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08年7月10日,一个很普通的日子,却是我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转折点:29年的检察职业生涯抵达终点。

  当区委组织部部长代表组织向我宣布退休决定时,我没有眼泪,没有懊丧,更没有失落,值当是人生的又一次华丽转身。从此,“心同野鹤与尘远”,“梦寄清风明月中”。

  不久,因了组织的信任,我又登上检察影视文化事业这艘新航船,她载着我和我的新梦想鸣笛启航。由我创意并担任制片人的当代检察题材电视连续剧《守望正义》于2014年登陆荧屏......当然,这是后话了。

  不可否认的是,退休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的思绪总会不受控制地返回“光荣与梦想”同在的检察职场,久久无法回归到现实中。于是我知道,这是我的灵魂在“点拨”我——29个春去冬来,1万多个日日夜夜,你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起步,历经助理检察员、检察员、调研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机关党委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两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获得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一次受到全国妇联嘉奖,当选第三届全国保护未成年人优秀公民......这些都是人生不可复制的经历,你当真允许它“是非成败转头空”?

  一时间,“往事依稀浑似梦,都随风雨到心头。”目不暇接的往事如过江之鲫,霎时塞满了记忆的河道,我有一点茫然,不知从何处落笔?忽然想到,人生不就是一段旅程嘛,明知终点便是生命的终结,却很少有人拒绝欣赏一路上的风光。想我从检29年,虽不是繁花似锦,总有一些风景值得留恋。尽管,这些景色不那么完美,不那么耀眼,也不那么惊天动地,但她却是真正属于我的——天地间独有的一个我!

  经过回忆和整理,29年的从检历程被我浓缩为8道风景线。今天,我把她献给生命中最重要的节日——八一建军节。因为,我的检察生涯是从部队转业后开始的。换言之,我是退役军人里的检察官,也是检察官群体里的退役军人。

  不同的职业,不同的战场,唯一不变的是军人的魂魄。

 

  第一道风景线:“毛遂自荐”   初试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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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年,从军11载的我向我所在部队递交了“转业申请”。我的想法很简单: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我终究要回到我的故乡——北京。趁着年轻,我还可以重新开始。那年,我26岁。

  实话实说,我在部队干得不赖,用战友们的话说,整个一个“红得发紫。”我15岁半入伍,18岁入党提干,22岁任司令部作训股参谋。转业前,部队给我的评价几近完美:“理灵同志是一名优秀的革命军人。当战士时是个人标兵,当台长时所在台是全团先进典型,当参谋时是首长的好助手......”我自作聪明的幻想,就凭我这履历,到地方找工作还不得被用人单位打破头抢着要啊!

  可万万没想到,转业到地方,凤凰变成鸡。“红得发紫”的我竟让地方的同志们“不屑一顾”,写的那样好的评语竟“无人问津”。我苦思冥想不得其解,只好猜测是地方上的人不知道“参谋”为何物?终于,我的分配结果下来了:在一个家属工厂任组宣干部,该厂106人,加我,一共6名干部。

  我没有去报到。理由很极端:我不能让自己的后半生消耗在一个我不喜欢也不适应的岗位上。虽然,有的战友调侃地对我说,兴许几年后你就是厂长了!我那位还在服役的夫君也很诚恳地对我说,这个厂子离家近(骑自行车只需5分钟),你以后照顾家里就更方便了,我探亲你中午也能回来......“想什么呢!”我粗暴打断他的话,横眉冷对。

  我咬紧牙关任泪水在眼窝里打转,不管谁来劝,只有一个字:“不!”

  安转办主任,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军人,就差指着我的鼻子骂娘了:“当初你是怎么表的态?”他学着我的口气说:“只要能回北京,干什么都行!”此一时,彼一时,他应当理解我!

  安转办靠不上了,我只能靠自己的力量。我用李白的那句诗鼓励自己:“天生我材必有用。”我四处奔波“满世界”找工作,然而,迎接我的却是一次次的碰壁,一次次的失望。心情最差的时候,我也做好去那个家属工厂上班的思想准备,我不信我干不好。我甚至自我解嘲,“说不定几年后我真的可以弄个厂长当当。”但是,“撞破南墙也不回头”的性格,不允许我“坐以待毙”。

  为了成功地推销自己,我给自己制作了一份自我介绍。里面有:自己的简历,部队的评语,可圈可点的业绩,还有我的写作特长:若干有点意思的文章和报纸上采用的“豆腐块”,以及自认为还拿出手的美术字:毛笔隶书体、标地图的长仿宋体、钢笔魏碑体等等,我用踏蓝纸一气复写了四份,在封皮上工工整整写了四个楷体大字“毛遂自荐”,然后装订成册,亲送那些能够决定我命运的部门。接下来,就是度日如年的等待。

  苍天不负有心人。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终于向我张开双臂!

       接到录用通知书的那一刻,我的眼泪在心里狂奔,脸上却露出最灿烂的笑容。虽不知道人民检察院具体干什么,但是,听这名字就透着尊严,透着神圣,透着不可阻挡的魅力。知道大量的复转军人都集结在这里,我对自己更是信心满满。既然大家都有相同的经历,重新站在一个新的起跑线上,相信我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1979年12月8日,生命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日子,我走进了人民检察院。从此,我的检察生涯正式起航。

 

  第二道风景线:“四大恶人”  威名乍起

  进了检察院我才知道,当时所有的院领导都看过我的“毛遂自荐”,一致认为我是那批复转军人中唯一具有文字写作特长的人(其实,也有不少人是“真人不露相”),而检察院恰好又缺这方面的干部,所以决定收下我。

  最初,大多数领导的意见是把我留在办公室搞文字工作,幸好主管起诉工作的检察长关键时刻为我说了一句关键性的话:“她再能写也不行,不懂检察业务,写啥也写不到点子上!”一句话,说服了所有的领导,于是,我被荣幸地分到检察机关的支柱部门——起诉科,从书记员干起。

  我天性喜欢社会科学,喜欢研究人,而检察工作的主要对象是犯罪分子,犯罪又是一种社会现象,通过对个案的办理,可以从中探寻隐藏在犯罪背后的主客观根源,这是一件很有意义又很符合我兴趣爱好的职业。每天的八小时之内,无须外力敦促,我都会给自己的精气神充满电,绝对的斗志昂扬。

  每每处理好琐碎细致的案头工作之后,我总会要求自己像主治医生一样,把经手的案例做成一份份“病例”,力求对每个案例都做一次深入透析,寻找“病源”,写出办案札记。

  不久后的一次科务会上,主管检察长把我好好“飘扬”了一番。他说,理灵制作的阅卷笔录跟小说差不多,从犯罪动机到犯罪预备、从实施犯罪的全过程到犯罪后果、从抓获经过到赃证物的下落,从从重情节到从轻条件,脉络清晰,一目了然,给检察员出庭公诉提供了很好的帮助。那时,我从事书记员工作仅仅三个月。领导的认同,很是让我小小得意了一阵。

  但很快,我不敢得意了,我发现自己有个“致命伤”:因为文革,我的学历被锁定在小学六年级。于是,我和所有的复转军人一起,开始了各种学历的“恶补”。我的学历太低,只能从中专补起(包括让我大脑崩溃的数学和舌头永远转不过来的英语),一直补到法律大专和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如今,很多人视我们的后补学历为“注水文凭”,打心眼里瞧不起。但我知道,我们这群人为此付出了多少——连续好几年,几乎所有的夜晚和所有的节假日,都被我们用来学海泛舟。

  当时有一句几乎就是针对我们这些人的口号特别响亮:“抢回被四人帮耽误的时间”。

  1981年3月,我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从检察长手中接过任命书,沉甸甸的感觉。受过文革冲击的老检察长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检察机关的恢复重建是中国民主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依法办案是检察机关永恒的主题。检察工作关系到公民的生杀予夺大权,不允许有一丝一毫的疏忽和懈怠。办案中必须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不能放纵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 使命如山。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检察官重任在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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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年8月,我承办了王建国虐待案,并担任此案的出庭公诉人。这是一起由区妇联举报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出于男尊女卑的封建意识,长期虐待生了女孩并做了绝育手术的妻子,导致妻子投河自尽。为了教育更多的群众,区妇联建议将本案公开审理,审判庭就设在首都展览馆剧场的舞台上。

  本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约2750人参加了旁听,这是我院建院以来旁听人数最多的一个案件。

  我是这个案件的公诉人。

  为保证公诉质量,我用了几个晚上的时间撰写了长达4000字的公诉词。正式出庭时,我从被虐待人为何投河自尽出发,提出了若干假设,又运用确凿的证据对这些假设一一驳回,从而引申出被告人的虐待事实、虐待动机以及国法不容的犯罪后果,场下观众听的全神贯注,整个剧场回荡着我充满正义感的声音。

  当审判长郑重宣布:“被告人王建国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此罪的最高刑期)”,台下出现片刻的宁静,紧接着,狂风骤雨般的掌声响彻整个剧场。很多人按捺不住地站起来,很多妇女掏出手绢擦着眼泪,更多的人把双手举过头顶,不停歇地使劲鼓掌......

  虽然法庭规则中有“不得鼓掌、喧哗”的规定,但是,这样一个不仅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且对新时代仍然顽固存在的封建残余意识发动“炮击”的战斗中,在这样一个得人心、平民愤、使法律尊严和人间正义得以维护和伸张的胜利中,我想,就允许我们的群众“犯一次规”吧。

  在那段时间里,区委区政府门前的宣传栏都贴着我的照片和关于此案的报道。这次公开审理出庭公诉的成功,给我的职业生涯留下闪亮一笔。

  事后检察长告诉我,区委书记对我那天的公诉很满意,他问检察长我是哪所大学毕业的?检察长郑重地回答,她是解放军大学校毕业的!感谢解放军这所大学校,你给了我永不言败的亮剑精神。作为一名转业军人,我总算没给大学校丢脸。

  1983年首次“严打”开始,我在提讯流氓集团主犯范晓峰的时候得知,看守所的犯人给我院的四个公诉人冠以“四大恶人”头衔。除我之外,他们三位都是男同志,我排在“四大恶人”之末。犯人们议论,这四个公诉人最厉害,案子落到他们手上就轻不了。

  在起诉科工作期间,我独立办理的案件约200余件,件件都作了有罪判决。想想我们那时确实承办了一些在本地区影响很恶劣的案件,想想我们的名字曾经令犯罪分子胆颤心惊,想想我们办的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无怨无悔。

  1985年,我被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检察员。

 

  第三道风景线:检察“一枝笔”  凸显优势

  1984年11月底至1994年底,我先后被提升为调研科任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从此,又和我所钟爱的文字写作续上了不解之缘。

  也许,我真的像同事们所形容的“天生是块爬格子的料”。反正,只要一拿起笔,我的心里就会升腾起一种与生俱来的激情。少女时代,我偏爱那些轻松活泼的文字;军营女兵,我喜欢抒写带着硝烟的诗歌;走进检察机关,我更愿意把笔尖对准丑恶和黑暗,呼唤良知与正义,为共和国的法治鼓与呼,为社会的稳定和安宁,献上自己的忠诚和思考。

  从事笔耕10余载的岁月里,我创办了《情况反映》《业务研究》《检察动态》《工作简报》《案例研究》等院内刊物,经手撰写、编发和签发的文件、材料、稿件近万篇。10年中,我院信息调研文章的转发率和《北京检察》的采用率都位居全市检察系统之首。

  为有效减少和遏制科技人员犯罪案件的上升趋势,我们对科技人员违法犯罪的规律性特点进行了比较详尽地调查研究,由我执笔撰写了《寻求生产力原则和法制原则的最佳结合点——关于我区科技人员违法犯罪案件的调查分析》一文。此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

  为适应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需要,有效解决检察机关在查处案件的同时保证国有企业健康发展这一重要课题,我和反贪局的同志们共同研究,由我执笔撰写了《检察机关为企业服务的10个怎么办?》,对我们的检察实践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上级检察机关及时转发了此文,并给予较高评价。

  针对办案中反映的一些社会问题,我利用业余时间,致力于法制宣传稿件的写作。取材于一件件真实案例的通讯《被告只有14岁》《是否懂得爱》《她为什么走上绝路》《一个大贪污犯的沉浮记》《疯狂绝路行》等几十篇文章,相继被《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妇女报》《民主与法制》《中国青年报》《北京法制报》等报刊采用。我连续三年被《北京法制报》评为优秀通讯员。

  1993年,我作为基层检察院的唯一代表,参加了全国检察机关研究室主任座谈会,并在仅有的三个大会发言中占据了一个席位。为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给我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成为本市检察系统因调研成绩突出而立功的第一人。1996年,鉴于我院群众性的调研工作成效显著,市检察院又给我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此后,我被圈内人称为北京检察系统“一枝笔”。

 

  第四道风景线:“NGO论坛”  飒爽英姿

  1995年1月13日,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带着全院同志的信任和厚望,我走上了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岗位,人生进入一个“制高点”。

  就在这一年的九月,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及其辅助性会议—— “95北京非政府组织(英文缩写“NGO”)妇女论坛”在北京风景秀丽的怀柔区召开。经领导推荐和演讲选拔,我成为中国女检察官协会组织的《妇女与法律》论坛的一名成员,第一次没有走出国门就登上了国际讲坛。

  这次的经历,为我的检察生涯留下绚烂一笔。

  1995年9月4日下午1点至3点,中国女检察官协会主办的《妇女与法律》论坛在怀柔一中会场拉开帷幕。刚到一点钟,50人的会场已座无虚席,就连门口也挤满来了各种肤色的外国妇女代表。据不完全统计,有来自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芬兰、澳大利亚、巴西、日本、菲律宾、香港和台湾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成员以及国内十几个姐妹论坛的成员参加了旁听和讨论。

  我们的论坛主要围绕“法律上的平等与事实上的平等”、“妇女与立法”、“女检察官在执法中的特殊作用”等三方面的问题进行探讨。几个发言过后,会场里的人有所减少(这种会议自主选择,自由旁听)。

  我是最后一个发言人。我发言的题目是《法律监督中的女性优势》,配合我的发言还有市检察院录制的《女检察官风采》录像片。与会人员的情绪伴随着生动的电视画面达到高潮。很多外宾开始涌入会场。没有空位了,很多人站在过道上观看。我用下面这席话结束了我的发言:“中国女检察官不仅是检察战线上的一支重要力量,而且还以她们自身特有的优势在法律监督岗位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全场响起持久的掌声。

  一位戴着玫瑰红礼帽的菲律宾女士拉着我的手说:“想不到中国的女检察官都这么漂亮,这么能干。”全国妇联宣传部部长马延军大姐从头听到尾,给了我们这样的评价:“今天如此好的效果真是出乎我们的预料。论坛办得非常成功。你们真是一支整齐的高素质队伍。给我们中国妇女争了光!”

  因为我和大家在NGO论坛上的良好表现,中国妇联给每个人记嘉奖一次。

 

  第五道风景线: “人才工程”   群星璀璨   

  在副检察长这个位置上,我坚守了11个春秋。仔细回想起来,最有成就感的还是1995年至1998年分管队伍建设的那段日子。

  那时,我院党组提出了“事业兴旺,贵在得人”的理念,在北京市检察系统率先尝试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推出了以培养造就高素质检察官队伍的“人才工程”和“以一流人才创造一流工作”的目标。我作为分管检察长,紧紧围绕党组的工作思路,辅佐时任检察长创造性地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是集体充电,协议委托培养“专接本”。1995年,我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专门为我院开办了“专接本委培班”,“强迫”没有达到大学本科学历的37名年轻干部接受继续教育,两年后,所有人如愿获得人民大学本科学历,使他们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快速道。1995年开始,我院有近80人取得本升学历,有37人考试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于此同时,我和检察长进入市委党校攻读研究生学历。

  二是求贤若渴,择优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1995年2月的一天,北京大学应届毕业生招聘会上出现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招聘单位——我所在的检察院,作为一个区级检察院敢把招聘台摆到国内最著名的高等学府,这在全国还是第一例。

  我当时是主招考官。时年,500多名应届大学毕业生报名应聘,经过笔试、面试、心理测试,我们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一次录用了18名优秀本科、双学士毕业生。第二年我院开始招收博士和硕士。截止2001年年底,我们检察院共录用70多名大学本科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其中包括博士3名,硕士14名。

  短短7年时光,我们招聘的大学毕业生不负众望,开花结果。有14人被提拔为本院的中层领导干部,有13人被任命为主诉检察官,有一人被评为北京市反贪侦查能手。时年,还有5人竞争上岗到北京市检察院,已有3人被任命为正处长,两人为副处长。当选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优秀公诉人以及全国女检察官论辩赛中荣获优异成绩的干部,也是我分管队伍建设期间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如今,这批干部纷纷走上更高领导岗位,多人担任市区两级检察院的正副检察长。

  大家公认,我们检察院是名符其实的“人才库”。

  三是竞争上岗,不拘一格选拔年轻干部。

  四是学者挂职,专家进入检察业务决策层。先后有3名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刑法学教授姜伟、陈兴良、黄京平来我院挂职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均主管审查起诉工作。三名挂职副检察长在审查和公诉检察改革和业务改制培训等方面,发挥了作用。

  五是外聘智囊,率先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这项改革被纳入检察院六项改革之中。

  六是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检察干警的理论素养和专业技能。为提高干警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每年组织计算机等级考试辅导,全院已有110人通过全国计算机一级考试,实现了办公、办案自动化。

  七是教学留学,培养跨世纪学者型检察官。1998年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共建“法律系”,由我院派选五名具有法学硕士以上学位的检察官在中青院法律系担任兼职教师。三年来,检察官的教学和科研能力收到中青院师生的普遍好评,一人被聘为副教授,一人被聘为讲师。为应对中国加入WTO后检察业务与国际化接轨的挑战,我院先后派出四名干部(其中三名干部系我院1995至1996年招收的新干部)到瑞典、英国、香港留学,学习国际先进的检察理论和司法经验,跟踪世界法治发展的新动向,培养跨世纪的检察官。 

  2002年,在《方圆》杂志主办的基层检察院建设首次论坛上,我介绍了本院构筑人才工程的经验。

 

  第六道风景线:检察改革  成果显著

  在我与时任学者检察长陈兴良教授和黄京平教授共同分管起诉工作的1997年至1999年间,我们还开展了检察业务方面的改革,也取得丰硕成果。

  一是积极探索并全面推行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我院的改革实践,得到了市检院的充分肯定,《检察日报》、《北京青年报》分别以“海淀:积极探索主诉检察官制度”、“我办案我负责”为题作了专门报道。《海淀报》还以整版的篇幅,配以18位主诉检察官的照片和个人简介,全面报道我院主诉制的改革情况。2000年,我院的主诉检察官黄晓文、祈治国分别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

  二是积极探索“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的审判方式改革。我院与区法院为缓解近年来刑事案件数量骤增但办案力量相对不足的状况,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为出发点,在组织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我提出探索试行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方式的建议,并组织有关同志撰写了专题论文《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的构想与实践》,该论文被高检院评为2000年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并被多家学术刊物予以转载,被确定为2000年全国公诉改革内容之一。值得欣慰的是,这项审判模式改革得到了“两高一部”的认可并在全国推广。先后有30多个检察院和法院专程派员来我院考察交流。

  印象最深的还是1998年5月北京大学校庆100周年期间,我带着这几年从高校录用的学士和硕士参加了该校组织的北京高校辩论赛。我们检察院和北京大学队遭遇,辩题是《法不容情和法可容情》。

  正式辩论前,我作了一个即席发言:“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在法庭上要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就要有出色的论辩水平。为提高这方面的素质,我们勇敢来到北大——全国最高学府,与北大学生展开论辩。胜负并不重要,关键是借此机会向北大同学学习”。

  辩论结束后,担任评委的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走上讲台,他首先对年轻的检察官说:“你们雄辩滔滔,风度极具魅力。我很替你们对面为被告人做辩护的律师担心,假如你们出庭,他们会很辛苦。”这场辩论赛,被多次担纲大专辩论赛的评委北京大学的教授孙东东评价为他所见过的“最为精彩激烈的一场辩论赛”。

  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播放了辩论实况片段,《法制日报》对此专门作了报道,并加了编者的话:“近年来,高校间经常举办辩论赛。北京大学几乎每次参加辩论赛,并有上佳表现,而检察院参加这种活动却是件新鲜事。”接着,他们写下了我的发言原话。

  我为自己可以为检察事业积蓄人才而感到欣慰,为改革的成功感到骄傲,人生能有这样的收获和成功,夫复何求?!

     

  第七道风景线:《青春防线》  首现荧屏

       在主管公诉工作期间,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的犯罪持续上升的现象引发了我的焦虑。

  众所周知,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时年,我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3.67亿,他们的思想道德包括法律素养的状况,直接关系到中户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然而,不容乐观的是,“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既面临新的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在各种消极因素影响下,少数未成年人精神空虚,行为失范,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1532415356213437.jpg时年,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其犯罪总数已经占到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据此,如何预防和建设青少年就成为教育工作者、司法部门乃至全社会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问题。

  通过走访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罪人,走访相关学校,走访犯罪人的家长,我发现,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因不知法、不懂法、因而不守法甚至犯法的现象最为严重。因此,切实加强对未成年的法制教育,改变当前法制教育薄弱的现状,是我们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1999年8月,由我创意,关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业出资,借助覆盖面广的电视传播手段,我院在中国教育台三台首次创办了首档面向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电视周播栏目《青春防线》,很多观众来信给予肯定,该栏目被誉为“一所高质量的、没有校门的、使千百万人受益的大学校”,收视率稳中有升。后来我们精选其中30集制作了光盘,被北京市和全国众多中学誉为“生动形象的法制教材”,同年,荣获北京市政法委颁发的法制好图书奖,之后还得到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的赞许,亲自批写评语给予肯定,该节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金鼎奖。

  我也因此当选了第三届全国保护未成年人优秀公民。

    

  第八道风景线:《女检察官手记》 网络聚焦

      2001年8月,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和“榕树下全球中文原创作品网”结下了不解之缘,也圆了我儿时的作家梦。

  一开始,我主要是在这个网站发表一些游记和随笔之类,后来,因为一些外行朋友的“怂恿”,我萌发了新的冲动——写出我的职业生涯,起名《女检察官手记》。我是这样定位的:在职业生涯可以看得见彼岸的时候。我想有个回顾和总结。我将从我独立办案开始一直写到现在,每一集都是我办案礼记或采访礼记。我寄希望于读者,能从《女检察官手记》中,了解检察工作,坚定法治理想;透视犯罪灵魂,坚信公平正义;激发理性思索,追求幸福人生。

  timg_副本.jpg2001年12月,在我从检22年48岁的时候,我的第一篇《女检察官手记》在榕树下呱呱坠地,编辑部很快作了推荐,一炮打响。文章标题前那枚清新鲜亮的绿叶,给了我莫大的鼓舞。当天就有1700多点击量,20多篇评论,还有很多素不相识的网友跟评鼓励,突如其来的成就感让我兴奋也愕然:在步入信息化社会的今天,上网的大多数还是年轻网友的文学网站,我认为,更多的人恐怕还是喜欢轻松搞笑风花雪月小桥流水的东西,居然能有这样多的人投入严肃文学的阅读,说明法治文学具有独特的魅力,我的选择是对的。

  之后,我几乎每两周在网上连载一篇手记,一直发表到30篇。最高点击率50000多,网友评论1000多条,榕树下编辑飞乐高兴的说,这样的网文真让人惊喜,此后,若是谁再和我争论网文不深刻没内涵,我就把《女检察官手记》拿出来做范例。

  2003年,作家出版社决定出版我的《女检察官手记》。责编对我说,给这部书想一句关键词吧。我思考了几分钟,斩钉截铁的回答——“让我们的生活远离犯罪。”作为一名在惩治犯罪的岗位上战斗了二十多年的老检察官,这是我最真实的祈盼。

  曾有一个网友这样给我留言:“为一个事业作注解,是一个繁杂而不讨好的过程。一项事业之所以充满魅力,一是因为它本身的崇高或者重要的价值,二是因为从业人员个人的人格魅力。没有传灯人的努力,法治事业如何能薪火相传?我个人认为,从事这份职业,智慧是最重要的。而现在的司法机关,最缺的是人才,我的职业也使我能接触很多的司法官员,包括检察官,客观地说,很多人很难在竞争的社会里立足,很多人很难在直面的较量中获胜,现行的体制救了他们。败絮其中,是我曾有过的一份感慨。但是,我希望这份事业更好。毕竟,作为一个公民,我需要法律的保护。”

  我这样回复他:“从事检察工作20余年,这是我的青春和智慧挥洒得最多的地方。我爱检察事业。因为她是正义的事业,她是可以给人民带来福祉的事业,我以我的忠诚,我的敬业,我的学习,我的思考和我的奋斗来实现我的追求。这期间,有我的激情,有我的眼泪,有我的收获,有我的成长,有我的骄傲......现在,很多人认为我们由于历史的原因,已经落伍,已经没用,应该从司法机关淘汰。我们没有怨言,我们无欲而刚,我们深知新陈代谢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但是,总该允许我们在退出前回顾和整理过去的岁月,也许能给后人留下些有用的思考。我们欣慰;社会的发展,历史的前进,司法统一考试决定了今后检察官的素质将更高更强!这是中国法治化进程加快的有力证明,也是加入WTO的必然,作为我们这些从检察机关恢复重建走到今天的老检察官们,过渡时期的过渡人物,回眸走过的历程,同样会露出无悔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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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右图: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克惠与理灵交流《女检察官手记》)

  有人这样写道:将《女检察官手记》拍成电视,使理灵离她“让生活远离犯罪”的梦想又更近了一些。这是由理灵第一次担任独立制片人所拍摄的电视栏目剧,剧中所有的女检察官全由身处一线的检察官们出演。影视媒体的力量是巨大的,随着电视栏目剧《女检察官手记》在电视频道的播出和光盘的发行,理灵的法治理想延伸到了更多网络媒体所不能到达的地方。如今,理灵在法治影视道路上渐行渐远,我看到,是29年的检察积淀给她飞翔的翅膀,是她坚定的法治理想为她指引前行的方向。29年,对理灵来说是一个结束,她需要跟她奉献了大半辈子青春年华的检察事业告别;29年,对理灵来说又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她走上了一条全新的影视之路,用她的热诚继续为检察事业鼓与呼!

  《女检察官手记》为我的职业生涯划上一个美丽的句号。

     

  结束语:

  回望29年检察履印,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我的检察生涯,与共和国改革开放的步伐紧密相连;我的成长进步,与共和国检察事业的发展密不可分。没有改革开放中检察机关的恢复重建,就没有我个人的立足之地;没有检察事业的不断前行,就没有我个人的点滴进步;没有检察战线各级领导的培养提携,就不会有我个人的逐步成长;没有检察岗位上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和创造,就不会有我个人的业绩和收获。

  当然,最要感谢的还是11年军旅生涯的磨砺。她给予我的,不仅仅是军人的本色、军人的气势、军人的作风还有军人的集体荣誉感,更重要的是,她赋予我一种矢志不渝的使命感。无论走到哪儿,无论在哪儿干,都会把它看作是新的战场、新的阵地,而军人的使命就是:人在阵地在。

  曾经,机房是我的阵地,公诉席是我的阵地,检察改革是我的阵地,挽救青少年犯罪也是我的阵地......在一个个全新的阵地上,我不允许自己做“孬兵”,更不允许做“逃兵”。一息尚存,拼搏到底。如今,我领头创办的银河悦读中文网是我和文友们共同坚守的最新阵地,还是那句话,人在阵地在!

  感谢这么多年来,我的身边又聚集了一批与我有着同样使命感的军人——虽然大多数人已经退役,但我们始终坚守在精神的高地上,不抛弃,不放弃,为理想而战,永不言败。

  我坚信:世界不会因我而改变,却会因我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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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起第六人为理灵)


       2008年8月26日本文首发《女检察官手记》新浪博客。