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前行,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被推入过去。”

  这是素有“美国国民小说”之称,由菲茨杰拉德所著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全文最后一句(英文原版为: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s, born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在英文中,这个优美的结尾,是一个标准的“押头韵”——临近单词的开头字母相同,而这一句话中,足足有四个邻近的单词,是以“b”开头。在四个重复的“b”音中,大西洋的海浪声,在耳边一点点徘徊。点睛之笔的收尾句,各个中文译本却始终显得太过差强人意,包括上文中巫宁坤先生的译本,总是缺少了些许说不清道不明的美感,或许这就是翻译过程中难免的缺失。

  纵观所有译本,也只有著名已故翻译大家乔治高的翻译还算中意:于是我们继续往前挣扎,像逆流中的扁舟,被浪头不断地向后推入过去。若是让我翻译的话,以我那点连三脚猫功夫都够不上的翻译功夫,也只能稍微在乔老先生原有的基础上稍微改动一下,再稍微断断句:于是,我们继续挣扎前行,像逆流中的扁舟,被浪头不断地向后推,推入往昔岁月。

  都说人总是要向前看的,可是总是会有人反其道行之,比如小说中的男主人公,杰伊·盖茨比。

 

    一、“老伙计儿(Old Sport)”

  盖茨比起初,是在人们的流言蜚语中出现的,没有人知道他究竟是什么人,可是人人似乎又对他了如指掌——他一会是杀人犯,一会是德国间谍,另一会又变成了德皇威廉二世的亲戚,要不然如何解释他的家财万贯?然而,疯传着各种流言的人,几乎都不曾亲眼见过盖茨比。

  他住在西艾格,一个“新贵”居住的地方。“新贵”一词,在英语中是“New Money”,在法语中为“Nouveaux Riche”,而有意思的人,在两种语言中,“新贵”都是贬义词,代表着“暴发户”,而人们一旦谈论起“暴发户”总是津津乐道。

  这是上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一战”的硝烟刚刚散去,美国凭借着战争狠狠发了一笔战争财;响彻大街小巷的爵士音乐,夹带着罂粟花的香味儿,叫人在纸醉金迷的音符中欲罢不能。夜夜笙歌的奢华派对,一周一次,在盖茨比那座比凡尔赛宫还要豪华的府邸中上演。人人不请自来,因为所谓“热情就是最好的入场券”——免费的派对,享用不尽的美食、爵士舞、华尔兹、乐队、冲浪、温泉……尼尔·波兹曼笔下的娱乐至死莫非如此。

  在众多不请自来的狂欢人群中,小说的讲述人,证券公司,毕业于耶鲁大学的上班族尼克是个例外,他是收到了盖茨比亲自寄给他的派对邀请函。就在派对上,尼克终于见到了年纪轻轻,举止彬彬有礼的盖茨比。他觉得,这是一个“举止有涵养的年轻汉子”。

  然而在阅读英文原版时,我赫然发现这个翻译绝对是大错特错了。在原版中,所谓的“年轻汉子”,菲茨杰拉德的用词是“roughneck”,而这个英文真正的意思是“石油钻井工人”。用词非常微妙,正确的理解,应该是“举止涵养的石油钻井工人”。换句话说,尼克觉得,盖茨比的优雅举止似乎充满不自然,用时下流行的话来说,就是“满满的违和感”。

  对于盖茨比十分自来熟地称呼他“老伙计儿(Old Sport)”,尼克只觉得实在别扭,而非亲切。“old sport”一词在英语中,是传统英国贵族对亲近朋友的称呼。身为”新贵”的盖茨比,财富是靠拢了,但是在语言上的靠拢,一下子就让耶鲁出身的尼克敏锐捕捉到了异样。即便盖茨比告诉他自己在牛津大学读过书,尼克也并不相信。

 

    二、白色的雏菊

  喧嚣至极的派对,总是到了凌晨才在意犹未尽中不舍地结束。引吭高歌的女歌手、钢琴家、知名演员、舞蹈演员……形形色色、人潮涌动中,盖茨比最希望来的那个人始终不曾出现——他最为朝思暮想的心上人,黛西·布坎南。

  她并不知道,昔日的恋人,就住在了自己家的对岸;她也不知道,这喧嚣的派对,是希望有朝一日,她能出现在派对上。

  黛西·布坎南第一次出场时,穿了一件白色的长裙,和雪一样的白色。“黛西”这个名字,在英语中,是“雏菊花”的意思。她的确美丽,穿上白裙子后,就和一朵盛开的雏菊一样清新可人,至少外表看着是这样,然而她的丈夫汤姆·布坎南却是出了名的浪荡子弟。几乎所有人,包括黛西也知道,汤姆在纽约包了小蜜。

  五年的婚姻生活,百无聊赖,无所事事。究竟,当她一次次忍受汤姆的花心,可曾在片刻回忆起当年仍是在军队中担任军官的盖茨比,我们不得而知。菲茨杰拉德并没有对黛西的心理阐述过多,一切,均是让读者猜测,所以,我们也不知道,当她面对丈夫的不忠时,可曾想起当年走在空旷的街道上,盖茨比悄然将一个温热的吻,印在了她芳香的唇上。而我们更无法知道,她是否曾经记得那个勇敢的自己——企图瞒着家里,在盖茨比即将奔赴“一战”战场前逃出去与他临别?

  一切都只是猜测,作为读者,我们只知道,即便她在与汤姆的婚礼前夕终于收到盖茨比从英国的来信,即便收到来信的她企图悔婚,即便她把脖子上的珠串项链摔了个满地,她仍旧嫁给了同为豪门后代的汤姆——一桩标准的门当户对的婚姻。

  一场战争过后,盖茨比得到了勋章,一无所用的勋章。勋章不曾为他带来声名远扬、不曾带来财富,也没能带来抱得美人归。他归来之时,黛西已嫁,日复一日,在布坎南家的奢华宅院中,无所事事地思考着诸如“一年后要做什么”、“三十年后要做什么”的无趣问题。

 

    三、码头对岸的绿光

    盖茨比和黛西在尼克家碰面的时候,盖茨比庞然失措的样子,俨然更像是情窦初开,却不知该如何表达的少年,而非他人眼中神秘莫测的大亨。

  他带着黛西去自己豪华的府邸——喷泉中世纪城堡的外观、英国王政复辟时代风格的小客厅、玛丽·安托瓦内特式的法国宫廷音乐厅、仿古的卧室……五年,他从身无分文的退伍军官,奋斗到硕果累累,套用2013版电影主题曲《风华正茂》歌词,就是“拥有钻石珠宝,名声显赫,坐拥豪宅”。彼时,盖茨比的经历,是一个富兰克林式的美国梦——富兰克林从一贫如洗的穷光蛋,成为了美国开国元勋。即便一无所有,也可以依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实现梦想。

  这一切,都是为了黛西,为了远方的绿灯——盖茨比的家,就在黛西家的对岸,每日的夜里,都能看到黛西家门口的码头上,闪耀着一盏指引船只航行的绿灯。那绿色,就和槲寄生一样的颜色,仿佛多看几眼,就能让槲寄生赐予幸运。

  穷小子如何娶到公主?答案很简单:摇身一变,变成坐拥天下的王子,盖茨比做到了。就在黛西参观府邸时,盖茨比始终留意着她的神态。这些家产的价值,压根不是由市面价值所估价,而是取决于心上人的目光。她若喜欢,那便是无价;她若厌恶,那便是粪土。

  在书中,盖茨比打开了衣柜,将一件件五颜六色,款式各异的女式衣服堆在了空桌上。这些衣服堆成了小山,按盖茨比的说法,是专门有人从英国为他挑选的。在电影中,这一幕作了些许改动:盖茨比站在二楼,不断将衣服从楼上扔下来给黛西。如果说,黛西就是舞台中央的焦点,那么色彩各异的衣服,就是漫天飞舞的花彩,在空中如星辉般闪烁的繁华。

  黛西抱着衣服哭了,有的人说她是因为从未见过这么多的衣服而哭泣,可在我看来,名媛出身的黛西,想来见过更为绮丽的华服吧?或许,她哭的,是那错过的五年。挽回错过的五年,重新和心爱的女人共度余生——重温旧梦,是盖茨比的梦。这个梦是那么生机盎然,就跟黛西家门口码头的绿灯一样,四处,都弥漫着春天的青草清香。

  尼克明确告诉他:你不可能复制过去,盖茨比却说,为什么不能?我当然能!

  那是属于理想主义者的铿锵有力,是游离在诗句间的梦。这个梦,就和初雪一样那么温柔。

 

   四、“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

  梦是要努力去实现的,财富的积累,让盖茨比的梦实现了一半。还有另一半,需要交给黛西去完成。相比盖茨比从一贫如洗到家财万贯,素来养尊处优的黛西,只要和汤姆摊个牌,亲口告诉他一句:我从未爱过你。

  黛西并不知道,自己之于盖茨比,远远不止是心爱的恋人。她就是那盏倾注了希望的绿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财富、地位、还有盖茨比磕破头都想挤进去的贵族阶级,“穷小子想娶到富家千金”,可穷小子要想娶的,又岂止只是富家千金?富家千金,早已不是个普通的小姐,而是在不经意间,被盖茨比幻化为了一个代表“美国梦”的象征。

  她自己都不知道,不知不觉,盖茨比,为她戴上了一顶“美国梦”的华贵王冠。即便就在一次次的接触中,他发现,“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昔日曾经为了他险些逃婚,曾经为了与他告别,偷偷从家里跑出来又被家人发现的少女,早已在时光的流逝中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声音充满了金钱”是什么样的感觉?声音里都是金钱在“哐当”碰撞作响的声音,明明是夜莺般动听可人的声音,当出现在黄金女郎的身上,那就变味儿了。

  盖茨比忘了,黛西这个名字,虽然在英语里代表的是“雏菊花”,但是雏菊花的花蕊,是黄色,和黄金一样的颜色。黄色的花蕊,是一颗拜金的心。

  然而,盖茨比沉浸在《哈利·波特》中的“厄里斯魔镜”前,不肯离去,即便他知道,真实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模样。“厄里斯魔镜”的魔力,在于它能映照出人心底最为强烈的渴望。

  一直,盖茨比在厄里斯魔镜前看到的,是他梦中的黛西,而不是真实的黛西。沉迷于厄里斯魔镜中的幻想,会使人神魂颠倒,最后发疯。盖茨比并未精神失常,也知晓他在镜中看到的不过是与现实世界格格不入的幻想。

  活在当下?对于盖茨比这样的理想主义者而已,这四个字根本不存在。

 

     五、仲夏夜之梦

  “现在我和你一样有钱了,我可以娶黛西了。”这是在摊牌的时候,盖茨比对汤姆放的话。当年的穷小子,终于咸鱼翻身成了富翁。他才对黛西一往情深,汤姆呢,不过是一个有钱的浪荡公子。

  他不知道的是,汤姆早在暗中调查他,早已发现盖茨比,在干贩卖私酒的事儿。在那个“禁酒令”的年代,铤而走险去贩卖私酒,才有可能五年内从一无所有成为人尽皆知的巨富。

  汤姆在之前第一次见到盖茨比时,就随口这么来了句:这家伙是哪儿来的?会不会是卖私酒的?

  这句话的确是汤姆的无心之言,可无心之言,往往在不经意间透露出了时代的背景。在上世纪二十年代阶层固化的、社会流动缓慢的美国,贩卖私酒这样的违法勾当,反而是致富的法宝。

  盖茨比坚信,财富是让自己与汤姆平起平坐的利器,从而能融入传统贵族的世界,只可惜他从来不明白,他和这些人之间,始终存在着巨大的鸿沟,而这些鸿沟,根本就不是华贵的衣服、一口一个效仿英国贵族的“老伙计(old sport)”所能填补的。

  汤姆这样的传统贵族并不会像盖茨比一样,穿着一件看起来十分惹眼的粉色西装。

  尼克这样的耶鲁学生,说话并不会刻意地一口一个“老伙计(old sport)”。内化的部分,远远不是财富所能填补的。要不然,尼克为何起初见到彬彬有礼的盖茨比时,会觉得他更像是个“优雅的石油工人”呢?盖茨比就是古罗马小说中的特里马奇奥,前者是农民出身,后者却是奴隶出身,却都最后奋斗为了富豪,不断在举办奢华的派对中,因为他们的“新贵”身份而为人议论纷纷,为人不齿。

  盖茨比家的书房,效仿的是牛津大学默顿学院的风格。书籍琳琅满目,可是没有一本书,是裁页的。

  他努力地和黛西解释,可解释不过是一片片即将融化的雪片,在阳光的强烈照射下徒劳挣扎。我们无力责怪黛西此时的“势利”,也无力责怪她的放弃,因为盖茨比和她,其实根本就不是一个圈子的人,至少名媛出身的她,是不可能嫁给一个干违法行当的“新贵”。

  此刻的盖茨比,是安徒生童话笔下那个失去了一条腿的小锡兵,在幻梦在火种一点点化为乌有前,仍在渴求着那位他得不到的,正在跳舞的美丽姑娘。

  原来在尚未碰触到梦想时,梦想就像是在夏日期待着美丽的初雪一样,多么遥不可及,却又心驰神往。当初雪飘落,才发觉,原来樱花瓣的雪片,带来的终究是冬日的寒冷。

 

    六、往昔岁月

  盖茨比的葬礼上,那些派对上的客人无一出现,而黛西也没来。即便,盖茨比是为了替她的开车肇事顶罪,最终被误杀。那座堪比凡尔赛宫的豪宅,在经历仲夏夜的狂欢之后,最终在冬日肃杀的飞雪中,变为了寸草不生的荒芜。那片荒芜,比西部的沙漠更为空旷,寂寥。

  人总是要向前的,可盖茨比所谓的“向前”,是为了后退,是为了回到五年前那些相恋时的,比糖果还要甜的时光。他在努力向前,可当他真的离梦如此之近时,梦,真的不过只是物是人非之后的一场意淫,他早已,现实的海浪往后推出了太远太远。

  结尾的那句话,是一个多么美妙的双关。海浪在不断涌来,浪打浪,而后浪花在彼此碰撞的瞬间碎开,那一刻,就是梦破碎的声音,是理想主义幻梦被冬日的雪花掩埋时,所发出的最后呼喊。而这句结尾,也最终刻在了作者菲茨杰拉德的墓碑上。所有“爵士时代”的纸醉金迷,"失落的一代”的彷徨迷离,最终都化为了最为深沉的敬意——对理想主义者的深深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