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海打电话:兄弟,晚上媳妇不在,咱,喝一杯?

  心里一阵欢喜,可还是没有忘,晚上要和王总一起应酬。只好对海说:晚上和王总一起有场儿,改天吧。

  一说王总,小海能理解我,他也知道,就是这个王总,在我刚出看守所的时候,把我带到他的公司去,也是因为有了这个王总,我才有了还算体面的今天,最让我们都忘不了的是,父亲生重病的时候,王总不但找了好医生,还亲自把钱送到我的家里去。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所以,平日里我很敬他,敬他,也敬那一份差事,无论人情还是公事,尽量做得让他满意。常常暗自里想象些报答他的时刻,比如路遇刺客,巧遇仇家什么,想那时我便拉他到我身后,用这血肉之躯了却平生报恩心愿。可惜这样的时刻不知藏在未来的哪条路上,迟迟不肯出现。只有一次,我们拉开车门,一条狗扑向王总似要撕咬,我飞起一脚,狗落荒而逃。还未来得及得意,王总笑:那是我的狗。

  不过,也因此,王总更看得出我的好,所以关系更近,也是必然,常常,他的车里,前面是我,后面,是狗,我们组成一个其乐融融的团队,逢山开路,遇水搭桥。

  但小海还是说:我一个人闷啊,你说怎么办。

  你媳妇呢

  小樱啊,出差了。

  B

  哎,你要是我老婆,可能会骂我:二百五。

  你要是我朋友,可能会竖起大拇指:爽。

  你要是王总呢,会赞许的目光看着我,就像刘备看那斩了华雄的关云长。

  反正,酒场上,我属于兵来将挡,水来也将挡那种,管你侯爷王爷,俺无忧无惧。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照顾王总。所以,王总那酒,大部分都在我肚子里了,使得王总在酒桌上,纵横四海,处处旌旗。大家吃喝得尽兴,自然话谈得投机,话谈得投机,生意也就好说了。所谓不破不立,不喝破对方的防线,立不起我们的阵地。王总,我,都深知这一点。

  这一晚,我们联手喝飘了好几个人。然后,转战歌厅。

  最飘的是天海公司的李总,这位爷忽然撩起嗓子唱了京剧,惊天地泣鬼神,过罢瘾,一通电话来,飘然而至的是一青衣模样的可人女子,碎步款款,再款款,看得众人有些痴呆,只有我忽然清醒了,对那青衣一笑。

  小樱——

  小樱略有惊色,低语道:小默。

  灯红酒绿间,我们的声音小到只有对方才可以听得见。

  李总拥起小樱,随那乐声起舞。

  后来,王李二总说笑,惹得那小樱笑弯了腰,起身时,竟打了一下王总,三人笑做一团,不一会儿,拥起小樱的,就成了王总,二人由舞池到卡间,由卡间到舞池,路过我时,停下翅膀喘气: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兄弟小默。

  小樱给我的,竟是一个礼貌的微笑,仿佛我们初识。

  我还一个礼貌的微笑。

  我对王总说:哥,我不善舞蹈,我给你们唱——笑傲江湖。

  C

  曲终人散,我用有素的微笑,与大家一一告别,对小樱时,多了一句:怎么回?

  小樱瞄下李总的车:他送我。

  想再多一句:保重,却来不及了,深夜里,小樱款款,再款款而去,离我们越来越远。脑子里有些东西在飘,飘,稳了几秒钟,终于落到了实地:认了吧,两厢情愿的事,什么事,有一个“情”字,便不能再论那凡俗道理。

  小海,原谅我。

  车里,王总说:兄弟,你知道吗,世上的人,我最喜爱的,是柳永——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是啊,我也喜欢柳永,凡有井水处,皆有柳歌吟嘛。

  柳永是唯一肯为歌妓写词的词人,其实,无论好女子终归是好女人,无论别人怎么评说,就像小樱。

  说了柳永,自然会说歌妓,说了歌妓,怎又能转到小樱那里去,怎么转的,需要多少辛酸时日和那内心寒冷的笑容?我说不出话来。

  王总俨然变成了柳永,在午夜的街头,无尽感概,每一句话,都似乎在做诗。我心里有什么东西撞了进来,怎么了我,我使劲儿的想安静些,安静些,后视镜里,我看到自己的脸如同青铜一样青。

  兄弟,哥要是柳永,就把那小樱,小樱娶过来。

  “李总生意需要一大订单,所以才引见我见那女子,原以为不过是交际场上一俗艳,没想那么美。但我有意,她却无情,那心啊,全在那要卖她的李总身上。”

  我忽然看到了漫天的繁星,看到了午夜的街头来来往往的众生,我好孤独,我说:王总,停车,我找个人?

  车停了,王总问:你找谁?你怎么不回答?

  街上的人都停下来,看我们拉扯。

  你等等,你疯了吗?咦,我拉不住你了,是吗?你敢不听你哥的话了,是吗?你怎么出来的,你怎么有饭吃的?你,你——那你以后也别来上班了,明天,后天也别来了,你他妈的吃了狼胆了是吗,你——还要不要饭碗?

  小默手里断了的酒瓶子静静指着他:

  你要不要命?

  ——这是过去的事情了,我常常记得自己拿酒瓶子的样子。那时候我熙熙攘攘的街头指着一个人,在嘴上竖了一个指头,很久很久,直到一切都安静下来,直到世上只剩下我一个人。

  你要不要命?你要不要你的狗命?

  在这个肮脏的尘世里,那个断了的酒瓶子指的方向,就是别小默生命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