生的秘密。但我又想,秘密对一个死者还算秘密吗?不知道这个世上有几人能把秘密带进另一个世界。

   现在,叶秋菡终于成为我小说中的一个人物了。今天当我写这篇小说时,婆母的房间已经改造成了我的书房,我也开始有了点檀香的习惯。但我要告诉你,此刻书房里弥漫最多的却不是檀香味而是农药味,这几天我居住的城市一直飘着农药味,是郊外农田大面积灭虫的原因。今年雨水太过了,虫灾想必很是严重。在厚重的农药味里写一个纯女人的故事有点气氛不对,你当然知道一个人进了小说就不会是原来的样子了,但好在我对婆母的把握是有分有寸的,所以并不影响我的写作。所以我的写作能够顺利进行。

   为了小说的顺利进行,我有必要对那本和日记一起珍藏的画册有所交待。其实没什么,只是一个画家多年作品的集子。其中有那么一幅早年的《背影》:芦苇开花了。廖廓的河岸边上,立着一个着蓝色旗袍的女子,看不出年龄,大约二十五岁以上三十不到的样子。

   显然,我对这幅画存有兴趣。因为书中此处翻动的痕迹明显多于它处。而且,这里压着一朵枯花,好像是栀子。

 有一点我必须告诉你,我接触婆母日记的过程,其实是触摸一个孤独生命的过程。叶秋菡在所有文字里大肆铺陈开来的东西,除了孤独,就是荒凉。如果我说是一份无比艰难的感情扭曲了她的心境,你恐怕很难理解。但活在日记里的叶秋菡的确是不同于活在我眼里的婆母的,日记里她是以一个“边缘人”的姿态出现的,她总是高高在上地浮在了日子和世界的上空。现在我能够弄明白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我的婆母和我的母亲对待死亡是两种截然的取向了。人生是出戏,我的母亲是演戏的,我的婆母却是看戏的。


   四

   一九六八年的那个春天下着雨,春寒在斜风里扑面而来。是黄昏,发暗的文具店里透出一股霉味。泥巴地面有些滑。柜台后墙壁上的“抓革命、促生产”分开在六张红不红黄不黄的正方纸上写着,其中的“命”字右上角的图钉掉了,纸张耷拉下来,营业员伏在高高的木柜上瞌着睡。

   这时进来一个女人,收起红雨纸伞,露出一张洁净柔和的脸,眼神却蓄满了悲欢。她小声地问:“师傅,有没有精装缎面的本子卖?”

   营业员不耐烦地扬扬手,说“你自己不会看?”女人就说“我看了,都是红颜色的”。营业员就笑了:“奇怪,别人专挑红的要,你倒嫌弃起来了?”女人忙摆手:“不是不是,我只是家里红皮的太多了,想要找蓝色的用用,区分起来也方便。”营业员就搬出一个大纸箱:“全撤下收在这里呢,整三十,要多少啊?”女人想了想,说:“我全要了吧。”就在营业员的帮助下挪上了自行车后座,很艰难地打着伞推着车,没入了细雨中。剩下营业员,站在高高的店门台阶上嘟嚷:“今天遇怪人了。”

   一九六八年的那个春天下着雨,二十八岁的叶秋菡这天很坚决地告诉章天浩:“恐怕我不能再见你了。”同样年轻的美院教师章天浩没有回应。他能做的只是在看着女人走出几米远后,突兀地怒吼起来:“为什么?”叶秋菡的泪就无声地下了,她站住,等着走近的男人扳转身子。

   “为什么?”男人的嘴问出一句话,但眼睛问出的却是另一句话,“你,怕我爱上你?”

   不是,女人的眼睛在答,“我,怕我爱上你。”但女人的嘴却说,“因为我们都要活下去。都想平平安安地活下去。”

   男人叹口气,“你说得有道理,这样下去是凶多吉少。但也许时间能增进安全系数,也许十年后我们还能做朋友,仅仅是朋友还不行?十年时间很长,会发生什么事呢?也许到那时我们彼此都会无风无雨了。”

   叶秋菡和章天浩就约定十年后再见,在老地方。他们想那时大家就都能坦然相向了。

   一九六八年的那个春天下着雨,这天我先生的父亲,一个液压元件厂的车间主任很吃惊地看着妻子搬回一大箱蓝色的缎面日记本,犹豫了半天还是憨实地问出一句话:“这么多,一辈子也够用了。”

   一九六八年春天的雨一直下个不停,夜里,一个女人在灯下写道:从今天起,我要把我活过的痕迹印在这些纸上,我要让一个人,每天陪在我的内心倾听我的倾诉。

   一九七八年的春天还是下着雨,忐忑不安的叶秋菡按约来到老地方,远远地,看到了刚从乡下回城的章天浩。她摸着自己的心口问了又问,答案还是不要近前的好。因为她对他的感觉一点没变。她不知道怎么样表现出坦然。她又不能不坦然。

   所以只有不近前。

   到了一九八八年,四十八岁的叶秋菡为自己的娇情觉得可笑了。

   她终于买了一张画展的票,她在画家章天浩的展台签到时,画家山高水长地说:“你总算来了。”她悠悠然然一叹:“是啊,我们都活得很好。”

   会心一笑过后,叶秋菡终于发现大家都很坦然了。


   六

   我大略地读完叶秋菡的日记后就对她儿子说,我要去找一个人。

   她儿子好像意识到了什么,摇摇头,说你不要搅混水。

   我就把被我折了页的日记匆匆翻给他看,他草草地浏过后,说让我先想想。他就又出去忙活了。一个小时后,他打来电话,他说女人不容易,你看着办吧。你听清楚了吗,我先生不说我妈而说女人,这说明他是站在人本性的立场来看问题的,蛮有点后现代的意味。我很得意他总能站对立场。如果天下男人总能站对立场,那天下女人活起来就会更纯粹更真实了。

   反之亦然。

   我前面说过,我的先生是一个很懂女人的男人,他也懂自己死去的母亲。怎么说,作为一个儿子,能这样接受母亲的背面实在不容易。但为什么生命和生命之间不能包容和理解呢?尤其是对一个不再复生的生命。

   我就去临江的画院找章天浩了。

   我和章天浩是有几分认识的,都在文联的年会上露过几次面。

   我推开他工作室的一刹那,看到穿水蓝色衬衫的他伏案作画的背影果然是很有几分潇洒的。还有他的满头银发,居然还是密密厚实着,有几根正很自信地从队伍中散落下来。

   他说他“喜欢各种各样的蓝,尤其是天蓝和水蓝。”

   这是婆母在日记里说过的话。这话写在三十年前。

   我说:“章院长,您好!”

   他也说:“你好你好!”就伸出了手。他的手瘦长瘦长的,而且透出苍白,果然是双艺术家的手。

   “如果离开人世时能再次握住他温暖的手,我就死无遗憾了。”这话又是我婆母说的,写在三年前。此刻我情愿相信,她的确是在向死的梦里握着了这双手的。

   他吃惊地望着我,问:“安然你怎么这样憔悴。”顺手就拖过一把椅子。我疲惫地坐下,他又递上了一杯水。我说:“我婆母走了。”

   他不解地望着我,笑容有些僵。

   我又说:“章院长,我的婆母是叶秋菡叶大夫。”

   他的笑容就全收回去了,脸色就突地一下惨白:“不可能,我上个月还遇着她的。”他无力地说,眼睛里却分明有两只小鸟扑地死了。

   我说:“是啊,你上个月在菜市场遇见她时,正要说话,却见有一辆漂亮的殡仪车开过,然后她就说‘又有一个人升天了’,你就答‘升天了好,得解脱了’。她就和‘是啊,得解脱了’。

   他吃惊地摆摆手:“安然你别说了。”

   我问:“你知道她最担心的问题是什么?”

   他摇头。

   我长叹一口气,说:“她一直是担心不能走在你的前面,是担心在你的葬礼上没有资格落泪,甚至是没有资格到场。”

   章天浩突然就颓丧地把双手支在了画桌上,他抱紧脑袋,老泪潸潸,却不出言。仅仅几分钟时间,这个艺术家毫无遮掩地无所顾忌地就在我眼前老去了。一个人能如此不堪地飞速老去,这让我很害怕。但我害怕之余又有点替叶秋菡高兴了。我看出来了,我婆母曾经是眼前这个男人生命大厦的柱子,现在,柱子断了,大厦就斜了。

   我就那样默默地陪章天浩坐了一个时辰,同时又以我的所见告慰着叶秋菡。我犹豫着,不知要不要征询他对那件天蓝旗袍的处理意见,后来,我轻轻地说:“章院长,我婆母明天就要……”

   他终于从双手间抬起了头,一脸的茫然无措,像个迷路的老孩子。我又怜悯地压低声音:“她有一件天蓝色的旗袍!”

   这回他清醒了很多,他缓缓地问:“天蓝色旗袍?”

   我说:“是啊,从来没穿过。”

   他就一个激灵,抓住我的手:“安然,求求你们,让她穿着它上路吧。”

   “我准备了一件天蓝色的旗袍,指望能穿上它升向天国。”我又听到了婆母的心声。

   我要为故人争取这份权利。


   七

   章天浩出现在现场时一身素白。是中式的长衣长裤,像练功的那种。他是第一个来到的人。

   “他问我最喜欢什么颜色,我告诉他我最爱的是白色。”婆母三十年前的心语在我心底悄然吟起。

   他带来一幅画,还有一个花圈。他自作主张地就在棺前的焚纸盆里烧了那画。我想你已经猜到了,这就是那幅《背影》。一个晚上过去,画纸腾起的火光里已经看不出他的心情。他的表情带有一种遍历沧桑后的平静,很有点道行高古的意味。

   他带来的花圈全是白玫瑰扎的。叫我为难的是挽联。挽联上这样写:“哭红颜乘鹤飞去寂寞长路远,悼知己化仙西土阴阳两界隔。”

   我婆母曾在活着时的某个夜晚写道:“如果我死了,不想要什么追悼会,没有他参加的任何仪式都是无意义的”。

   婆母啊,他来了。可我却在灵堂里找不到摆他花圈的位置。

   事关重大,我急急找来她儿子,这回他很坚决地说:“不行,因为我父亲也要来。”

   我说可是他们是离婚了的。她儿子说反正不行。我又说能不能把挽联取下,悄悄地烧了,只把花圈摆在妈棺前。这样外人是看不出有什么不妥的。他有点勉强地同意了。

   我就又走回章天浩身边,我说:“章老,我们先把这挽联给我妈烧上?”他打量了一下四周的花圈,很明白地就自己动手轻扯下了挽联,烧了。

   章天浩在叶秋菡的棺前戚然站立,有点狐疑地打量了她的穿着。我垂手一旁轻言道:旗袍穿在里面呐。我没说我尽力了,我争不过老家来的老叔公。

   章天浩走时仪式还没开始。他刚要步出灵堂就与大老远赶来的我先生的父亲碰上了。我站立一旁,很释然地看到两个男人礼貌地点了点头又分开了。

   快要步出灵堂时,他最后回头望了望摆在棺前的没有挽联的白玫瑰花圈,什么也没说。我目送这个男人的背影孤单地没了踪影。

   婆母叶秋菡,母亲叶秋菡,大夫叶秋菡,女人叶秋菡,穿着一件外人看不见的纯净的天蓝的大洁大雅的旗袍,就在这天化作了一缕灰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