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8日  星期五  晴

 

最近,在一间即将腾空的小房子里,翻出很多旧物。比如邮票册;比如装满火花贴的盒子;比如值不了几个钱的珠子等等。摆在桌子,倒也琳琅满目。

这些东西,曾经很喜欢,只不过生性粗糙,又有丢三落四的毛病,时间一久,它们就在某些角落里隐身,不见踪影。有的在一只旧箱子里,有的在抽屉里,有的在哪个许久都不用的包包里。

重见天日时,当你的目光与它们再次相遇,突然发现,依然喜欢,而且还带了那么一点失而复得的惊喜。

 

你是热爱生活的。

花花草草,漂亮裙子,美丽的绣花鞋,各种材质的饰品。所有美好的事物,你都喜欢。

喜欢,不等于占有。

这世上好东西太多,喜欢,就欣赏欣赏,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满足心里小小的欲望。得到了,就开心半天。失之交臂,也不纠结。

这样的喜欢,很轻松,没有负担。

 

物的价值,就在于拥有者的喜欢程度。

一样再好的东西,送给不喜欢或不懂的人就是浪费。

 

其实,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这个人在你心里就是重要的,有价值的,这价值跟身份地位金钱无关。

倘若不喜欢,任凭对方是谁,与你又有何干?

 

这世界,总有真心待你的人,也总有你真心相待的人。

无论亲人还是朋友,遇见了,就好好珍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