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服役条例规定: 现役军官每年休假一次,军官具备随军条件的,经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军。随军条件为副营级以上干部、 大尉以上军衔、15年以上军龄、35岁以上年龄,符合其中一条即可家属随军。家属是农村户口的可以转为城镇户口。在国家实行计划经济时期,随军政策规定对农村户籍的军人家眷来说,随军后可以农转非,家属就业,子女上学都有照顾,现役军官转业后,随军家属按照政策安置工作。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我所生活的部队大院符合随军条件的家属人数逐年增多,大院也热闹了许多。有一部分随军家属是从边远地区来队的,她们来队时的衣着很朴素,几乎没有合身和像样的衣服。在交谈中,她(他)们口音有南腔北调,还有说着一口有点听不懂的地方方言,这就看出来,她们都是来自祖国五湖四海的亲人;甚至还有的小朋友穿着手工纳鞋底的布鞋,拎着或背着几个包袱就来队了。小朋友来到大院后,大人领着遇见了熟人打招呼时会露出了腼腆的表情或低头、胆小,不爱说话,脚也不停地作出用鞋尖在地面上的一个点前后蹭的动作。小朋友们“自来熟”很快就适应大院的生活。

家属随军前后所遇到的各种生活困难,只有她们自己知道,在老家生活中所付出的艰辛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她们每天早起做饭,孝敬公婆起居,照顾未成年孩子,参加农村生产劳动,等等;她们为了让丈夫在部队安心工作,在原籍生活所承受的各种负担也是各有不同,但她们不会轻易地告诉丈夫,担心会影响丈夫在部队的工作情绪,她们个个都是当代最可爱的人的好军嫂,正如歌曲《十五的月亮》中的歌词里所表达的:“军功章里有我的一半,也有你地一半。”

家属和子女随军后,一家人终于团圆了,生活相对稳定了,无论从家属就业,家庭生活,子女上学,医疗条件等方面都有所改善,也是大院子女最难忘的时光。军人随时听从党的召唤,随着时局或其他原因,也会改变生活环境。比如战备疏散,随军家属,部队调防,干部职务调动等等。

1962年。我父母亲都是现役军人。随着福建前线紧张的战备,根据部队有关政策,我母亲从部队退出现役转业到福建省漳州市人民医院工作。部队要求部分随军家属要疏散回原籍生活等待部队通知才能来队。

离队的日子到了,父亲看着母亲将带着4个孩子启程回东北老家,黑龙江省双城县。母亲背着一个小妹妹,双手拎着包袱,牵着两个妹妹来到了漳州市火车站。

汽笛声减速,火车进站了。乘务员走下车厢,顷刻间,旅客一拥而上。乘务员早已习惯了这种阵势,大声呼喊着引导旅客“别挤、别挤,先下后上。”下车的旅客们硬生生地在拥挤的人群中见缝插针,待下车的旅客走完,上车的旅客人头攒动,拥起了一阵阵上车潮;父亲和母亲看到这场面早早就拉住我们不让靠前,待旅客们全上车了,离地面高高的车厢,三櫈铁踏板就够我们上车折腾一阵子了。我和妹妹杵在站台上,人小铁櫈高,急忙地伸出稚嫩的小手,紧紧地把住脏兮兮生冷的铁踏板梯着急地往上爬。父亲站在站台上,看着我们车窗里的几个小脑袋,挥手喊再见。

火车逢站必停,慢悠悠的旅途,母亲用包袱布铺在长条车厢座椅下,让我和妹妹钻到里面休息,腾出的时间她好给小妹妹喂奶。母亲回忆,旅途中,每次换乘车、上下车时,都有解放军同志热情地出手相助帮我抱孩子,拎包袱,车厢里人多手杂,孩子多幼小,我照顾不过来啊!说不定一不留神就会弄丢个孩子,一路走来真不容易,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真切地感受到了军民一家人。

我们一家人去了二大爷家。三间土坯的草房,屋里有南北炕。双目失明的爷爷也住这儿,二大爷家有9个孩子,大姐已出嫁了,再加上我们家5口人,那可是真真切切的一个贫困的大家庭,就我二大爷一个劳动力挣工分过日子。

父亲来信,随军家属可以来队了。我母亲就把我3个妹妹送到了西安市的姥姥家生活,带着我回漳州市生活。我父亲每月给姥姥家邮生活费。后来,我父亲调到福州公安总队工作,他们夫妻就两地分居生活了。

我姥爷是一位铁路职工,经济收入有限。姥家还有太姥,姥姥,3个姨,2个舅舅,他(她)们都没有工作,再收养我4个妹妹,姥姥家的生活负担太重了,力不从心,于是,父亲利用外调公出的机会把我4个妹妹接到了漳州市,我们五兄妹才得以团聚。

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由于,战备原因,部队又一次组织疏散了部分随军家属。在部队驻地有工作的家属可以留队,没有工作的家属就分别疏散到福建省的光泽县和永春县留守处不再回原籍了。这次,我家就不那么折腾了,母亲在漳州市人民医院工作。

父亲所在部队调防到莆田县三山驻防。母亲从漳州市人民医院调到莆田县涵江镇卫生院工作,父母两地分居生活。父亲所在部队经常拉练,他没有时间来照顾和解决家里5个小孩子的吃喝拉撒,母亲退职在家照顾孩子。

 退职后的母亲洗衣、做饭、干家务,忙忙碌碌,经常是我们到上学时间,饭还没做好,家庭生活一地鸡毛。父亲看到家庭这样生活下去也不行啊,母亲用退职费买了一架缝纫机学着缝缝补补,她捣鼓了好长时间也没有学会使用缝纫机,只好让它静静地靠在墙边闲置,再用钱给我们添点衣服,买点粮食,一来二去退职费就用完了。母亲退职后没有收入了,靠父亲的收入维持生活。

“听人劝,吃饱饭”,母亲当时退职的做法是不对的,当初老首长李凤翱夫妇曾经劝说母亲不要退职。于是,父母商量尽快办理复职手续。在老战友们的帮助下,同意母亲复工复职。我们跟着父母学习洗衣服,做饭炒菜,培养我们的独立生活能力。

平时,大院子女生活在一起挺高兴,也是开心的日子。部队一旦接到战备的任务,随军家属就要在短时间内疏散到留守处。小伙伴们说不上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如果父辈工作变动那就说不上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或许再也没有机会见面了,这也是部队大院子女生活不稳定的因素之一。

1991年国家调整了军人家属随军政策。2011年3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了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原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放宽军属随军,将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或服役满15年统一调整为正连职;取消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 取消在特殊岗位工作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 将驻京城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统一调整为副营职; 将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士官的家属随军条件由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调整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

每一位随军家属,她们都是老百姓中的普通军嫂,她们都有过一段不可复制的生活经历,支持部队服役的丈夫,敬老爱幼,默默无闻,这样的奉献精神都是值得写上一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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