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粮国税,自古有之。”在《资治通鉴》卷第五,有一段关于税收的文字。由于职业的关系,我对这段文字比较感兴趣。原文如下:

  赵田部吏赵奢收租税,平原君家不肯出。赵奢以法治之,杀平原君用事者九人。平原君怒,将杀之。赵奢曰:“君于赵为贵公子,今纵君家而不奉公,则法削,法削则国弱,国弱则诸侯加兵,是无赵也,君安得有此富乎?以君之贵,奉公如法则上下平,上下平则国强,国强则赵固,而君为贵戚,岂轻于天下邪!”平原君以为贤,言之于王。王使治国赋,国赋大平,民富而府库实。

  赵奢原本是赵国一个收田租的小官,赵奢到平原君赵胜家去收租税,他的家人不肯交。赵奢以法处置,杀死平原君家中管事人九名。平原君十分恼怒,想杀死赵奢,赵奢对这位大人物说:“您在赵国是贵公子,如果纵容家人而不奉公守法,法纪就会被削弱,法纪削弱国家也就衰弱,国家衰弱将导致各国来犯,那时赵国便不存在了。您还到哪里找现在的富贵呢!以您的尊贵地位,带头奉公守法则上下一心,上下一心则国家强大,国家强大则赵家江山稳固,而您作为王族贵戚,难道会被各国轻视吗?”平原君听了赵奢这番言论,消除了对他的误解,认为赵奢很贤明,便向赵王推荐赵奢。于是赵王派赵奢管理国家赋税,国家赋税征收顺利,从而带来了人民富庶而国库充实。

  我们知道,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按照法律的规定,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自从人类社会产生国家后,税收就成为维系国家存在的必要条件。战国是奴隶制国家向封建社会过渡时期,税收对于维护奴隶制国家的统治是不可或缺的。赵奢为了收税,敢于得罪权贵,这在奴隶制的国家是十分不容易的。面对平原君的家人不肯缴税的行为,他敢于执法,招致平原君的恼怒。他向平原君讲清道理,他的征税行为恰恰是为了维护平原君的统治地位。如果不征税,人们就会不遵守法律,国家就会衰弱,各国前来进犯,最终赵国不存在了,你平原君就惨了。赵奢这样以理服人,既维护了税收的尊严,也教育了统治者,敦促他们带头依法纳税。赵奢的税收思想包含了重要的平等原则,这是发生在公元前271年的事件。

  1776年,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提出了税收四原则,他在其所著《国富论》 中提出了著名的税收四原则。即: 第一,平等的原则。认为臣民应各尽其力资助政府,尽可能依其在政府保护下所获收入的比例来分担租税。第二,确定的原则。各人应纳的租税必须确定而不得任意改变,缴纳税收的方式、方法以及税额,均须使纳税者及其他人明白知道。第三,便利的原则。各种税应当在纳税人最便利的时期并以最便利的方法征收。第四,精简的原则。各种税的征收,须使其入库的纯收入与取自人民的数额之间的差额为最少。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比赵奢的税收思想晚了大约两千年,但是比赵奢的思想更加完整。

  我们现在的税收是社会主义国家税收,国家征税是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也就是维护社会正常的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主权。社会主义税收依然具有强制性,如果违反税收规定,拒绝缴纳税款,也是要受到应有的惩罚。赵奢收税为今天的税收工作提供了样板,征税要依法进行,对违反税收规定的行为要依法处理。不管任何人,违反了法律都要受到惩处。这样,广大遵纪守法的公民就能心情舒畅地纳税,国家机器才能正常顺畅地运行。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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