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野里长大的男孩子,谁还没骑过点儿什么呢。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画面多么温馨啊,千古传诵。但那胯下的物件不会叫不会跳不会自己跑,显然刺激性大打折扣,何况我们北方也没有那柔柔美美的竹棍子啊。


  我们小时候讲究骑那些能接触到的有承受力的所有活物。我的“骑兵”生涯就是从骑鹅开始,第一个“坐骑”就是那个“曲颈向天歌”的大公鹅。


  记得有一个外国动画片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一个小男孩由于不好好学习经历了一番奇异的旅行,出行伙伴就是可以撵得上天鹅的“凡鹅”,而我骑鹅却是因为我太热爱学习了。


  七岁那年的开春儿,村里小学开始统计当年的适龄入学儿童。那时候乡下没有什么幼儿园,也没有后来才有的“育红班”,大人们忙着去生产队挣工分,我等小伙伴从断奶后基本就是“散养”了,多数人家属于大孩儿带小孩儿的状态。经过核实,和我要好的玩伴儿都比我大一岁,夏天就可以上学了,我因为差半岁得等下一年才能进学校。按理说,凭我爹的“中层干部(生产队长)”身份,找校长通融一下,想当年上学应该没甚问题,何况那年月还不大时兴请客送礼,不用搭啥。可那倔强的中年汉子有个万事不求人的脾气,兼以对早一年上学早一年毕业早一年挣公分早一年结婚早一年抱孙子的绝好益处估计不足,或许还怕差一岁上学被伙伴欺负,竟然没把这事放上议事日程,顺从了现实。


  可我不顺从啊。一来他们都上学了,我岂不成了“孤家寡人”?二来和他们相比,我的“文化水平”高出许多,当然这得感谢我的“塾师”表哥。那位与我父亲年纪相仿的远房表哥是老牌大学生,据说在别的城市做着大事儿,一度是我们村的骄傲。很小的时候,我妈就念叨着我长大要有人家一半出息就好了。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回到老家来了,还不用上班了,就住在我家隔壁的一间小屋里,每天面无表情的捧着一本本厚厚的书。后来,也许是有大人求他,也许是他自己闲着无聊,就用一把硬块儿糖哄着我和彪子老明二嘎子坐在他的小院子里识字玩儿。没几天,他没有糖的时候,那哥几个就不玩儿书本这劳什子了,又出去掏蛐蛐钓青蛙捅鸟窝弹玻璃球去了,只剩下我津津有味儿地学习了小半年。小学第一册语文书里的字,除了第一页伟人标准像下面的五个字,我都读写的滚瓜乱熟。那几个笔画并不多的字,他就是不教我。我问得次数多了,他只是摇摇头:等你上学的时候,老师会教给你,他们就喜欢教你这些。


  我还是不甘心自己坐在小院子里识字算数,还是羡慕有操场有球玩儿的学校,于是间或哭闹一番。好在是开春儿,不仅植物萌发,动物也开始萌发,转移注意力的玩意儿太多了。


  四十年前,每到春天,我们那有一种现代人无法理解的交易活动“赊雏”,就是外乡人挑来一笸箩一笸箩的鸡雏鸭雏鹅雏,任农家挑选,自行喂养,秋天按约定成活率,约定雌雄比例前来收账。没有合同,没有字据,全凭记忆和良心。


  那天午后,我又在为上学的事非例行地“耍驴”(发脾气),一声“赊鹅崽儿嘞——”的外地口音转移了我的脑线,我妈好像灵机一动,牵着我来到街上,叫住那个黝黑的挑担汉子,当他掀开笸箩盖子的一刹那,我被眼前景象迷住了:一群发出悦耳叫声的小小鹅雏头头攒动,色彩鲜嫩到呼之欲滴,以至于多年以后学习朱自清的散文,老师讲到“鹅黄”这词,大家努力在老师的叙述里拼命想象还没有感觉的时候,我的脑海里能迅速闪现那个亮丽的画面。


  看我“慈性”大发,我妈毫不犹豫地赊了二十个鹅雏任我随便摆弄玩耍,我也暂时忘记了不能上学的不快。


  村庄东面,是一片大块儿的水田,水田被一条长约一公里的灌溉水渠环绕着,水渠的两侧,是能容纳一人通过的河堤。五六月时,大人们开始插秧,河堤上各种小草铺就两条长长的绿毯。一个七八岁的少年,手拿一根柔软的柳枝,哼着“我是公社小社员唻,手拿小镰刀呀,身背小竹篮唻,放学以后去劳动,割草积肥拾麦穗,越干越喜欢——”,他的前面,一群嫩黄色的生灵欢快的品尝着小草的甘甜。


  那就是我和我的“小鹅子民”。


  转眼到了秋天,我的鹅由嫩黄色变成了雪白色,几个早熟的“女鹅”开始回报给我香喷喷的鹅蛋了。两个“男鹅”的头顶红彤彤地突起,形状仿佛“国军”军官的帽子,他俩还配合着那条“狼毛青”公狗成了坚守我家的哨兵。虽然那时候不必阖门闭户,但他俩的一唱一和还是让人有一种欢快,有一种踏实。


  晚秋时节,已经上学的那几个小伙伴似乎对学校没什么好感,总是来找我撒野一番。一天下午,我们玩够了纸飞机和扇“Pia Ji(一种硬纸片做成的玩具,找不到相应汉字)”,正无聊之时,二嘎子逗起了那两只大公鹅,央求我骑上一圈。碍于哥们情面也经不起他那两个玻璃球的诱惑,答应让他试试。可是,他一上前,公鹅立刻把长长的脖子贴地向前伸展,做着撕咬的准备,二嘎子终究未敢如愿,索回了对我的“贿赂”。可是他的试探勾起了我的好奇,当我接近公鹅的时候,它们却格外的友好,我迅疾抱住那吃得鼓鼓的脖子,一扬腿,像套马汉子飞上马背一样骑住了我的大鹅,它仿佛受到惊吓,驮着我跑了一圈扑倒在地上,而我似乎享受到无上的荣光。


  此后一发不可收拾,便到处寻找能骑到的活物。


  那时,老家还是允许农户留下一点“资本主义尾巴”的,很多家庭养着一头两头“年猪”。“小孩儿小孩儿你别馋,过了腊八就过年;二十三,灶糖粘;二十五,做豆腐;二十六,杀年猪——”,那生灵是孩子们最爱,不仅能吃上香喷喷的红烧肉,还可以适时玩耍一下。秋收之前,怕糟蹋庄稼,所以家家都把猪收在圈里喂养。秋收之后,颗粒归仓,可脱谷场边边角角还会有“漏网之食”,猪们就被主人放出来自由打牙祭,于是那里就成了我们“骑手”的赛场。


  我们的比赛规则类似现在洋人们的骑牛大赛,就是看谁骑的时间长,不过我们没有那么多的助手和繁琐的准备工作,也不设什么基准线,就是骑上之后大伙数数儿。但有时候根据亲疏关系数数儿的频率很不规则,所以成绩总是互相推翻,进而打将起来。


  骑猪的难度绝不亚于骑牛。试想,二师兄们正在场院边上心无旁骛殚精竭虑地用长长的嘴巴挖掘着即将入口的佳肴——绝对是佳肴,因为平时他们是靠野菜过活的——忽然后背窜上来一个肉乎乎的不明物体,它的第一反应就是快跑摇晃,外加蹦达,加上他们毛短皮滑,没有抓手,所以极难控制,能被数到“3——4——”的凤毛麟角。


  有时候,我们比赛的过程中,旁边会有哪家的狗在那里狂吠起哄,但我们终于没有尝试骑狗,因为大人总是告诫我们一句祖宗遗训:骑狗烂裤裆。而且没人说明裤裆的概念是指裤子的局部还是指那个局部包裹的物件。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那物种不好惹,挨上一口不得了,扎针倒是不像现在那么贵,但和现在一样疼。所以我的骑兵生涯还是留下些许遗憾。


  转眼几年过去了,我们都是资深的“红小兵”了。俗话说得好: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那些低矮的坐骑已经没有资格到我们的胯下了。我们开始寻求新的突破,翻开骑手新的一页。但摆在面前的事实是:驴、牛、马这些能摆上台面的伙伴儿都被生产队控制着,白天拉出去干着自己的活计,晚上牵回圈里专人饲养。我们只好耐着性子挨过春花,挨过夏夜,挨过漫长的秋收时节,欣喜地迎来寒冬腊月的农闲时光。


  那个年头北方农村的冬天真是丰富多彩,虽然地里的庄稼都已收割脱谷入库,但社员的公分不能耽误,所以偶尔被安排出去“战天斗地”修水库挖水沟,多数时间聚在生产队的火炕上或“斗私批修”,或学习天津卫的小靳庄排练歌舞,内容基本是歌颂和批判。这种时候,饲养员往往会把驴、牛、马赶到村子外面去吃枯草和草籽。伴随着慵懒的冬日暖阳,“战友们”的快乐模式开启了。


  我们有的在家里偷来热乎乎的烀地瓜,有的偷来辣辣的小烧酒,还有的偷来黄黄的旱烟叶儿,殷勤恭敬地来到饲养员面前,陪着小心,“叔叔大爷”地叫着围拢过来,不用说明来意,他老人家颇解风情,一句“臭小子们,小心点儿”达成了我们的公平交易。


  东北大秧歌里有个传统的表演项目——跑驴儿,表演者扮演着回娘家的小媳妇,服装艳丽,红绿为主;浓妆艳抹,羞羞答答。那绸布缝制的驴儿黑背白肚,干净清爽,憨态可掬。后来在电影《红高粱》里看着九儿姑娘斜坐在驴背上,穿行在浩瀚无际的青纱帐,除了感慨于宏大的背景,俏丽的人物,再就是那头温顺的小毛驴了。


  生产队的毛驴远没有那么可人,都是灰褐颜色,身上好像有永远抖擞不掉的灰尘。因为常年拉车或拉磨,脖子和胯处的毛一块一块地脱落,总让人想到“秃疮”这个词。但这些丝毫减弱不了我们的热情:我们团结一致,拿着捆柴禾的绳子套在毛驴的脖子上,轮番牵着,另一个人薅着驴毛在伙伴的帮助下跨上驴背准备驰骋。但那可怜的毛驴脾气如北方男人一样暴躁,一点不像九儿姑娘的驴那样配合,只在原地打转,连续尥着蹶子。如果是叫驴(公驴),还会仰天长啸一番,倾诉着在短暂的自由世界里受到的委屈。伙伴们只好频频换人,嬉笑着,叫骂着,享受着。


  牛的脾气稍微好一些,只是没有南方水牛那么肥胖健硕。小人书里画的牧童可以端坐在牛背上,悠扬地吹着竹笛,着实羡煞人也。我们把牛牵到干涸的水沟里,借沟沿儿的高度骑上牛背,牛毫不在意,兀自啃着枯草,慢悠悠地踱步。但这里的牛很瘦,脊骨突起,皮很松,好像没有长在肉上,骑在上面屁股垫得生疼,还滑来滑去,臀感相当不舒适,加上刺激性不足,所以有别的可骑之物,大多懒得骚扰那厮们。


  最受宠幸的当然是马了。


  几十年前,村子里几乎每周都会在大队部前面的广场上放一次电影,当时有一部动画片《小号手》,演的是一个叫小勇的苦大仇深的孩子参加红军的事。他是一名司号兵,左手叉腰吹冲锋号的动作格外气派。更气派的是一次胜利后,他骑着一匹大白马飞驰到山顶,一勒缰绳,战马前蹄高高跃起“咴儿咴儿”鸣叫的场面。那镜头激励着我们寻找能够高高跃起的“战马”。


  可是我们能找到的都是拉车的马,就像诗人臧克家写的那样:“它横竖不说一句话,它把头沉重地垂下”。没有别的办法,毕竟它还强过驴和牛吧,将就着玩儿,或许别有一番滋味在胯下呢?


  一个飘着清雪的午后,也许应该是放寒假了。我们几个把攒了半年的零花钱凑在一起买了一盒“大前门”,找到了饲养员,“借”出来一匹略显清秀的白马。为了制造高高跃起的效果,特意找到有一条有枯水沟的场地。马到底是马,一点驴脾气没有,我顺利骑上,抖起缰绳,二愣子在马屁股上狠狠打一棍子,白马一机灵,撒腿就跑,我顿感耳边生风。眼看到了水沟前面,我吓得闭上了眼睛,紧紧抱住马的脖子。突然感觉一飘,然后从马脖子前面滑溜下去,重重地摔在雪地里,惹得他们哈哈大笑。原来我的马和小号手的马一样,越过河沟来个急停,但又没像小号手的马那样高高扬起脖子和前蹄大叫,只是习惯性的把脖子“沉重地垂下”,使我的骑史有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鲁迅先生在《社戏》里曾经感慨:“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了”。而我,也确乎没有骑过那个冬日午后似的好马了。


  又过了几年,那些“坐骑”又分给各家各户了,又演绎一回周立波(不是上海那个)先生在《暴风骤雨》里描述的“分马”那段剧情。我的几个“骑兵战友”跟着他们的父辈可以每天操纵这些生灵,但没再听说谁还有骑上的兴趣了。我也离开了那个小村庄,继续追求着我的“子曰诗云”了。


  原来,正像那个“少儿不意(领会)”的广告词说的:长大的路并不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