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特爱看军事题材的文艺作品,但我们不会说军事题材,我们说“打仗的”。这其中,又以八路军杀鬼子的故事最让人兴奋。一些街头小儿兴奋至极,便忍不住模仿,以纸做成八路军帽,戴在头顶逞英豪。帽徽呢?帽徽好办,画两颗黑钮扣即可。

  我不太上街,我主要是照着小人书画画,圆珠笔三转两转再点两点,八路军帽即告成功,直筒加围,下粗上细,安在谁头上,谁就是好汉一条。

  某日忽听人说,八路军的帽子,并非电影里演的那样,只用两颗钮扣做装饰。实际情况是,钮扣之上,还有一枚青天白日帽徽。

  啊?!那不是国民党吗?我惊愕地问:为啥呢?

  那人答:因为八路军,不是红军的八路军,是国民革命军的八路军。

  我越发诧异:哪能呢?从来没见过呀。

  那人微笑:你没见过的多了。

  我的心嘣嘣乱跳,有点瘆得慌,觉得对方形迹可疑,不像好人。

  那以后许多年,电影上,戏剧里,小人书和宣传画中,八路军的帽子持之以恒,一直不肯配合那人的言论,一直让我相信,没有别的,哪能有别的,只有两颗钮扣。

  近年风气渐变,文艺作品所展现的八路军帽,终于出现了,应该说,恢复了,那一枚被人遮来遮去的青天白日帽徽。

  过去为了“政治需要”、“形势需要”,而不准公开或不便公开的老档案、老照片、老文本,如今也不断浮出水面,露出历史的本来面目。

  昨天看到一份由边区政府颁发的结婚证书,便是其中之一。证书说的是:陈兰英,现年十七岁,山西省长治县南三村人,今由人介绍,愿与尚根耿结为夫妻,查与边区婚姻暂行规定附合,准予结婚,长治县长鲍德山,民国三十八年一月二日。

  这一份婚证,让我感到新奇的不是文字,而是位置最为醒目的一组图案。乍一看,挺“扎眼”,细一看,更“扎眼”:两面旗帜交叉置放,一面是中共的镰刀斧头红星旗,一面是国民党的青天白日旗。两旗中间,是毛泽东的头像。共产党的领袖与国民党的旗帜如此接近,比八路军的帽子问题“严重”多了。若不是拜时代所赐,我辈哪有机缘得以目睹。

  这份结婚证书签署于1949年。二十四年前的1925年,毛泽东曾当过国民党的中宣部代理部长,至少在那时,他就跟青天白日旗帜密切接触了。

  历史这个与天地同大的“大包子”之内,裹藏着无数令后人哭笑不得、感慨万千的事实之“馅儿”。

  当年那位向我讲述真相的人士,现在,仍然可以笑对我说:

  你没见过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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