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山海经·海外北经》


1、初识

1979年底,中国检察机关恢复重建第二年。他与我前后脚走进北京市某区人民检察院。

那时,我们都是26、7岁的热血青年。他比我大一岁。进检察院之前,他曾在内蒙生产建设兵团插队9年,回城后担任小学教师,是检察机关从教育口择优录用的干部;而我则是结束了11年军旅生涯,“毛遂自荐”走进检察机关的转业军人。

我与他都是在18岁那年分别在军营和兵团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还是我的发小后来成为他妻子的小珍告诉我的。有一天,她神神秘秘把我叫到一边,略带羞涩的对我说,咱们检察院来了一个特精神(现称为“帅”)特聪明的小伙子,他现在公安分局帮助工作,过两天就回来了,你帮我打听一下,他有没有女朋友?

第一眼看见他,感觉很“五四青年”:小分头,小立领外套,脖子上围着一条浅色格子围巾,身材适中,挺拔,长相嘛,跟一个叫达式常的电影演员有几分相似,的确蛮精神的。但不知为什么,他对我似乎有某种天然的“敌意”。每当我以曾经的军人自居,大谈特谈当兵的经历时,他总会不屑地嘲讽我,你那是“和平兵”,没啥了不起,一旦打起仗来,我们兵团才是第一线。

后来我发现,正是那段不寻常的插队经历,为他始终走在时代前沿的司法理念和法治理想奠定了坚固的基石。“我曾经在那个动乱的年代插队9年,切肤之痛只有两个字:秩序!”他不止一次对我们说。

不久,我和他都被分到起诉科,都从书记员干起,还成了面对面的“同桌”。不知是不是骨子里都有战胜对方的潜意识,我们经常为了案件的证据、定罪的依据等争执不休,有时下班前不分胜负,第二天上班接着争......但我不得不承认,“败北”的总是我。
       几年后,我和他相继晋升助理检察员和检察员,开始独立承办案件。我们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维护公平和正义。我俩都有过开大庭的高光时刻。背后,同事们称他“铁嘴钢牙”,说我“伶牙俐齿”。曾经,我们还都“有幸”被公安分局看守所的在押被告人冠以“四大恶人”的“威名”,只是,他排第三,我排第四。能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当以此为荣。

 

2、领先

1983年“严打”开始了。

有一天突然听说,他正在接受上级部门的“审查”。科长告诉我,上级复查“严打”案件时,发现我院“免于起诉”案件最多(免于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决定。1979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撤销了免予起诉制度)。经查,几乎所有免诉案件的承办人都是他。

我们都为他捏了一把汗,生怕他会被扣上“打击不力”的“右倾”帽子,时任检察长也是眉头紧锁,可他却胸有成竹的对检察长说,我敢对自己办的案子负责!最终的审查结果证明:他办的案件均符合免诉条件,体现了检察机关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仅没被责罚,还受到上级的褒奖。检察长拍着他的肩膀连声夸赞,小伙子,干得不错,真不错!
       又过了几年,喜欢舞文弄墨的我被调到办公室任副职,他则进入成立不久的经济检察科(反贪局前身),先后任副科长和科长。相对于公诉部门,经济检察工作那时还处于初创阶段,年办案数基本在个位数上徘徊。自从他上任后,着力打造一支特别能战斗的反贪队伍,很快打开局面,年办案数最高达到100多件,不仅办案数量在全市检察系统同行中名列前茅,还连续侦破了几宗在本区和本市都很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他的名字再一次被叫响。

因业绩斐然,他很快被提升为主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他的政策理论水平、领导魄力、管理能力、业务水平尤其是司法理念等方面的优势也越来越突出,很快成为我们这支年轻检察官队伍中的遥遥领先者。

最具说服力的有这样一件事——
      大约在1998年年底至1999年上半年,我院经济检察科在侦破某基建公司的一起窝案时,发现涉案人员大多为企业的骨干力量——一线推销员,可这些人全都是基建工程兵转业,思想基础较好,主观恶性不大,只因经不起个体经营者的腐蚀拉拢而贪污或受贿。如果一举将30多名涉案人全部提交法庭审判,无疑可以立大功;但如果将这批业务骨干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整个企业的发展就要面临瘫痪。
      身为副检察长的他果断提出“不能就案办案,要以办案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与该企业纪委一起确立了“孤立打击少数顽固分子,分化、瓦解中间分子,挽救大多数”的刑事政策,动员涉嫌犯罪人在限期内主动揭发检举、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几天内,30余名涉案人纷纷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大多数情节较轻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人得到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从宽处理,不少人被免于起诉,还有的被判处缓刑后重新回到企业。他们感谢检察机关的挽救和教育,发奋工作,戴罪立功,不仅没有给企业各项工作造成负面影响,反而使企业一跃成为基建行业的排头兵。

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这样的做法并非完全没有风险。
       时任研究室主任的我专门就此对他进行了专访并撰写了一份《工作简报》。区委书记在这份简报上作了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他创造的办案经验,并转发全区号召向检察院学习。最具传奇色彩的是,他的此举无形中竟为不久后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的极具影响力的《“8.15”通告》起到先行示范作用。
      198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指出,要“严肃认真地查处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经济犯罪,特别要抓紧查处大案要案”,并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有关司法解释,给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违法犯罪分子悔过自新的机会。根据中央要求,1989年8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记者招待会,发布了《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两高”《通告》发布后,举报线索大量增加,违法犯罪分子纷纷投案自首,迅速在全国掀起了反贪污贿赂的高潮。据统计,在贯彻《通告》期间,全国检察机关收到举报贪污、贿赂的线索133765件,受理投案自首的贪污、贿赂犯罪分子25544人,加上其他经济犯罪分子,共达36171人,追缴的贪污、贿赂赃款有2.09亿元。在自首人员中,县处级干部742人,司局级干部40人,副省级、副部级干部各1人。如果进行一下数字对比,更能看出“两高”《通告》的显著效果:1989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58926件,比上一年增加1.8倍,其中大案13057件,比上一年增加3.4倍;要案875人,比上一年增加3.5倍。(引自2012-01-04《检察日报》作者:王彦钊)

 他不同凡响的政策水平和远见卓识由此可见一斑。
 

3、丹柯的故事

 也许因了那份“工作简报”的影响力效应,他开始重视调研工作。之后,只要反贪局组织培训,他都会要求研究室派员参加。我也开始把调研重心更多的转移到反贪局,为反贪局撰写了不少大要案侦破经验(这也成为我退休后决意拍摄反贪题材电视剧《守望正义》的初衷和动因)。

我们之间的配合越来越默契。

某日聊天,他突然问我,你说,人这辈子最不能缺的是什么?我一时没有回答上来。他带着一种憧憬的表情说:“梦,一个人活着不能没有梦!”我想了想,很认同地点点头。接着,他又问我,你看过《丹柯的故事》吗?高尔基写的。面带愧色,我摇了摇头。

于是,他给我讲了丹柯的故事(他的口才超好,讲话从来不用稿子。可惜我的记忆力不好,只能凭借记忆和网上找到的素材,尽可能恢复他的讲述):
      古时候,大地上住着一个族群的人,和谐相处。忽有一日,外族入侵,把这群人赶到了密林深处。在那里,看不到太阳,尽是泥沼和黑暗,恶臭冲天,人们接二连三地死去。这时,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屈服于外族人,毫无希望地后退,性命不保;另一个是,全族人一起穿越林子,奔向草原,获得自由。然而,很多人都被外族人的淫威和密林深处的泥沼恶臭吓坏了,他们心生恐惧,不敢选择逃离。
      这时,丹柯出现了。他说,“什么事都不做的人,得不到任何结果。为什么我们要把我们的气力浪费在悲伤上呢?起来,我们走到林子外面去!”他的勇气和胆识鼓舞了很多人,大家开始跟着他穿越森林。可是,这是一条艰苦的路,每走一步,泥沼就像张开嘴一样要把人们吞噬进去,树木也像一座牢固的墙壁阻挡住他们的去路。
       他们走了很久,依然看不到草原。于是很多人开始埋怨丹柯,说他是个年轻而没有经验的人,正把他们带向死亡,很多人开始打退堂鼓。这时,丹柯用双手撕开自己的胸膛,挖出自己的心,把它高高举在头顶。那颗心像太阳一样明亮地燃烧着,人们大惊失色,瞬间变得像石头一样。后来,大家跟着丹柯,终于走出密林,获得了自由。

当人们在草原上为自由欢呼雀跃时,有人发现丹柯死了,在他尸首的旁边,他的那颗心还在燃烧,于是,他默默走过去,把那颗骄傲的心踩熄了……
       30多年过去了,时光荏苒,青春不再,很多事情我都忘记了,唯独这个故事始终萦绕在记忆中挥之不去。我一直清晰记得他当时的眼神,坚毅而略带悲伤。现在回想起来,他给我讲这个故事,其实是在表明他会为他所执著追求的职业理想战斗到底。

莫要说和平时期就没有残酷的较量,因为他办的多是大案要案,“得罪”了不少人,曾有人试图从幼儿园把他的女儿带走(涉嫌绑架)......好在他有先见之明,早早提醒老师,除了他和孩子母亲,任何人都不能把孩子领走。

当我得知此事后很是为他担忧,他却笑话我胆子太小。

剖出自己的心做火炬,引领人们奔向光明,哪怕牺牲个人性命也在所不惜,这不正是共产党人立党为公的坚定信仰,这不正是司法工作者应有的职业精神,这不正契合了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倡的“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崇高境界。  

有人把优秀官员定位为廉洁奉公,这固然没有错,但在我看来,这不过是官员从政的底线;倘若连这个底线都守不住,“回家卖白薯”的资格也不配有。真正称职的共产党官员,当成为时代精神的感召者,追逐理想的引领者,历史使命和重任的担纲者。

 

4、梦想照进现实

1994年初,他不负众望,升任我们检察院的党组书记、检察长;次年,经他推荐,我也通过了组织部门的考察和群众测评,走上了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的岗位,从此我成了他的副手,开启了人生中最具成就感的一段激情燃烧的岁月。
      上任伊始,他就提出“以一流人才创一流工作”的总思路,要求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忠诚、卓越、文明、高效”的检察精神和“人争有为、事创一流”的工作态度,先后在我院推行了“三项改革和四项工程”,即:人事管理制度、办案管理制度和奖金分配制度的改革;党建工程、观念工程、素质工程和凝聚力工程。继而又提出“走精兵路,办精品案”的要求,为我院争先创优确立了方向、目标和路径。
        在令人瞩目的检察改革中,最具标志性的有:1、学者挂职机制;2、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3、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4、工作目标量化管理制度;5、创立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6、高学历人才兼职高校副教授制度等,其中的一些改革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认可,并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曾有记者采访他,问其推行“学者挂职、专家咨询委员会”等检察改革的初衷,他讲了这样一件事:1983年“严打”之时,几个老公安到检察院办案,他们对年轻的他说:小伙子,知道什么叫“严打”吗?“严打”就是土改!当时,大批军队干部被抽调到法院担任法官,很多人的思维和那几个老公安一样,只有好人坏人之分,只有专政对象和非专政对象之分。“这样的机械执法,实际上对社会和谐、平衡、稳定也有相当的负面影响”,他说,“而学者的好处是,长期处于法学前沿,能够接触最新的法学思想,理念比较先进。”由此可见,他的改革设想并非出于一时的心血来潮,的确是对中国法治现状深思熟虑后的科学抉择。
       伴随着一系列改革举措陆续出台,我们检察院的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科技建设和后勤建设全面迅速迈上新台阶,很快跻身全国模范检察院和“十佳检察院”行列,通过精心培养和锤炼,涌现出一批精英人才,他们陆续走上最高检、最高法、市检、市高法以及市工商局、团市委、区政法委等领导岗位,在全国“十佳公诉人”的评比中,我们检察院连续四届榜上有名,被业内人士称之为“海检现象”。
       1998年至2012年,他又走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和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的领导岗位,其法治理想和改革精神有了更大的施展平台,他相继推出的一系列新的改革举措,都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他终于梦想成真。

 

5、《逐日》诞生
       如今,他退休了,德高功彰的他并没有解甲归田,还在继续行善举,做好事,关心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作为他的同事和部下,在继续为他喝彩的同时,也为他没有给自己“立言”而深感遗憾。
        在他62岁生日前夕,我和他的一群“铁粉”决定为他出一本书,作为赠送他的生日礼物。书名为《逐日》,收录了他担任区检察院检察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和一分院检察长三个重要时期的主要言论、报告、改革理论和实践建树,为他执著追求法治理想的奋斗历程留下了值得珍藏的印记。

鉴于他历来反对高调宣传自己,因此,编纂此书时,我们既没有提前告知他本人,也没有将此书公开出版推向市场,而只是作为内部资料集结成册。囿于时间紧且“秘密进行”,难免搜集中有所疏漏,只能祈望他的谅解。

感谢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欣然为此书作序,感谢王兆峰博士主动请缨为本书题跋,感谢李卫国、董长青、张际枫、孙玲玲、曲力慧、候晓焱、刘中发、杨春萍、郑建军、王秀荣为本书踊跃提供资料和照片,感谢中国检察出版社张红梅主任的鼎力支持,保证本书如期付梓,也完成了大家的一个心愿。

记得他出任检察长后,曾为本院会议室订制了一幅“夸父逐日”浮雕的背景墙。他说,他是“最后一代理想主义者”。他经常告诫干警,要以“夸父逐日”的精神追求法治理想的实现。我半开玩笑地对他说,“夸父逐日”不就是“向(项)明”吗?他笑了笑,转身离开。

是的,他的名字叫项明。在他身上,既有夸父逐日的执著,也有丹柯的自我牺牲精神,更有共产党人为实现理想而不懈努力的坚强意志,他以30多年的检察生涯完成了对内心梦想的追逐,成功诠释了共产党员应有的精神品质。

我为身边有这样优秀的中共党员而引以为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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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说明:左三为项明,左一系作者)


【注:以上大部分内容已作为“后记”收入《逐日》一书】
    

2014年2 月4日完成初稿,2020年7月1日凌晨修订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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