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俞胜有一头长发,留很文艺的中分发型。他的头发柔软而黑亮,由耳边长长地梳过去,在脑后垂下,一丝不乱地搭在衣领上,和他写的诗一样清秀而飘逸。是的,他喜欢写诗,喜欢抒情,喜欢迎风朗诵,而后情不自禁地流泪。即便娶妻生子,他依然这样的仙气飘飘。本来他可以一直这样生活在诗中,或者把生活过成诗篇。但是,一场车祸,让他跌回人间的财米油盐。当然,出车祸的不是他,是他的大哥大嫂。
哥嫂在城里工作。他一直不知道那个大雪的清晨,他们乘车去哪里?大巴车侧翻在郊区的山沟里,一车只幸存几个人,可惜没有哥嫂。他闻讯赶到已是下午。哥嫂的尸身摆放在山沟的斜坡上,上面蒙了一张白布。掀开白布,大哥的眼睛睁着。他抱着从幼儿园接来的柱儿,柱儿伸手去抹大哥的眼睛,但小手一松,眼睛还是睁着。俞胜摸了一把自己的泪水涂在大哥的眼睑上,当着众亲戚说:“哥,我承诺,我会把柱儿抚养成人,你安心地走吧。”
大哥的眼睛闭上了。
柱儿是大哥唯一的孩子。那时俞胜的儿子牛牛刚刚出生,妻子素珍还在月子里,他把柱儿接回家。俞胜就弟兄俩,父母早早过世,他不养这孩子谁养呢?素珍懂这个理。
两个孩子相差不大,几年后,都是顽皮的年纪,在一起难免争吵打斗。素珍虽也疼柱儿,但她觉得大的就该让着小的,自然总袒护自己的儿子,俞胜不答应。原本小孩间的吵闹,渐渐演变成大人的纷争。一来二去,矛盾愈演愈烈。有一回,素珍动手打了柱儿,俞胜忍不住也给了她一巴掌。素珍不依不饶,闹着要离婚,俞胜不想纠缠,就同意了。
他单独扶养柱儿,素珍带着牛牛回了娘家。当然,俞胜每月得出一份抚养费。
俞胜是矿上的机电工,工资不高,日子过得紧巴。期间有人给介绍了几个,女人们都嫌他负担太重。因此,俞胜一直单着。
俞胜倒也没有在意,他的精神世界又回到诗里。诗写了好几本,陆陆续续地在一些报刊上发表。他想出一本诗集的时候,煤矿能源枯竭,关井了。按下诗集的事,他去建筑工地做了搬运工。本来他不需要这样苦自己,可以找一个轻便的活儿,可是他实在是需要钱。这时柱儿上高中,牛牛也在读初中了。
柱儿很争气,也很懂事。知道叔为了他妻离子散。他没有让叔在学习上操过心,一路都是三好学生,高中考上了市里的重点。老师说按照这个趋势,柱儿上清华北大没有问题。俞胜很高兴,他每天往楼上运水泥石子都是一路小跑,嘴里还吟唱着他的诗。只是曾经飘逸的长发变得乱糟糟的,逐渐花白,开始脱落。
等到俞胜第二次想出诗集的时候,柱儿已经在北大念书了。为了柱儿读研究生,俞胜只得放弃自己的梦想。柱儿读完硕士,没有接着读博士,尽快找了工作。他知道叔实在负担不起了。
柱儿的工作不错,在大型国企,收入挺高,他让俞胜不要再去工地打工了,这时候的俞胜腰也弯了,头也秃了。
俞胜的诗集终于出版了,是柱儿出的钱。柱儿要结婚了,说是让俞胜的诗集成为他婚礼上的回赠礼,每个嘉宾发一本。
柱儿在婚礼上说:“为了当年的一个承诺,叔辛苦扶养我二十多年,如今,用这本诗集,给这个诺言画上圆满的句号。”
“今天我还请来了一个特殊的嘉宾。”说着让礼仪搀出一个女人,俞胜一看是素珍。素珍也已满头白发。
柱儿带着妻子跪在素珍的面前,柱儿说:“婶,当年因为我拆散了你们,今天我要把叔还给您。”
然后,柱儿就翻开俞胜的诗集,里面有好多诗是写给素珍的。柱儿流着眼泪读,每读一首,下面就想起雷鸣般的掌声。
有人高喊:“破镜重圆!喜上加喜!”
有人起哄:“在一起!在一起!”
俞胜和素珍坐在婚礼台上,都已经泪流满面。素珍摸着俞胜的光头说:“当年是我对不起你,对不起柱儿。”
“都过去了。”俞胜叹了口气。“我知道你也一直单着。”
素珍脸一红,拿起诗集,看到封面上烫金的两个大字:一诺。
她不解地望着俞胜。
俞胜嘿嘿一笑:“书名是柱儿起的,又描上金水,说这就叫:千金一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