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采取了一系列巩固政权的措施,包括焚书坑儒和修筑长城、直道、阿房宫等。这些措施加强了思想控制,统一文化,形成了大一统的国家政权体系。在《资治通鉴》卷第七记载了秦始皇焚书坑儒以及大兴土木的一些事件。原文如下:

  始皇帝下三十四年

  谪治狱吏不直及覆狱故、失者,筑长城及处南越地。

  丞相李斯上书曰:“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有藏《诗》、《书》、百家语者,皆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黔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

  魏人陈馀谓孔鲋曰:“秦将灭先王之籍,而子为书籍之主,其危哉!”子鱼曰:“吾为无用之学,知吾者惟友。秦非吾友,吾何危哉!吾将藏之以待其求;求至,无患矣。”

  始皇帝下三十五年

  使蒙恬除直道,道九原,抵云阳,堑山堙谷千八百里,数年不就。

  始皇以为咸阳人多,先王之宫廷小,乃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驰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颠以为阙。为衤复道,自阿房渡渭,属之咸阳,以象天极阁道、绝汉抵营室也。隐宫、徒刑者七十馀万人,乃分作阿房宫或作骊山。发北山石椁,写蜀、荆地材,皆至;关中计宫三百,关外四百馀。于是立石东海上朐界中,以为秦东门。因徙三万家骊邑,五万家云阳,皆复不事十岁。

  秦始皇的高压统治,给秦王朝带来了政权稳固的局面,也加重了人民的负担,给秦王朝带来了严重的后患。

  秦始皇三十四年,秦始皇将执法不公或在复查案件时出错的司法官发配去修筑长城或前往南越地区。

  丞相李斯上书说:“过去诸侯纷争,大量招揽游学之士。如今天下已定,法令统一,百姓在家应致力于农工生产,读书人应学习法令。现在的儒生们不学习当今的学问却要效法古代,指责当世,惑乱民众,一起非议现行制度。人们一听到朝廷法令颁布,就各以自己所学的知识进行评议,入朝时心里不以为然,出朝后在街巷议论,夸耀主上以博取名声,标新立异以显示高明,带领民众制造谤言。如果不加以禁止,君主的威势就会从上面降低,朋党的势力就会在下面形成。应当加以禁止!我请求让史官将除秦国史记之外的史书都烧掉。不是博士官职责所在,天下有私藏《诗经》《尚书》和诸子百家著作的,都要交给郡守、郡尉一并烧掉。有敢私下谈论《诗经》《尚书》的,处死。借古非今的,诛灭全族;官吏发现而不举报的,与违法者同罪。法令颁布三十天内不烧书的,处以黥刑并罚作筑城的苦役。不烧毁的书籍只有医药、占卜、种植类的书。如果有人想要学习法令,就以官吏为师。”秦始皇统一李斯的建议下诏说:“可以。”

  魏国人陈馀对孔鲋说:“秦国将要毁灭先王的书籍,而您是书籍的主人,太危险了!”孔鲋说:“我做的是无用的学问,了解我的只有朋友。秦国不是我的朋友,我有什么危险呢!我将把书籍藏起来,等待有人来求。求书的人来了,就没有忧患了。”

  秦始皇三十五年,秦始皇派蒙恬修筑直道,从九原通向云阳,开山填谷,长达一千八百里,几年没有完工。

  秦始皇认为咸阳人口众多,先王的宫廷狭小,于是在渭水以南的上林苑中营造朝宫,先修建前殿阿房宫,东西长五百步,南北宽五十丈,上面可以坐一万人,下面可以树立五丈高的旗帜,四周有空中通道连接,从殿下一直通到南山,在南山顶峰修建门阙作为标志。又修建空中通道,从阿房宫渡过渭水,连接咸阳,以此象征天上的北极星、阁道星横越银河抵达营室星。征发受宫刑和其他徒刑的囚犯七十多万人,分别建造阿房宫和骊山陵。开采北山的石料,采伐蜀地、楚地的木材,都运到了这里;在关中地区统计的宫殿有三百座,在关外的有四百多座。于是在东海郡朐县的界内立巨石,作为秦国的东门。又迁徙三万户人家到骊邑,五万户人家到云阳,都免除十年的赋税和徭役。

  我们看了这些记载,对秦始皇有了比较充分的认识。这段记载反映了秦始皇在统一六国后实行的一系列政策。一方面,秦始皇通过焚书等措施加强思想控制,统一文化,以巩固统治;另一方面,大规模的工程建设如修筑长城、直道、阿房宫等,虽然展现了秦朝的强大国力,但也给百姓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加剧了社会矛盾。同时,也可以看出当时不同人物对这些政策的不同反应,如李斯主张焚书,孔鲋则采取藏书的方式应对。这些事件对秦朝的兴衰以及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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