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四十三年了。老伴花钱做了一祯婚纱照。一拿回来,五岁的小外孙女拍着手:“帅呆啦,酷毙啦,简直无法比喻啦!”全家人都笑了。老伴竟笑出了眼泪。品端着年轻的我和她,回忆起这四十三年的苦与甜,我转身回到了卧室……  

 

  我和老伴是在“文革”时期经“媒人”介绍相识的。在那“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由于我出身不好,找对象忒困难,再加我家没钱,就更是难上加难。我也曾经有过“恋爱”,但,都被“政治”或“经济”断送了。  

  读初二时,我的后桌是一个叫静玮的女同学。她是班级的数学科代表。个子不高,脾气不小,两个吊起的羊角辫却还透着几分灵气。我是班级的体育班长兼语文科代表,又淘又犟。我俩都是班里的学习尖子,常常在一起做作业。有时做着做着就吵起来。有时一停电,我们就点上用墨水瓶做成的煤油灯在一起上自习。一来二去,同学们就风传我俩“好”了。其实我俩还全然没有感觉。我们还照常吵来吵去。有一次,为了几个书钉我俩竟吵得发誓互相不再搭理。那天,我把那个书钉“印”在了我的日记本上,至今我还保存着那页日记,永远记住了那个日子:一九六四年的三月二十一日。  

  后来,我们俩都考入了县高中。我们被分到了两个班级。但,班级隔不断我们。同学们风传更多了。我们也都长大了,男男女女的事也逐渐有了感觉。“交往”也更加“小心”了。次数少了,可心里的牵挂却越来越多了。我的手被刀割了,她一次一次地写信打听问候安慰;她有病不能上课,请病假回家,我几天上不好课,吃不好饭。就连她和同学上山郊游,我也担心会不会有狼……为了帮助我思想进步,她节省下自己的饭伙钱给我买了不少书。我现在还珍藏着《欧阳海之歌》、《谈建华日记》、《南方来信》等。她那时住在在县砖厂上班的叔叔家。下晚自习后,我们常常约在一起谈学习,谈理想。小县城里的那条土路,我们不知道走过多少回。星期天,我们一起步行回离县城约四十里的老家,一路我们边走边聊,一会儿说说笑笑,一会儿吵吵闹闹。可我们从来没说过一个“爱”字,我们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爱”。


  一九六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晚,黑龙江的初春乍暖还寒,凄冷的半月伴着零星的星星缀在空旷的天宇。我和静玮披着惨淡的月光走在学校门前的马路上。我们默默地走着,夜虽未深,却静得有些怕人。她时不时用脚踢起路边的石子,石子蹦跳的声音清晰入耳。我们就这样走到了城西的储木场。 

  走到一堆大木头堆前,“在这儿坐会儿吧。”她首先打破了沉寂。  

  “快毕业了,你有什么打算?”她小声问我。  

  “回家,干活。”我答得很干脆,却有些言不由衷。 

  “我们俩呢?”  

  我知道她的是指什么。六年来,我们这是第一次谈到这个敏感的话题。   

  “我已受够了出身的苦,我不能再让我牵挂的朋友跟我受这份罪。”这是我的心里话,虽然我希望“圆满”。 

  她沉默了许久……  

  初春的夜晚一丝风也没有,夜,似乎凝固了。  

  “我们回吧。”她说着站了起来。 

  我跟在她后面,又是一路无语。 

  一切就这样结束了。可这一切却如何也抹不掉,它永远留在了我的生活里,留在了同学们的记忆里。多少年后的同学聚会时,同学们还开我们的玩笑,非叫我们俩单独喝一杯不可。我很爽快,她却有几分矜持,但酒杯还是碰在了一起。那一杯我也永远忘不了。  


  一九六八年六月八日,我高中毕业回到乡下当了农民。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可以教育好的子女(那时把剥削阶级子弟中表现好的称为可以教育好的子女)”,我非常努力。回乡的当天下午就参加了生产队的集体劳动。可我毕竟不如那些行家里手,干“半拉子”活还撵不上趟儿。但我一直咬着牙坚持着,从不误工。每天“歇气儿(农活中间的休息)”时,我就给社员读报纸,领着大家跳“忠字舞(文革时风行的一种歌颂毛主席的集体舞)”。我还在生产队里组建了“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利用“雨休”和晚上时间排练和演出“颂扬”节目。我们的宣传队从小队演到大队,演到公社,演到外公社。后来,我又组建了全大队的宣传队。当时,全大队里就我这么一个高中毕业生。我经常写一些文字,以“光明大队通讯组”的名义(那时写东西还不兴署个人的名字)报道队里的新闻。公社广播站、县广播站经常播发我的稿件。《牡丹江日报》《黑龙江农村报》《黑龙江青年报》《黑龙江日报》上经常刊发我的一些文字。在十里八村我也成了小有名气的文化人了。宣传队里有一个叫孟丫的小丫蛋儿,人长得挺秀气。她有事儿没事儿的总是“大哥”长“大哥”短地围着我转,连背雨(下雨天人躲起来防止挨雨浇)时也爱钻进我的窝棚,偎在我的身旁。多少年后,我在公社教改站任教研员,回村里小学检查工作,中午在看学校的孟叔家吃饭。孟婶儿还叨叨:“要知道你有出息,当年把孟丫嫁给你好了。”这当然是后话了。   


  回乡半年后,我做了乡村教师,任六、七两个年级(相当于现在的初一、初二)的班主任,教语数外(俄语)理化史地音体全部课程。七年级里有一个小我三岁的女生,姓范。她个子高高的,虽没有女孩儿的柔美,却敢说敢为,被选做班级干部。课余时间,她不是找我问题,就是找我汇报和研究班级工作。后来,因为并校,她没念到毕业就退了学。她家住在我家的北屯。退学后,她托屯里分校一个叫李华的老师给我捎过几封信。就这样,我们开始了别样的相处。后来,她家里知道了这件事。一天,我们家正吃早饭,她妈妈借口来到我家“火力侦察”。见我家家徒四壁,饭桌上只有几碟咸菜,一碗清汤。还祖孙三辈,老的老,病的病。大概是担心女儿将来跟着我遭罪,就说什么也不同意把女儿嫁给我。 

  就在这当儿,村里一个叫唐士林的赤脚医生做媒,把他丈母娘的干外孙女介绍给了我。 

  第一次见面时,我还不知道他要给我介绍对象。他让我中午放学后到他家去拿塑料绳,给他编个塑料网兜儿。我到他家时,他家正吃午饭。饭桌上除了他家的四口人以外,还有一个陌生的姑娘。我不好意思正眼瞧陌生的姑娘,就坐在炕沿边儿缠塑料绳。唐家夫妻东一句西一句地和我闲拉,我也有一搭儿无一搭儿地搭讪着。当我走出唐家,在院子里一回头儿,看见陌生的姑娘正坐在窗台上看着我。我赶紧回过头,大步大步地走出了唐家的大门。 

  过了几天,唐士林媳妇到学校问我:“你看得怎么样啊?”  

  “什么怎么样啊?”我被问得有些不知西东。   

  “就是那天你在我家看到的那个姑娘啊,那是我们给你介绍的对象啊。” 

  “啊……”我真的懵了,“我不知道哇,你们也没说介绍对象啊!”  

  “那你现在看怎么样?”她说着,还耸了耸肩膀。  

  “我根本就没看清她啥模样,印象中只有一个轮廓。”我简直是无可奈何。  

  “只要人家能相中我,我还有啥条件挑人家呢。”我默默地想。我在“政治”和“经济”面前真的是胆怯了。 


  星期天,唐士林约我和他一起去相隔五十里的姑娘家再看看。我们骑着自行车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到了姑娘家住的镇上。由于双方的态度都没有明确,所以,没有直接到姑娘家。我们先到了唐士林的岳父家,说好了先在那里见面。他岳父家的墙上挂着三块像镜子。我想,既是亲戚,总该有照片在里面。于是,我便在像镜子里寻找记忆里的轮廓的依稀的影子。可是,那影子太模糊了,无论我怎么努力,也认不准到底是哪一个。一会儿,来了一位大娘,还领着一个小姑娘。说了一会儿,我才知道那是姑娘的母亲和三妹。她们走后,又来了一位大叔,是姑娘的父亲。他说他女儿没在农村生活过,并且有时精神不大好,要我能担量她才行。我说这不成问题,我会好好待她的。她父母的审视结束了。可姑娘却千等万待不出来。直到下午,才来了一位二十多岁的姑娘。我想,这回总该是她了吧。可说着说着,这姑娘说:“我大姐今天来不了啦,她去同学家了。”呵,原来是她的二妹!五十多里的跋涉竟没见到要见的人,我有些懊丧。心想,人家没把咱当回事儿,这是剃头挑子一头热。 

  又过了一个星期,唐士林的媳妇领着我又去了那个小镇。这次,我们直接去了姑娘家。一个齐齐整整的小院,一幢方方正正的两间半砖半土的小房。看得出家里的日子过得还殷实。一条大黑狗爬在院子里,抬着头,眯着眼,望着我们。说来也怪,平日里我最怕狗,可那天我一点儿也没觉得可怕。后来,她妈妈告诉我,那条狗可厉害了,见到生人就咬,还扯坏过别人的裤脚。可那天它就是那样眯眯地瞧着我,一声都没叫。难道狗也通人气?进了屋,只有她妈妈和三妹在家。坐了一会儿,唠了几句,她们娘俩就出去了。不一会儿,回来一位姑娘。她一头齐领短发乌黑发亮,一身蓝色女式制服,领口还隐约可见白色衬领。可说端庄,更可说典雅。先前的轮廓一下子清晰了,清晰得我有些不知所措。 

  “这就是张淑清,这是吴庆丰,你们谈吧。”说着,唐士林媳妇也走了。 

  就剩下了我们俩,小屋突然显得空旷起来。一条一丈多长的炕沿,她坐炕头,我坐炕梢。默默地,谁也没言语。我努力地搜寻着话题,可就不知道从何说起。地柜上的座钟不紧不慢的“滴答、滴答”响声异常清晰,我仿佛挨着一个漫长的岁月。我无奈地站起身来,看她家墙上的像镜子。突然,我发现我高中时的一个女同学的照片。 

  “这不是苏延芹吗?”我指着照片问。  

  “是,我们中学一个班。”找到了共同的话题,她也有点儿兴奋。 

  于是,我们就以“同学”为话题聊了起来。空气也畅通得多了,头上的汗渐渐地消失了,“滴答、滴答”的座钟声也在耳旁消失了,时间却突然快起来了。中午,她爸妈和妹妹们回来时,我们的“同学”话题还没聊完。 

  要吃午饭了,我还真的犯难了。这顿饭不是随便吃得的,吃不吃是你对亲事态度的一个表示,这是那时的一条不成文的乡俗。可我们一上午也没谈“正事”,何谈有什么态度。“吃完了再说!”我的主意“正”了起来。  

  吃过午饭后,屋里又剩下了我们俩。   

  “我本来不想找对象了。”不知为什么她会这么说,话里有点儿凄凉。

  “那现在怎么又想找了?”有了上午的闲拉,我话也说得痛快了。  

  就这样,我们聊了一阵。临走,我掏出了爸爸给我借的四十块钱,“不好意思,太少。你喜欢什么就自己买点儿吧。”她没说什么,收下了。“有门儿。”我心里有点美。她送我,那条大黑狗也颠颠儿地跟着我们走到了大门口。走了几步,我回头,她还站在大门口,大黑狗爬在她的脚下,抬着头望着我。 

 

  半个月后,淑清第一次来到我们家。这可是我们整个家族的大事。我们全族三十二口人,我是长子长孙。一个家族新的一代找到媳妇了,这标志着一个家族的繁衍和兴旺充满了希望。我的族人们世代为农,很少有文化。只在我们这一股中,爷爷读过几天私塾,爸爸“优级”毕业。我读到了高中毕业,是全家族中最有文化的“秀才”了。全族人都把振兴家族的希望寄托在我的身上。所以,我找到媳妇就成了全族的头等大事。那一天,与我同龄的三婶和比我还小的四婶、五婶都扔下了手中的活儿,跑来给我相媳妇。看到这位在城镇长大的俊俏姑娘,她们都表现出了农村女人那种特有的自惭自卑,只有泼辣的四婶笑嘻嘻地对我说:“小少魁,你真有福!”三奶拿出来只有过年才舍得吃的“洋白面”烙了她最拿手的白面油饼。爸爸跑到邻村用黄豆换回了嫩嫩的大豆腐。家里只有三个鸡蛋,三婶又回家拿了五个鸡蛋。那天的午饭的饭桌上,一奁油汪汪软乎乎的,精心切成扇形的鲜油饼,一碗白亮亮的大豆腐,一盘黄腾腾的炒鸡蛋,还有一盆儿甩秀汤(鸡蛋汤)。在那时的我们家算得上是“丰盛的午餐”了。大家生怕慢待了这位未来的大少奶奶。 

  吃过午饭,妈妈拿出来积攒了好几年的一包布料。格尼、大绒、蓝斜纹……妈妈如数家珍,一样一样地拿给未来的儿媳妇看,问她满不满意。淑清家里不缺这些,还一门儿说:“婶儿,挺好的,挺好的。”她怕老人不放心。 

  第二天,我们相约去县城买东西,这是我们俩第一次“单独行动”。临走时,妈妈嘱咐我们照一张订婚照。  

  那年头,买什么都要票儿。一口人一年二十尺布票、三斤棉花票。其它的,如手表、自行车、化纤织品等,要有数量不等的购物票。我们到了县城,转了一上午,什么也没买成。淑清最想买一块上海牌全钢手表(那时120元一块),可商店的柜台里没有。我们走到全县城惟一的一家照相馆,站在门口瞧了瞧,没有了照相的心情。“算了,以后再说吧。”淑清说着转过身。我们走进了一家叫“三八饭店”的小饭馆。我问她吃点什么,她说什么都行。于是,我叫了一盘炒干豆腐(三角六分一盘),一斤油饼(六两粮票七角二分钱)。店里的服务员见我们吃得太清苦,又送给我俩两碗用葱花和酱油兑成的清汤。这是我们第一次单独下饭店,并且从那以后一直到结婚后二十几年,我们就再没单独下过饭店。现在一想起这事儿,那时的木讷和吝啬真是不可理喻。下午,淑清的四奶奶陪着我们买了一条床单、一条线毯,八尺花市布。第二天,淑清在她三伯伯家要了几张购物票,我们又买了一块“的确良”布料。这就是我们第一次去县城的全部“收获”。在商店里我花了两毛一分钱买了一块手帕,在上面我写下了“风雨结同舟,侃侃约白头。举案到齐眉,劲为革命游。”我把手帕送给了淑清,权做了我的定情信物。这个小手帕淑清一直保存到如今。

  我们带着这些,搭上了返乡的客车。  

  我们买的车座号正好挨着,这是我们第一次挨得这么近。坐在一个座位上,她身上那姑娘家特有的清香让我沉醉,让我不知所措。真想抓住她的手,又怕周围的旅客看见。四十多里的路程,那天车不知道怎么跑得那么快。 

  转眼到了大秋,为了及时分到口粮,我们商量着提前登了记。这标志着她结束了她二十多年吃商品粮的城镇居民生活,即将开始“农村人”的生活。这不仅仅是生活方式和生活观念的改变。那年头,能吃上商品粮是多少人朝思梦想的事,多少人剜门盗洞托人找关系想吃上商品粮。可淑清却放弃了令多少人所景慕的商品粮,这只是一个“爱”字就能了得的吗?在当年我写给她的第一封“情书”(如果那也可称得上情书的话)中写道:你能立志到这偏僻的乡村,我敬佩你的胸怀。这是多么不容易的一种可贵的品质呀!你爱我的家乡吗?当然,家乡还是需要我们用双手去把它建设得更美好,是要我们付出劳动的,劳动是艰苦的。这难道不是一种牺牲吗?而这一牺牲就是十几年。她和所有的农村女人一样春种秋收,上山爬岭,养猪喂鸭。这难道就是我所给她的“幸福”吗?做为男人,我现在想起来都汗颜。  

  登记之后,她要去牡丹江看望被下放到乡下改造的姨夫姨妈。爸爸只能拿出五元钱给她做路费(那时从我们县到牡丹江的火车票是三元八角)。“五元钱”,少得多可怜,可那是我们全家一个月都花不完的啊。  

  一个月后,她从牡丹江回来,我们商定了结婚的日期:1971年1月17日(腊月二十一)。  

  结婚那天,是个少有的暖和天。天瓦蓝瓦蓝的,地下的雪瓦亮瓦亮的。  

  娘家客只有五位:淑清的两个妹妹、两个同学,还有一位她的干舅舅。没有专车,他们是坐公共汽车来的。  

  婚礼异常简单,没有鼓乐,没有鞭炮,没有伴娘伴郎。“新房”没有特意修饰,新糊的墙上贴着个“喜喜”字,连一幅对联都没写。炕上摆着爸爸花十块钱雇人打的涂着大红油漆的一对小柜,小柜上摞着两床新被褥。我和淑清都没有化妆打扮,没有穿红挂绿,都穿着平常的衣服。没有结婚礼堂,婚礼就在“新房”举行。那时的结婚仪式不拜天地,不拜高堂,但要给毛主席像三鞠躬,祝他老人家万寿无疆。新娘没有婚纱,没有红盖头,仪式开始,司仪看着炕上坐着的五个大姑娘,竟然不知道哪位是新娘。“哪位是新娘,请下地。”司仪真的很无奈,有些哭笑不得。嬉笑中姑娘们把淑清推下了炕。“新房”里挤满了村里的大人小孩,在司仪的指挥下,大家一起唱起了《东方红》,一起向毛主席三鞠躬,一起祝毛主席万寿无疆。婚礼就这样结束了。   

  简单的婚礼过后是结婚宴席。来“坐席”的乡亲们有送一对小镜的,有送一个脸盆的,有送一对茶缸的。我收到的最贵重的礼物是小学校的几个同事凑分子送的一块大镜子。  

  冬天天短,闹闹哄哄的就黑天了。我跟往常一样到大队部和朋友下棋。下着下着,就九点多了。冬天的九点就是小半夜了。突然,付叔叔说:“哎,小庆丰,你今天结婚呐,咋还不回家呢?”是啊,新婚之夜怎好把新娘子一个人扔在家里呢。我匆匆地往家走,禁不住地打了一个寒噤。是寒冬的冷风吹的,还是心里有丝丝惭愧,我说不清楚。  

  我回到家里,淑清独自坐在炕上。墙台上放着她从娘家带来的戴罩的煤油灯,灯火捻得很低,但却“吱吱”地亮着。 

  “怎么还没睡?”我真是明知故问。  

  “你说呢?”说着,她往炕里挪了挪。 

  “吹灯睡吧。”我边上炕边说。

  “你啥也不懂,今晚的灯要亮一宿才行。”嗔怪中她把我的鞋垫掏了出来,炕在炕头上。  

  炕是热的,心是热的,连那豆大的灯火也热烈地跳动着。“洞房花烛夜”的一切都是那样热热的,甜甜的。 

  第二天,一早起来,我俩相视笑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但我们都知道,从这一天开始,我们将携手度过新的人生里程。尽管人生的道路不会平坦如砥,甚至会荆棘丛生,我们都要坚定地走下去。什么困难,甚至是痛苦都不会把我们分开。我们没有共渡爱河的浪漫,没有荣华富贵的奢望。我们只求和和睦睦平平安安地过我们的生活。  

  转眼过了四个月,为了工作方便,我们搬到了我工作的适中大队,离开父母单独举家过日子。我们搬家时,除了结婚打的一对小柜外,老人把家中的松木饭桌给了我们。爸爸还亲手给我们打了一个简易的碗柜。全部家当用一个小牛车拉到了适中。爸爸给我们租了一间半草房,我们开始了独立顶门过日子。说是单过,可米和菜还是要回家拿。于是我就经常往返于老家和新家之间。拎点儿米,拎点儿菜。用点滴瓶装一斤油要吃一个月才行。那时,我刚刚从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工资31.5元。当时妈妈患有严重的肺气肿病,常常要住院治疗。我是长子,全家又只有我挣现钱(那时的农村一年也见不到几个钱),给妈妈治病我义不容辞。妈妈一住院,淑清就要带上我31.5元的工资中的30元走七里路,亲自送到医院,我们就只留下一元五角的买盐钱。那时淑清已经怀着冬冬(我们的大女儿),想吃点可口的,就是没钱买。淑清从不抱怨我,嘴一没味儿了,她就啃青沙果,啃大萝卜。我实在过意不去,花八分钱买了一卷山楂片儿。我至今还记得淑清拿着那卷山楂片儿时,眼泪转在眼圈儿里的情形。十个月的妊娠期,除了那卷山楂片儿,我们就还买过一瓶山楂罐头。罐头买到家,淑清愣是打不开。硬等着我下班后,用菜刀砍开瓶盖儿,她才吃到嘴。对于女人,没有比怀孕生孩子更要紧的了。十个月呀,那是一个多么漫长的孕育过程,一个多么漫长的喜悦和痛苦交织的过程。在夫妻同样期盼生命延续的同时,女人要承受的磨难比起男人来,决不是用简单的倍数可以计算得了的。看看现在年轻人怀孕时春风得意的神情,看看她们的吃食,想想那一卷儿山楂片儿和那一瓶山楂罐头,我真是欲哭无泪!我这辈子都对不起老婆,对不起孩子!  


  那一年的冬月二十九(农历),我们的大女儿出生了。女儿的第一声啼哭给我们这个拮据的小家带来了生气,带来了希望,带来了苦涩的欢乐。从那一天开始,我和淑清就开始了在上有老下有小的日子中跋涉。  

  这一跋涉就是四十三年!   

  婚纱照里我们幸福地依偎着,可四十三年个中的酸甜苦辣却都刻在了岁月在我们脸上画出的皱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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