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北京好像很短暂。应一位老领导要求,到北京找一个人。他的意思是,那个人应当好好宣传一下。当事人看了很多人的书,最终觉得我的书写最适合她。事先,和妻子约好,她带儿子从甘肃到京并秦皇岛玩几天,我从成都火车北往,确定在距离老家最近的城市邢台见面。那时候,我已经调到成都一年多,因住房和儿子上学问题尚未解决,就一直单身。妻子则带着儿子,继续在巴丹吉林沙漠西部边缘生活。
  和妻儿见面那晚邢台也是处在一片溽热之中。那座城市,空气中都是灰霾,那么多人和事物,都在其中不自知,或自知无可奈何。住了一夜,次日一早就被朋友用车送回了80公里以西的老家。八月的南太行乡村草木葳蕤,空气当中跑着无数的水。这使我忽然间明白,夏天的南太行其实有一些川地的味道,气候极其相似。儿子和弟弟的三个孩子一起玩,我和妻子则挨个去看望亲戚。
  这是每次回家的必修课。这是南太行乡村最具有文化和精神意味的传统之一。不管是谁,只要在外地工作或者生活,有朝一日回到老家,必须带些东西去看望一下亲戚。在外的前七八年,对这些风俗,我是很排斥的,也潜意识觉得,时间还长,等亲戚们再老一点了再去看他们不迟。可没想到,我当兵第四年,从小就对我很好,也对我们家各种事情都很尽心的大舅突然从房上摔到后巷道里去世了。次年春天,二舅紧跟着也患脑溢血卧床不起。2007年,从小待我如姥姥般的大姨也在车祸中神志不清,在床上疼叫不断,并在儿媳的喝骂声中屈辱着去世了。
  这使我意识到,时间对生命的收割是毫不迟疑的。人所能做的,只是顺从,以及在顺从中相互体恤。所剩的亲戚也就是小姨小姨夫、姑夫姑姑和二妗子了。看望了他们。我和妻子决定去北京,儿子留在老家。在邢台与一帮朋友酒肉一场,当晚去了北京,住在我和都极其熟悉的羊坊店路某处。晚上见到当事人,聊了一些她的一些事情。这时候我才发现,每一个在北京的人都很不易,无论哪个行当。也觉得从事演艺事业,其光华的一面多半是由难以言说的幽暗“折光”、“聚光”部分而映现的。那个夜晚,我和她坐在宾馆的休闲厅,喝着茶水、咖啡。她身材高挑而丰腴和结实,有一种令人生畏的强悍与强悍包裹之中的脆弱不安。说起自己的事情,满腹的幽怨,也有着某种不妥协和某一些遗憾、不甘。
  暑热之中的北京叫人无法忍受,灰尘在汗水中在人体上固化,油烟顺着器官向内蜂拥。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对空调产生了一种没来由的厌恶和拒绝。因为有妻子在,我只好忍受。实在受不了的时候,就用薄被子或者毛巾把自己的脸部、颈部盖住。和她聊了几个小时,送她开车走。回到房间,妻子已经睡熟。空调呼呼吹着。我洗澡,悄声在她身边躺下。不一会儿,一夜的北京就被越来越稠密的车声人声惊醒,太阳普照,楼宇道路森然而仓皇。偌大的北京,似乎一个鬃毛飞扬、造型奇特,浑身长满各种生灵的庞然大物。
  和妻子去了翠微大厦 ,买了一些东西。中午时候,又和要采访的她吃饭。还是谈为她写本书的事情。她的意思是,本人不想做,但几位关心她的领导觉得这样做很必要。 尽管我对某些意识形态不是很热衷。可从她的言谈,尤其是她个人的自述当中,也觉得了一个人生存的不易,艺术者生活中的那些冲突,特别是某些特殊场合的瞬间遭际,以及在时代大背景下的无奈和抗争,向往与梦想,也是令人动容的。人的复杂性、多面性和命运的不确定,使得每个人都经历着一种战争。即使生活平静,衣食无忧,可在人群,特别是集体当中,个人的力量实在微乎其微,个人的命运必须被携带,也必须被辖制。
  第三天离开北京,回到南太行乡村。儿子和侄女儿、侄儿玩得乐不可支。一会儿在山上跑,看草丛中的花朵,蚂蚁的土窝,挨着从各种树木身上摘下金黄色的蝉蜕。姊弟几个一起站在乡路上唱歌,用满身的汗和疯狂的奔跑,还有偶尔的冲突和和解,在八月的南太行乡村把自己弄得乐不可支而又极度疲累。最令我感到欣慰的是,儿子合群,尤其是对乡村世界的先天认同感,对微贱亲人的自觉接纳与互助和谐。这种品质,我以为是最可珍贵的。那些天,儿子一直和他奶奶,还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睡在一起,我则和妻子睡在另一座房子里。儿子不嫌弃奶奶,更使得我感动,有时候看他在玩,忍不住拉进怀里抱一抱。
  在故乡,时间总是很短暂。很多天后,北京的事情暂且放下,我也没了那种特别的感觉。说到底,之所以答应写那本书,是一种感恩。因为,在我调往成都时候,本单位的主要领导没有阻拦,或者额外制造麻烦。他们要我为一个人写一本书,而且是确有其人其事,也不是一件难事。他们暂时不要进行了,我也很理解。二十多天后,半个月后,带着妻儿去了成都。那是儿子第一次去成都。一家三口在一个相对崭新的城市生活了半个多月之后,我再次把他们送上回巴丹吉林沙漠的火车。火车开动时候,眼泪当场涌出,跟着跑了一段,列车却不管不顾,决绝地离开了成都。 那时候,我才真的觉得,对于一个已婚男人来说,异地的单身生活孤独味道浓烈而富含悲凉色彩。当给予温暖的妻儿再次离开的时候,那种悲凉更为隆重切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